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本人劳动合同丢失,去单位要了复印件,社保局需要我开一份复印合同的证明
劳动合同丢失了劳动者是工有权利向用人单位要劳动合同复印件,一般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回份,由用人单答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⑵ 办理员工社保需要出具员工的劳动合同吗
办理社保的时候用不到合同,办理就业备案的时候,有些城市需要用到劳动合同的。
⑶ 档案里没有结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社保局有权不给办理退休手续吗
我估计你理解错了,首先单位要给你停保,停保了以后才能办理退休没停保好像是办不了的,你讲的应该是停保吧。
⑷ 社保局解除劳动合同资料不清晰还能去什么地方开取证明
社保局解除劳动合同资料不清晰还能去原单位开取证明。
辞职和离职的流程是: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⑸ 原公司找各种借口不肯定开解除劳动证明,请问社保局 可以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
解除合同证明只来能由用自人单位开具,劳动局和社保局都不能开。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
⑹ 在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什么意思
在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书,是证明劳动者工作情况,而且也好给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辞职了,可以在人社局下属的劳动局办理失业证。
⑺ 社保中心能查到劳动合同吗
、员工到社保处能查到劳动合同吗?
员工到社保处是查不到劳动合同信息的。劳动合同不能在网上查询,《劳动合同法》未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必须要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劳动合同通常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二、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查询只能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查询或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查询社保缴纳情况,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会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并停缴社保,若遇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及时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劳动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社保局是查不到员工的劳动合同的,但是可以查到劳动合同的备案时间,可以根据备案的开始时间推算合同的起止时间,但是合同的内容是不能查询到的。通常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员工各执一份保留,这两份合同的内容是完全一致并且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的。
⑻ 请问社保中心能查到劳动合同吗
社保中心查不到劳动合同具体内容。但是可以查到已经备案的劳动合同起止期限。也就是说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劳动合同不能在网上查询,《劳动合同法》未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必须要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劳动合同通常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查询只能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查询或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查询社保缴纳情况,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常会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并停缴社保,若遇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及时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⑼ 劳动合同社保局有备案吗
1、劳动合抄同的备案必须给社保局袭(或者以前叫劳动局),作为就业统计的依据。
2、劳动合同不备案,不影响社保的额缴纳。社保只要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缴纳。
3、劳动合同可以通过社保网查询,社保和公积金也可以查询。社保和公积金的查询方法很多,到社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打电话12333或12319查询;上社保网或公积金网查询。
4、不管合同是否备案,签订合同已经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才算不违约。
5、如果离职,需要和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且开具离职证明。
⑽ 公司一个员工辞职,去社保局停保,要求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请问各位高手是怎么写的谢谢!
离职证明
本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于2010年*月*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回系,特此证明。
********公司
2010年*月*日答
我们都是这么办理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当月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当月的社保是要交的。而且办理社保一般是公司工作人员去办,不是离职人员去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