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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数据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27 08:41:53

『壹』 公司给我交了社保。想问下这些数据代表什么

根据抄你提供的数据,你说的应该袭是养老保险,应缴总额指的是公司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
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是8%,那么个人缴费额就是1310*8%=104.8,该部分全部进入了你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推断出公司缴费比例为12%(目前大部分地方的公司交费比例为20%,也有少部分地方与此有出入),即1310*12%=157.2,该部分全部划入统筹基金,和你的个人账户没有任何关系的。

PS:公司缴费比例是多少,和我们个人没有任何关系的

『贰』 去社保中心下载企业医疗,四险基础数据需要什么证件

[导读]:办理社保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登记证、身分证复印件等;填表内容有税号、工商登记执照信息、开户银行等;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需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 种 国有、集体企业 单位缴纳22% 个人缴纳7%
三资、私营企业 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7%
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13% 个人缴纳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首先确认你的营业执照是在哪一级工商局注册的(省,市,区,以营业执照上的章为准),然后到相关的社保部门办理
办理时间:每月5-20日,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最好都带着,各部门需要的不一样)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最好都带着,各部门需要的不一样)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开户许可证(有的部门不需要)原件、复印件,员工劳动合同(有的部门不需要),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有的部门不需要),到相关部门领取开户表填写后申请办理。注:市医保需要在养老保险开户转月办理,并在每月1-5号去市医保中心拷盘,按要求填写相关文件,5-15号,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及U盘,及相关文件电子版前往市医保中心申请开户,然后等电话领签协议(办理时携带公章,法人章),25号后等电话领协议(同时带上需要办理医保卡员工的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公章及每人12元工本费,办理医保卡)至此相关手续基本办理完毕

『叁』 北京社保企业版报盘数据 都需要什么材料

人员新参保
1. 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模块录入新参保职工信息。
2. 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职工新参保业务后,可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是否符合新参保条件。
3. 参保单位提交的职工新参保业务,医疗及四险均显示导入成功后,从“业务报表查询”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中的“业务类型”选择“新参保”后,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职工新参保审核手续。
相关材料包括:
(1) 两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照片具体要求如下: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照片一定要清晰;②要求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部)拍摄冲洗的,不能扫描打印、不能人工修片,相纸表面光滑无纹路;③应为近期免冠、正面、有肩部、白底、标准彩色1寸照片,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长头发的参保人员要把头发梳到头后、露出两个耳朵和眉毛;④要求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⑤要求照片上无划痕、斑点、瑕疵、钢印、印墨和胶水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照片背面不要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免造成凸起;⑥照片尺寸:26mm(宽)×32mm(高),头像不能超大,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
(2) 本市城镇、本市农村、外埠农村人员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若仍持有一代身份证的参保人,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及变更页复印件一份)。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复印证件要求:
(1)《居民身份证》需在一张A4纸上复印正反面,横向居中摆放,纵向复印在A4纸上;(如图1)
(2)《户口簿》需在一张A4纸上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横向居中摆放,纵向复印在A4纸上;(如图2)
(3)《户口簿》本人页如有变更的,需在一张A4纸上复印本人页及变更页,横向居中摆放,纵向复印在A4纸上。(如图3)
(4)复印件要清晰,不能有污损。
4. 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操作五险职工新参保增员的,在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审核时,成功办理完医疗保险新参保审核手续后才能办理四险的新参保审核手续。上报信息若与所提交材料不相符,则审核不通过,需重新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业务。
5. 参保单位应将审核通过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与其它相关材料一同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
1. 当月导入成功符合新参保条件的人员,如当月25日前未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职工新参保审核手续或审核未通过的,则当月新参保职工未增加上。
2. 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
(二) 参保人员转入
1. 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模块录入转入职工信息。
2. 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普通增员业务后,可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反馈人员转入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入人员的审核手续,但需从“业务报表查询”中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中的“业务类型”选择“普通增员”后,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单位留存备查。
3. 没有领卡证明或社会保障卡的城镇及农村劳动力职工,医疗保险增员成功后,参保单位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领取《领卡证明》。
特别提示:
1. 每月5至25日之间,没有《领卡证明》或《社会保障卡》的城镇及农村劳动力职工,医疗保险增员成功后,参保单位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领取《领卡证明》,以便为参保职工办理社会保障卡。
2. 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
3. 网上申报系统不能操作特殊情况的增员业务,如:医疗应按转入,四险应按新参保;或医疗应按新参保,四险应按转入。参保单位如遇历史原因造成的此类特殊增员情况,只能通过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操作,再携带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五险征缴业务岗现场办理该职工的增员手续。
二、网上申报人员减少
(一) 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普通减员”模块录入减少职工信息。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普通减员业务后,可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网上申报系统反馈人员转出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出人员的审核手续,但需从“业务报表查询”中将本月成功转出的人员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单位留存备查。
(二) 参保单位一次办理的人员减少业务较多时,可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批量减少”模块通过勾选的方式,批量操作多人的减少业务。申报后,可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申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网上申报系统反馈人员转出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出人员的审核手续。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批量减少”模块中显示的是参保单位截止到上月月底的人员名单,如果要操作当月参保的人员减少业务,只能通过“普通减员”模块操作。
特别提示:
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反馈成功后,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出审核手续。减少原因不是转往外(本)区的特殊减员业务,需携带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万寿路工作部五险征缴业务岗现场办理减员手续。
三、网上申报信息变更
(一) 单位信息变更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单位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单位简称、单位电话、单位经营(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姓名、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支付业务经办人姓名、单位支付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单位支付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法人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
1. 参保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录入单位变更的信息。
2. 参保单位提交业务后,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管理” 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反馈结果,反馈单位信息变更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单位信息变更的审核手续,但需从“业务报表查询”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单位留存备查。
3. 除上述变更信息外,其他信息发生变更仍需持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现场办理变更手续。
(二) 个人信息变更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个人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文化程度、居住地(联系)地址、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帐单地址、参保人联系电话、参保人手机、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个人身份、委托代发基金银行名称、委托代发基金银行行号、委托代发基金银行账号。
1. 参保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录入个人变更的信息。
2. 参保单位提交业务后,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管理” 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反馈结果,反馈个人信息变更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的审核手续,但需从“业务报表查询”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单位留存备查。
3. 除上述变更信息外,其他信息发生变更仍需持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现场办理变更手续。
(三)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1. 参保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模块录入变更医院的信息。
2. 参保单位提交业务的两小时后,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看反馈结果,反馈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变更的审核手续。
特别提示:
1.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成功后,
(1)已有《社会保障卡》的职工,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任何手续;
(2)已有《领卡证明》的职工,参保单位需持原领卡证明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重新打印领卡证明(同时原《领卡证明》收回),以便职工持证就医。
(3)仍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无《领卡证明》或《社会保障卡》)的职工,参保单位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领取《领卡证明》。
2. 操作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时,要完整地录入参保人选择的全部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未变更项与变更项。
四、网上申报基本业务操作注意事项:
1. 网上申报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5日至22日的6:00至22:00。
2. 参保单位对同一参保人员每天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只能办理一种业务类型。
3. 参保单位办理单位整体跨区转移过程中不可办理网上申报业务。
4. 网上申报业务状态为“处理成功或处理失败”时,代表业务已经处理完毕。当每月社保结账(25日)前仍有处理中(已提交待处理、处理中)业务时,请各参保单位及时持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于当月25日前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部分 缴费工资申报业务
参保单位可于每年1月5日到4月20日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模块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单位一年一度的缴费工资申报业务。提交业务的两个小时后,单位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看反馈结果。业务反馈成功后,参保单位需打印出办理成功人员的《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于每年3月5日至4月20日之间报送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缴费工资申报业务的审核手续。
特别提示:
1. 三月份操作完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后,当月又操作职工新参保或人员转入业务的,需于四月进入“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模块,将操作完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后又成功增加的人员核定新年度缴费工资基数。
2. 四月份增加的人员,以增员基数作为新一年度缴费基数,无需进行缴费工资申报。

『肆』 公司给员工购买社保按多少的比例买, 求准确数据!

个人8%,单位14%,由于各地区缴费基数不一,实际缴纳金额是不一样的。

『伍』 哪些数据源公司可以调取社保收入信息社保局有公示其合作机构吗

支付宝里就可以查到你的社保等信息,
你在支付宝里找到城市服务,
然后按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
就可以显示出你的社保,
医保每月缴费情况。

『陆』 如何获取工商年报中所需的社保数据

从2016年度年报开始,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信息时,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事项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1.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其中第一项、第二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三项至第五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2.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其中第一项、第四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二项、第三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补报2015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填报,不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柒』 将公司社保定制信息导入五险合一软件时提示在转换数据时数据被截断,应该如何处理

从界面上看像是一种购物软件。现在很多网站都推出了自己的购物软件。很多的时候无意中点到某一个连接或者浏览网页的时候。就被下载了。但这也不排除有些不法分子利用软件做钓鱼。所以在你用的时候一定要小心。

『捌』 如何读取社保中心的回盘数据

社保回盘就是单位或个人与银行签订了代扣协议后,每月银行从单位或个人银行账上划转社保款,然后将数据报给社保部门。
一、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手册》,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在相关系统中进行相应的出盘操作。从系统中接收到出盘数据后,将出盘文件使用指定的转换程序转换为银行所要求的数据格式。
二、操作人员拿到银行回盘数据文件后,在确认回盘文件中转账成功与失败的金额和笔数与银行反馈的信息完全一致后,方可使用指定的转换程序进行回盘数据格式的转换操作。操作人员在完成回盘数据格式转换后,应认真检查回盘文件的内容。

『玖』 拷贝社保数据需要带什么资料吗

您是拷什么数据呢? 如果是拷公司信息、月报和明细,带着社保登记证就可以了。如果拷一些格式文件,不需要带证明资料,只要说明你要拷的资料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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