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问有谁知道永川市劳动保障局的电话
谢泽贵:永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49836399
EMAIL:[email protected]
罗永应:永川回市劳动和社会答保障局副局长(正局)
办公电话:49835938
黄军:永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局)
办公电话:49835209
林昌佑:永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办公电话:49836369
张波:永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办公电话:49836356
局领导班子向社会郑重承诺:
本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将严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转变作风,为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欢迎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永川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Ⅱ 永川医保中心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办公室:49836260 财务科:49836266 申报科:49836263 医管科:49836259 网管科:49836270
Ⅲ 永川社保局电话
办理转移,需要本人申请,涉及个人利益,最好本人亲自办理。
对于查询,在参保地社保处才可以的.
你不必担心,除登陆当地社保网查询(有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外,你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当地社保局
(二)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市话收费)
切记:查询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
建议你到当地社保局申请查询,可以得到满意的结果.
Ⅳ 永川医保局电话号码
永川医保中心不是在行政服务中心,下面才是医保中心的具体地址。
永川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西路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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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社保电话号码是多少
12333转当地社保局哦。
Ⅵ 重庆市永川区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当地打114查询电话,地址或者打12333.
一、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以下条件: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业登记之后。
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五、个人后续的准备。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Ⅶ 我想知道重庆永川社保局的电话是多少
我也是永川的
你可能不能直接找永川社保局。
要找重庆社保局
看你要问哪方面的?
电话有两个。
一个是社保:023-63891136
一个是农保(农村户口新出台的政策那种社保):023-63850890
Ⅷ 社保局电话多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是:12333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年3月30日举办“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其他事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部门拟订;在京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在京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二)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对劳动监察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由其所属的北京市劳动监察大队(市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处)承担。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参考展资料来源:网络-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