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在母公司交,子公司该如何做账
社保在母公司交,月末的时候计提社会,缴费时,就当是母公司拔款下来入帐再支出就可以了。
2. 子公司和总公司社保关系、劳动合同不统一
第一天就签劳动合同是合理的。
公司给签的合同中的工资比你实际拿的少,估计是为了缴纳社保的基数低一点,毕竟公司缴纳的社保才是大头。
这种应该没有什么影响,毕竟工资是工资,奖金是奖金,公司在招聘时说月收入5000元,但可以说其中基本工资是1500元,剩下3500元是每个月的奖金。
工资合同签的低,唯一的影响就是社保缴纳基数低。
3. 子公司与分公司在缴纳社保方面有什么不同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子公司与分公司如果两地社保政策不一致。一般造成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不一致,造成被保人福利下降,为了保证员工社保不受影响,分公司可以为这部分人员代缴保险,费用由子公司向分公司进行划转。
母公司、子公司各自有自己的独立的法人,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公司,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所以不具备劳动用工权,并且分公司要在属地开户的话,需要总公司写个授权委托书。
4. 子公司与分公司在缴纳社保方面有什么不同
子公司与分公司在缴纳社保方面的区别主要是开户阶段,由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需要总公司写个授权委托书才能开户缴纳社保。其他的没有什么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都有自己的独立的法人,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公司,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所以不具备劳动用工权。
但是分公司只要取得营业执照,就能交社保。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4)子公司社保算在里面吗扩展阅读:
企业社保好处
第一点,企业帮员工缴纳一部分的社保钱。也就是说,我们交社保的时候除了自己花钱,企业还会帮我们分担很大一部分,而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就只能自己承担全部的金额。
第二点,缴纳的基数不一样。企业社保会根据工资高低来按照比例进行缴纳,而个人缴纳社保最高也就只能缴纳当地社会的平均工资,要知道最后我们领取的养老金是按照多缴多得的原则,也就是企业社保最后锁得到的钱必然比个人社保得到的多,并且由于企业社保有公司帮忙缴纳。
第三点,稳定性。由于企业社保带着强制性,只要上班就会自动缴纳,而个人入保的话,则需要自己去缴纳。
5. 母公司为子公司员工交社保是否合法
不合法。
因为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是独立的营业执照和公章,除了隶属关系外,基本上没什么关系。
而社保的缴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由总公司变成分公司,已经不属于原公司了。因此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6. 子公司给员工购买社保是在子公司所在地还是总公司所在地购买啊
严格说应在你劳动合同签订的法人单位工商注册的所在地,至于医保,目前没有转移这说,要说医保只有参保年限的问题,不象养老保险因待遇支付在退休以后,所以有个接续的问题.(如果养老金采用分地计算,我以为没有必要转移),如果你的医保保持不间断,你现在买的不算做费,国家应承认你的缴费年限.
7. 公司承担的社保算到个人工资里面吗
不正常,单位违法。公司缴纳的社保与你的工资没有任何关系,不能算到你的应发工资中。如果算到你的应发工资中,那么你的应纳税所得额就高了,你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高了,相当于降低了你的工资。
8. 总公司部分人员的社保可以在子公司交吗分公司的人员可以在子公司交吗
咨询过社保,说合同社保工资要在一个公司。
如果算劳务派遣,总公司要开票给分公司。。
在不开票,社保缴纳地点不变的情况下,如何把工资费用做到分公司帐里?
说详细点啊。。
合同也是和总公司签订的
9. 公司新成立子公司,员工在总公司交社保,子公司必须有一个交社保吗
如果你分公司开了社保账户, 就要账户里面最少一个人购买社保了。 既然员工在总公司名下买社保,也是可以的。 这个具体看你们公司参保操作了。
10. 子公司员工同时受雇于母公司,社保要怎么缴纳
社保继续按照母公司缴纳方式缴纳。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处罚: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