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每月社保增员的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每月社保增员的办理时间为每月的5日至25日。用人单位办理网上增员成功后,对于首次参保人员,应在收到地税部门申报转换成功信息的五个工作日后,持以下资料到参保单位所在的市、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证卡制作手续。
根据社保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办理参加社保,缴纳社保费用。因此用人单位新聘用职员后必须及时办理社保增员手续,待员工离职后再办理社保减员手续。
缴费单位当月社保费应在当月内申报缴纳。每月16日,税务机关统计需批量申报的缴费名单,审核无误后,进行批量处理。具体批扣情况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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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㈡ 每月什么时候社保接受减员办理
1、5-25号2、在你做新参统时就做了二采了,如果没通过可以咨询所在区社保中心3、社保卡就医方便快捷4、基数乘上比例
㈢ 员工离职最晚办理社保减员手续的时间
员工离职最晚办理社保减员手续的时间:
1、企业员工参保人员的增减变动要在每月的月初到15日内到养老保险中心办理手续。
2、办理参保人员减少要带身份证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单位填写增加变动表,到区养老保险中心的大厅办理手续。
4、超过15日就不再办理变动了。只能办理丧葬费和其他业务。
㈣ 社保增员减员是几号
社保增员,减员流抄程,如果是网上办理的话,一般是每个月的5号以后到每个月的25号结束,26号到5号之间网上不能办理,只能去社保局办理。
一般是早上9:00到下午4:30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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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准备给员工停缴8月份的社保,应该几号办理减员呢
给员工停交8月份社保,减员可以在8月交费时直接到社保做减少,没有特定的时间。
㈥ 社保减员每月几号办理
社保增员大多是当月增员下月生效,也就是下月扣费。当月减员也是下月生效,那么就要当月继续扣费。
有些以月初5号为划分点,例如当月5日前增员可以算当月生效,当月需扣费。当月5日前减员可算上月已生效,则算上月已停保,当月不需缴费。
不过各地政策和时间划分不统一,还是需要自己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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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有以下:
1.养老保险
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医疗保险
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工伤保险
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4.失业保险
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
5.生育保险
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
㈦ 社保增员、减员流程一般是什么时候办理
社保增员大多是当月增员下月生效,也就是下月扣费;
当月减员也是下月生效,那么就要当月继续扣费;
有些以月初5号为划分点,例如当月5日前增员可以算当月生效,当月需扣费;
当月5日前减员可算上月已生效,则算上月已停保,当月不需缴费;
不过各地政策和时间划分不统一,还是需要自己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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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参保人员增加
参保单位所提供的表格(一式两份)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其它章不能用)
单位参加保险人员分两类,一类为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新参保人员),另一类为调入本单位时曾在北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转入人员)。
1.新参保人员增加
(1)办理所需材料(须加盖公章):
① 身份证复印件(本市城镇人员);
②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本市农村户口、外埠城镇及外埠农村户口人员还需提供。如果四险和医疗一起办理时请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一份)
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的,需在增加表中注明:“增加人员的缴费人员类别及相关信息已由单位核实无误,如有问题由单位负责”,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填报报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办理转入人员增加
(1)办理所需材料: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3.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4.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到一层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㈧ 社保增员,减员流程一般是什么时候办理 员时间
社保增员大多是当月增员下月生效,也就是下月扣费;
当月减员也是下月生效,那么就要当月继续扣费;
有些以月初5号为划分点,例如当月5日前增员可以算当月生效,当月需扣费;
当月5日前减员可算上月已生效,则算上月已停保,当月不需缴费;
不过各地政策和时间划分不统一,还是需要自己咨询为准。
(8)公司社保减员每个月几号办理扩展阅读
办理减员手续:
(1)企业应于每月20日前,填写由职工签字的《常熟市用人单位退工(减员)登记表》(一式三份),至所在地镇(区)劳动保障所或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科窗口办理退工(减员)手续。
(2)减员成功后在《常熟市用人单位退工(减员)登记表》上加盖业务专用章和日期章后,一份经办机构留存,二份返还企业。
1、企业可申请开通“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社保增(减)员操作。
2、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应持《退工登记表》、职工《就业登记证》、《企业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或最后一期《劳动合同书》、企业支付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凭证、职工档案等材料至社保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失业保险审核支付”窗口办理退工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总而言之,各地的社保增员办理手续是有差异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㈨ 社保减员几号前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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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是在25日前离职的,当月内减员当月生效容。如果员工是在25号之后离职的,就得下个月减员了。社保减员是当月减员当月生效。如果员工离职了,建议尽快办理减员,这样公司就可以少承担一个人的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