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什么很多小公司和工厂都没有给员工买社保
小公司和工厂可能考虑成本,而且当地就业局没有强制性要求单位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保,导致部分单位混水摸鱼。
⑵ 为什么那么多公司不帮员工买社保
提起社保,真系又爱又恨,本嚟工资已经少咖啦,仲要扣200几蚊社保啊,个个月都唔够使,大家谨慎从事啊
⑶ 为什么有很多公司,不愿意给员工缴纳社保呢
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时候,公司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费用,个人还需要承担小部分的费用,员工拿到手的钱感觉会少了,而企业自身也增加了用人成本。如果不缴纳社保的话,公司减少了支出,而员工拿到手的钱则相对于被扣社保的钱多了,员工会更加满足……不过这种不缴纳社保的行为是违法违规的,员工如果依法受雇于企业,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可以举报到劳动局,并且要求企业补缴的。
另一方面,企业自身也面临风险:哪怕员工承诺不用缴纳社保,这种违法的承诺协议是没有用的。一旦员工反口,那么企业就需要面临赔偿补缴、劳动局罚款等问题……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缴纳社保,才是可取之道……
⑷ 为什么有很多公司,不愿意给员工缴纳社保
进入工厂时,它被介绍给一位朋友,并且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目前的工资超过3500元,并在月底前以现金支付。现在,看着许多退休老人的退休金不断增加,他们也想参加社会保障。要求公司负责人参加社会保障,但公司不会处理。我认为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尤其是在中小型业务部门中。许多人试图不向其雇员支付社会保障费用。那我该怎么办?
很少有像这样的公司在2019年不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障吗?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征收部门进行了重组。目前,政府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收取,但企业没有收取社会保险费。但是,收税部门的改革受到各部门人士的称赞,因为税务部门要求公司根据雇员的实际工资全额按时支付社会保障。一些朋友可能担心企业的负担会增加,而为员工提供的所有社会保险可能会干扰企业的运营并引起某些就业变化。从5月1日开始,可以将在多个地区缴纳保险费的公司的百分比降低到16%,这对减轻小型企业的负担具有重大影响。另外,您应该担心公司提早参与其员工的社会保障。
⑸ 为什么有很多私企不给员工交社保
可以的。按照国家规定,每个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五险,不论私企还是国企,可以拨打回12333社保局电话,咨询答相关程序。也可以直接跟单位谈,让他把这部分钱补给您。如果确实需要仲裁,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社会保险的特征:
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准是劳动者的人身。
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⑹ 为什么这么多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复保险的制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⑺ 公司为什么不给员工交社保
很多公司都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很多人都不知道,公司这样的做法合不合理专,更不知道该怎么去应对,其实属,告诉你: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会是违法的哦,并且,后果还非常的严重,如果您的公司没有给您交社会,请一定记得追缴哦。
一、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