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驻外地分公司怎办理员工社保 分公司如何操作社保
驻外分公司社保可以通过两种方法:
1、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保局办理;
2、通过人力资源(社保代理)公司办理。
针对第一方法,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用人单位应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所以驻异地工作办事处可以在总公司所在地给驻异地工作的员工办理保险。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应由用人单位办理,只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办理社保关系。
以北京市为例,驻异地工作的员工办理社保两种方式:
一是按当地的工资标准的比例,折算成工资一并发给员工(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且最好经当地劳动部门社保门同意),由员工在当地的个人流动窗口交纳。
社保即是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❷ 办事处可以为员工缴纳保险吗
(一)办事处的主体地位问题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分支机构含义界定的答复》,《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所称“分支机构”是指企业法人投资设立的、有固定经营场所、以自己名义直接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隶属企业法人承担的经济组织。据以上规定,如果不开展经营,只是联络和办事的机构(办事处),既不属于分公司,也不属于分支机构。
在新《公司法》实施以前,原《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曾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应当申请登记。当时公司设立办事处须经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生效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登记机关不再办理外商投资的公司办事机构的登记。原已登记的办事机构,不再办理变更或者延期手续。期限届满以后,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或根据需要申请设立分公司。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分公司可以从事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联络、咨询等业务。以办事机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查处。
可见,新情势下,外资企业设立办事处无须经工商登记,但只能从事联络咨询工作,不得以办事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
(二)异地用工的社会保险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施属地管理。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跨地区的缴费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
你单位总部注册在上海,由于办事处不属于分支机构,所以在当地缴纳社保缺乏主体条件。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上海公司,则在上海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由于社会保险缴纳与用工登记手续紧密相连,因此,在外地办事处工作的员工若为非上海户籍,你单位可以为其缴纳综合保险而无须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
(三)劳动仲裁的诉讼主体资格与履行地的证明责任问题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有关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主体必须属于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适格主体:根据现行法,申请劳动仲裁适格主体主要包括: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3)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
4)非法用工单位和童工事故伤害涉及的主体。
办事处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与办事处发生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因此,你公司员工若申请仲裁只能以上海公司作为被申请人。
员工向上海公司申请仲裁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法律确认了履行地优先的管辖原则,但司法实践当中,仍然要求劳动者承担履行地的证明责任。对公司来讲,若在天津遭遇仲裁,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管辖权异议。以便利在上海解决争议。
编后语:企业异地用工管理实践当中,常常出现公司总部愿意为异地员工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与此同时取消公司注册地的社会保险缴纳,此蕴含一定的劳动争议风险。假如用工登记在上海,实际上班在深圳,员工保险在深圳缴纳(许多公司通过委托外包公司代缴的方式操作),由于上海不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员工未来以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可能会得到仲裁支持。建议企业要求员工提供每月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作为免除公司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责任的凭据,并通过《协议》的形式明确社会保险缴纳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等问题。此有利于预防争议及将企业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❸ 异地公司在本地的办事点如何参加社保
首先,公司如复果同意给你缴纳制社保,有两种方式。
一就是在北京交,北京的缴纳基数较高,对你很有利!主要是养老缴纳的多,帐户的钱多。看病的话,不成问题,现在都允许异地医疗,只要多出具一定医保单位证明就可以了。
你的户口如果是乌鲁木齐的,当地的社保基数应该较低,在北京缴纳时不错的,提供个身份证号就行了!办理医保的时候可以说明,是长期驻外的,不要医保卡之类的东西。
二就是在你们当地找一家代理缴费公司,这样的公司很多,主要是针对外企的,让他们代缴,但公司要全部承担费用。要按你的实际公司缴纳,不要按当地的最低工资基数缴纳!
不明白再问吧!
❹ 办事处怎么为员工缴纳社保
两种方案
一、在上海开户缴纳
二、在西安找代理公司缴纳
❺ 虽然公司很小,但是都是分散在各地的办事处,要怎么缴纳社保
可以通过好易保办理,他们可以提供全国300个城市的社保服务,各地政策都不太一样,缴纳在当地会比较方便。
❻ 关于本地公司异地交社保的问题
按照抄规定,如一人有多份保险将按其中某一份计算。你现在同时缴纳两份保险,将来退休只能按其中一份计算。
目前,养老、医疗保险可在全国范围转移接续,而且很多省市已实现本省范围转诊就医。
养老保险只有在退休后才能使用,且通过银行存折发放,不受地域影响。医疗保险有一定的地域限制,你可前往当地医疗保险机构咨询参保地就医门诊住院的范围。
建议你将本地这份保险转移至现公司缴费地,前后缴费年限即可连续。如将来回本地工作再把保险关系转移回来即可。
看你的意思是希望公司给你在当地参保,如果你目前这家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在你所在当地取得营业执照,是不能在当地投保的,而如果你公司没有在其注册地参保将是违反合同法的。因此,如果你想缴费年限连续,建议你将本地保险转移至外地进行合并缴纳,这样你就不会再同时缴纳两份保费了。
❼ 办事处可以在本地交社保吗急
社会保险大都按属地原则,但也可以由总公司一起参保缴纳,所以在本地交纳只要提供当地需要的相关手续就行。
❽ 公司怎么给员工在异地买社保
公司办理社保的原则是“属地原则”即公司注册地点在哪里,就在哪里购买社回保。
给员工缴纳社保需要看公司和答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地点是哪里,如果是当地则购买保险需要在当地,如果是异地,则购买保险需要去异地。
但是保险的购买都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事情,员工个人是不需要为此费心的。
❾ 外地办事处怎么交社保
外地办来事处怎么交社保:这个主要看自你公司总部是怎么安排的,可以在总部一起缴费,也可以在下属各地参保。
一、还是要看员工是在哪里入职的,如果他是在总部入职后外派的,其实是可以在总部交的,如果各地办事处都在当地交,HR的工作量也太大了。
二、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