㈠ 停薪留职期间保险怎么上缴
职工下岗、停薪留职后,企业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专基本养老保险费属;职工在失业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也不计算缴费年限,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由社会保险机构予以保留,个人帐户储存额照常计息。再就业后,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失业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其档案保存单位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级劳动部门批准后,予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㈡ 员工停薪留职社保怎么办
在国内,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私企,几乎都没有了“停薪留职”这种制度。既然没有了这种制度,自然也就没有所谓办理流程了。
对于很多人而言,曾经的“停薪留职”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保留你的职位,不发薪水,一旦你想回来上班,就可以照旧享受相应的职位等级和薪酬,而不用再去费神地去求职找工作。
如果停薪留职可以继续存在,企业里面有能力、有资源、有人脉的人估计都走了。因为“停薪留职”就是这些离职人员的最后保障底线,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停薪留职只会留下一个个难以处理的窟窿,补也不是,不补也不是,员工队伍的建设几乎就会成为废话一句。
停薪留职,是“中国特色”之一,它是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转型的产物。那时候,没有合同制一说,在职有编制的人,就是终身制。而上世纪末,国家开始执行市场经济制度,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全部都变成了合同制,自然也就没有了所谓的“停薪留职”。
那停薪留职就彻底消失了吗?也不一定,有这么两种情况,还是存在“停薪留职”的:
第一种:极少数的特殊性质的国企、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因为特殊情况还保留有停薪留职的制度,但是审批严格,甚至就是一个制度而已,并未执行。
第二种:部分国企在推进机制体制改革中,为了搞活机制,出台了一些离职承包的制度,让离职承包的人员享有“停薪留职”的相当待遇,在一定期限内(1-3年),离职人员愿意返岗的,按照以前的职位等级安排相应的工作。这其实也是变相的停薪留职。
总体上,停薪留职是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制度,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存在明显缺陷的制度,已经几乎退出了历史舞台,基本上已经消失了。
㈢ 停薪留职期间,社保是全部由个人支付,还是公司交公司的,个人交个人的
看你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停薪留职属于转型时期的产物,故停薪留职人员的社保缴纳一般是单位与办理停薪留职人员协商为主,如果单位要求个人全额承担,那就只能自己全额缴纳。
不要指望打官司可以胜诉,毕竟单位在为你办理停薪留职时,一般都会与你签署协议,或者是单位报请主管单位批准后,才可以要求停薪留职人员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公司停薪留职社保怎么办扩展阅读:
1、 停薪留职指劳动关系不终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允许生产或工作上不需要的多余人员离职,并停发工资的劳动法律行为。它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具体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它只适用于原固定制职工。
2、职工停薪留职期间仍是该企业职工按照《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1993第111号)和《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的精神,职工停薪留职期间仍是该企业职工。停薪留职期间要与其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的工作,应与原单位协商并征得其同意。
3、“停薪留职”期限及有关待遇:“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它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基金。
4、老职工停薪留职期满不归如何处理?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第3条"……停薪留职期满后的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