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公司工作十年了,一直没买社保,现在怎样才能把以前的补交回来。
1.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单位申请补交社保,或者直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任要补交社保。
2.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议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如果未缴纳保险,则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以单位没交社保为理由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3.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仍应补交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单位交一部分、个人交一部分,如果单位补交,个人也应补交。另外,由于单位违法,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5.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2. 工作十年单位一直没给交社保怎么办
如果要维权,可以去所在区劳动局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功可以到法院起诉。仲裁院和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
3. 我在单位上班十年了,单位即没有给我买社保怎么办
其实这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单位应给入职员工缴纳社保的,不然可以劳动仲裁
4. 单位十年没给交社保,离职怎么申请补偿
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补偿10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 劳动合同法我 在政府单位工作10年了 ,单位 不给交养老保险金怎么办
政府单位有时候就是这样的,临时聘用人员除了工资没有其他的保障。给你一个版建议,如果权你还想继续在这里工作,等到有时机的时候转为正式,那就什么都不要做,或者将个人档案转至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缴纳养老保险。如果你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那可以拿着工资条,直接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只要能证明你在这个单位是发工资的,有证明,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就是告这个单位,告他违反劳动法,除了让他补保险,还有就是你在这个单位工作十年了,如果这个年头是可以证明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让这个单位按离职给你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