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单位未缴养老保险员工到退休年龄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机构明确无法补缴,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同时,依据江苏省高院、省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实不能补缴或者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自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十五年。
用人单位应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用人单位应按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以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并按其应当缴费年限确定养老金数额,按月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并随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而调整。”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机构明确无法补缴,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赔偿损失。
(1)公司社保如果没到退休金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② 企业如果没有及时为在职员工交社保会影响到早已退休多年的老职工养老金正常发放吗
应该是没有影响,因为现在你领养老金不是从企业领,而是从社保领了。
③ 请问公司缴纳的社保会影响到退休以后你的工资吗
当然影响了,缴纳的标准越高,退休后领取的越多。
如果要交的话,必须是全部缴纳,不可以只缴纳个人部分。
个人缴纳比例8%左右,单位承担大部分。
④ 公司公司给我买了社保,但没买养老险,到了退休年龄有退休金吗
这不大可能,因为买社保的话,养老和医疗是绝对不能少的,其他的失业,工伤,生育则属于可内选择范围,所以你说容没养老,这不可能,你可以直接打电话问问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一下.
如果说没买养老,那么你单位很可能买的是商业保险,而不是社保,很多单位,比如建筑业等,就专门为工人买一些大额工伤意外之类的商业险,避免出事故的时候承担过多赔偿.
⑤ 企业交纳的社保对个人今后退休金有什么影响
现在计算退休费的办法,是根据本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以及缴费的回年限和社会平答均工资综合计算的,你缴纳的养老保险,存入个人账户,在计算退休费的时候,按月计算到你的个人养老金中,逐月发放,(一般是按照139个月平均发给),单位的缴费全部作为统筹资金,你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仅仅是退休费的一部分,并不是全部,其他项目,由统筹资金发给,构成你全部的退休费,统筹资金,还要承担你今后退休费的调整,发给取暖费,以及去世之后死亡的丧葬费,抚恤金等等,所以说,单位承担的部分,你也是按月得到的。只是根据情况不同,条件不同,得到的多或者少的问题,不足的部分,国家给予补助,退休人员去世之后,个人账户没有领取完的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楼上所说的不如商业保险,是大错特错,你看看他们商业保险的人,是参加社保还是参加商业保险就知道了,既然商业保险好,为什么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参加社保呢??商业保险属于商业行为,不赚钱是不做的,商业保险,只能作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而不能作为养老保险的主体。
⑥ 企事业未按时交纳养老金,退休职工不能按时领取退休金吗
企事业未按时交纳养老金,需要补缴之后,退休职工才能按时领取退休金。
补缴范围:
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
因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和省规定一次性结清有关保险待遇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可按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补缴或重新缴费满15年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原一次性结清待遇的缴费年限不再计算。现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也可按此办法补缴。
⑦ 如果社保交满15年还没到退休年龄不工作了,那什么时候能办退休金呢
可以的,交满15以上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不过养老金没交到退休年龄时候养老金高,不过养老也算有一份保障。
⑧ 单位没有给交社保怎么办理退休金
1、退休金:需要在缴纳养老保险达到15年以上、而且达到退休年龄时才可以领的,而且不是到单位领、是到社保机构领。
2、辞职:还不能领退休金,能办的只能是继续交社保中的养老保险,等到达到退休年龄后才能领退休金,所以:现在还说不上退休金的事、只有社保的事。
3、“有人说退休金和社保不对口,所以辞职后作废,还需要从头缴付;还有一种说法是,视同缴付,由退休金转为社保。哪一种说法是对的?”:
(1)“有人说”说的不正确;
(2)不是需要从头缴付:如果你辞职后有新单位,由新单位继续为你交社保;如果没有新单位,辞职后可以自己继续交社保到可以退休时止;
(3)但是,由于教师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其他企业有所不同,如果你辞职后是到企业就职或是自谋职业,缴费的比例和数额会有所变化。
(4)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在缴到一定年限、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转为”退休金,但退休金不会转为“养老保险”或社保的。
(5)所谓“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国家实行社会化养老之前你的工作年限,视为已经按社保制度缴纳、不再向前追缴。
4、“如果视同缴付,手续如何办理?”:是否视同缴费、视同缴纳的年限从何进起算:不用你办手续,而是单位的会计早已核算好的。
原珙县上罗镇中学教师郭刚反映,称他辞职后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学校补缴养老保险。“官司胜诉快2年了,学校还没有给我补缴。”珙县法院表示,将尽快责令学校参照有关标准为郭补缴养老保险金。
1995年,郭刚从高县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筠连县任教,1997年9月调入珙县上罗镇中学。2005年2月,郭从学校辞职,后从事律师工作。
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后,郭刚认为,学校应给他支付辞职补偿金,并按国家规定补缴在校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由于多次与学校协商未果,郭向珙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年8月,仲裁委裁决:郭刚和学校按比例为郭缴纳养老保险金,驳回郭要求支付辞职补偿金的请求。
随后,郭向珙县法院起诉,要求学校补缴1997年9月至2005年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并支付辞职补偿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郭刚请求学校补缴在校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遂判决学校按规定为郭补缴7年多的养老保险金;驳回郭的其他诉讼请求。在郭上诉期间,学校与他达成支付辞职补偿金的协议,郭将上诉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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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单位交了社保(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怎么没有退休金
如果劳动者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想退休,可以继续缴纳社保。
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专第属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是否有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其实质就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问题。
应当分两种情形考虑:
一、劳动者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或已经领取退休金的
此种情形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自动转化为劳务关系,用人单位已经没有义务再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了。
二、劳动者不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未领取退休金的
此种情形下,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推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仍是劳动关系,理论上用人单位仍有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但是,实际上,根据现行社保政策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是无法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从而单位也就没有这个义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