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离职后原公司不肯办理社保关系转移会怎么样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辞职后原公司有义务帮你转移社保。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你先写投诉书向当地劳动监察部们投诉,写清你的身份情况、投诉的请求、事实与理由等方面,如果公司还是不给你办的话,那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1)原单位一直不给转社保扩展阅读:
省内社保转移流程:
1、省内社保转移基本原则
(一)权利义务对应原则。参保人在各参保地按规定参保缴费,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本人缴费情况按规定计发。
(二)责任共担原则。各参保地要负责保管好参保人的参保缴费信息,分段计算应承担的养老待遇支付责任。
2、省内社保转移适用对象
(一)按照《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地级以上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适用本办法。
(二)参保人跨省(区、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发给参保人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4、省内社保转移账户转移在参保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同时,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总额实账转入新参保地。
5、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与发放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审核手续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年度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6、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参保人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在省内不同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平均缴费水平,分段计算,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按照最后参保地的标准执行。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死亡的,其死亡待遇按照最后参保地的标准执行。
㈡ 辞职后原单位一直不给办理社保转移
辞职后,单位应该要在15个工作之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这是一个不合法的行为,由此产生的损失可以找单位赔偿
㈢ 原单位不给我转移社保怎么办
可以向劳抄动监察部门反映袭,或申请劳动仲裁,单位应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档案丢失,单位应承担责任。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㈣ 原单位不给转社保关系可以劳动仲裁吗
原单位不配合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根据我国《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㈤ 辞职后原公司不给转社保应该怎么办
辞职后转社保自己本人至原单位社保缴费大厅办理
㈥ 辞职后单位不给转社保怎么办
这是违法的,可以向社保局投诉反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㈦ 原单位一直不给我转出社保,还要违约金。
员工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转移社保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如果员工离职是在提前30天就告知情况下公司收取违约金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借口收取劳动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