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能追究两年前,入职的时候前5个月,公司没给我交 社保吗
赶快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交。
2. 原公司在入职时第一个月未缴纳社保,现在已离职两年,跟原公司沟通不给补交怎么办
即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也只有一年,而你已经离职两年了,无法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尝试着向社保中心举报吧。
3. 入职当月公司未缴纳社保,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看自己在社保缴纳时间有没有满足15天。
入职当月公司未缴纳社保可否要求赔偿分两种情况:
1、入职时间在当月15日之前,当月会缴纳社保;不缴纳可以要求补缴当月的社保。
2、入职时间在当月15日之后,则在次月缴纳可以在次月缴纳社保;合法,可以不予补缴。
根据劳动法关于社保的相关规定: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行。单位必须向你补缴,建议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劳动仲裁。
(3)公司入职的前两年未缴纳社保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7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该条例第23条同时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照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 入职两年多,公司未缴纳社保,违法吗
肯定违法。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离职时注明因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并申请劳动仲裁;向社保局投诉。具体法规有:
1、劳动者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38条
2、
赔偿损失。未依法缴纳社保,且社保机构无法补办致使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赔偿损失。——《最高院司法解释(三)》第1条
3、面临直接划拨、扣押、查封、拍卖等强制征收法律风险。相关法律条文:《社会保险法》第63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16、21、23、25条;《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暂行办法》第7、9、10条。
4、
直接追缴、罚款等法律风险
。罚款金额:滞纳金+罚款。深圳市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逾期仍不缴纳的,强制征缴,并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5、案例:劳动者应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寻求解决。如关于深圳市深可意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的送达公告。链接:http://www.szsi.gov.cn/sbjxxgk/tzgg/simtgg/201509/t20150929_3244128.htm
5. 第一次入职公司两年未交社保,第二次入职因公司原因要解除劳动合同,之前没有缴
按照《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版险费。(详情请见〈劳动权法〉第七十二条)你第一次入职公司两年,公司未为缴纳社保这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侵权行为,你可以收集有关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维权。
6. 我入职两年半没交社保,公司现在开始交了,我应该怎么做对我有利
公司应该从入职之日就缴纳
社会保险费
,否则会影响
缴费年限
和
个人帐户
积累额,也就是说将会影响你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所以说应足额补交!
7. 企业规定入职两年后才给交社保,这合法吗
按照劳动法上规定是所有人入职后都要交的.只是很多公司不会帮你交,也有地方法允许企业按一定比例交纳的.因为企业的成本也大,确实有些承受不起的.
8. 我入职九年,公司前两年没给买社保,可以申请公司补缴吗
你可以向公司提出补交要求,这是你的合法权利。要求无果,如果你有实际劳动关系证据,就到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让单位补交社保的个人主张。
9. 员工入职公司未缴纳社保
合同项可以后期协商,这样填合同不规范,但是不至于无效
只是因为不交社保版问题,直接去社保局稽核权部门投诉单位,要求单位补交,补交基数可以提供个人工资卡流水或者要求单位提交工资单证明实际工资
和单位有劳动纠纷无法协商一致再考虑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要写明申请仲裁的请求,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10. 刚入职两年未交社保,现在能要求公司补交吗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