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会保险局有哪些部门
必须在复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才可制以按个人方式参保。
社保办理有2种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社保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参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
另外,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而且单位方式可以参保5险1金,而个人方式只能参保养老,医疗保险2种.
B.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哪些部门
人社厅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各省(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C. 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设部门有哪些
劳动稽查大队、社保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等等。
D. 社保委由哪些部门组成
没有社保委,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 社会有哪些部门呢
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一下就有:
国务院组成部门(28个)
外交部 国防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安全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
国资委
国务院直属机构(18个)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环保总局 民航总局 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统计局 林业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 旅游局 宗教局 参事室
国管局
国务院办事机构(4个)
侨办 港澳办 法制办 国研室 * 台办 * 新闻办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14个)
新华社 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 发展研究中心 行政学院 地震局 气象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电监会
社保基金会 自然科学基金会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1个)
信访局 粮食局 烟草局 外专局 海洋局 测绘局 邮政局 文物局 中医药局
外汇局 煤矿安监局 * 档案局* 保密局(* 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国家保密局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F. 社保中心有哪些部门管
这个局属于劳动管理,人事管理部门的合并局。有可能是下属机构管理,类似人才服务中心什么的,管理大学生的毕业档案什么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G.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哪些部门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包含:养老经办中心、医保中心、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劳动监察大队
H. 社保局有哪些部门
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生育保险处、失业保险处、财务、办公室、基金稽核处、信息中心
I. 人社局有哪些科室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30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议案、建议、提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外事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2、研究室。
承担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
3、法规处。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申报工作。
4、规划统计处。
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管理和综合分析工作,并对外发布统计数据;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宏观决策统计分析系统建设;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
5、职位管理处。
拟订本市公务员职位分类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以及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的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非领导职务管理办法和任职资格审查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按法定程序办理市政府授权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手续。
6、考试录用处。
拟订本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规定;组织本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务员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
7、考核奖惩处。
拟订本市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的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等规定,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承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相关工作。
8、教育培训处。
负责本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9、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拟订本市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来京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因公赴国(境)外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项目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负责市属专项经费资助的重点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批并指导监督项目实施,负责对外交流和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
10、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组织拟订本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促进城乡就业政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
负责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关停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协调、指导。
11、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拟订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12、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完善本市和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划、指导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
13、流动调配处。
拟订吸引外埠人才、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政策以及高端人才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人才余缺调剂和特殊需要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解决夫妻分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政策范围内各类人员的调京、家属“农转非”以及知青安置遗留的有关工作。
14、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大学生村官处)。
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用人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负责离校后北京生源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拟订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管理北京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15、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本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拟订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
1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负责指导实施本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及职称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按照职责分工,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17、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
拟订本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国家高层次专业技术后备人才的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博士后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
18、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19、劳动关系处。
拟订本市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工时、休息休假标准,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办法;
拟订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20、公务员工资福利处。
负责本市公务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公务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离休、退休政策;
负责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审核统发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分析、机关工作人员休假工作以及市级机关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21、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处。
负责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政策;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核定与管理工作。
22、职工养老保险处。
拟订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标准及基本养老金、福利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
23、居民养老保险处。
拟订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的具体政策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则和流程;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24、医疗保险处(公费医疗办公室)。
拟订本市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政策并组织实施;
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及职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标准、办法并监督实施;
拟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医疗保险救助工作;负责核定本市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人员资格及公费医疗经费预算工作。
25、工伤保险处。
拟订本市工伤保险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拟订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拟订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范围;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监督管理办法。
26、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本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组织社会力量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
组织受理投诉举报,查处相关案件;监督审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机关专项经费及所属单位审计工作。
27、调解仲裁处。
指导协调本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政策措施;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有管辖争议的案件;负责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工作。
28、信访处。
负责依法接待处理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并研究提出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建议;调查群众反映的特殊困难,提出解决意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矛盾排查与调处工作。
29、财务处。
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30、人事处。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安全保卫、统战等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工会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9)茶陵县社保局有哪些部门扩展阅读:
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秩序,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全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会议,要求依法从严查处一批欺诈骗保案件。
11月21日,牡丹区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医保基金是社保专项基金,是参保人员的救命钱。
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不仅是重大民生问题,而且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有效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各项医疗保障待遇。
但是,由于医保基金监管的对象点多、线长、面广,少数不法分子利欲熏心、违法违规行为隐蔽,欺诈骗保事件仍有发生,社会不良影响很大。因此,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志在必行。
会议要求,高度重视打击医保诈骗工作,始终坚持“零容忍”和严打方针不动摇,要依法从严查处一批欺诈骗保案件,从严惩治一批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
从严处理一批组织者、策划者、获利者,有效遏止“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旨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揭短亮丑,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的目的,最大程度减少医保基金的‘跑冒滴漏’。”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吴进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