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减免政策
个人交社保没有优惠政策,个人自己交社保和挂靠单位交社保,至少都要缴费满15年。
区别主要是如下三方面:
1、在单位工作,女性职工50周岁退休,缴费是强制性的;
2、自由职业者交社保,缴费自愿,女性要55周岁退休;
3、假设都是按照最低数交社保,在单位工作的,缴费比例高些,你若挂靠单位,费用全部由你出,成本比较高。
个人社保注意事项:
个人参加社保能够得到社会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个人参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以下就该部分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
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⑵ 关于社保免征的问题
响应国家的号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费遵循自愿的原则。针对一级,二级残废,以及贫困人员,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特殊人员,国家给予相应的政策,免交养老保险费用。
⑶ 企业社保外包是否可以享受国家的社保减免
近年来,外包的业务模式越来越受欢迎,在某些特定的工作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开始选择外包的方式,如社保缴纳。全国经营常态化、社保政策的复杂性、社保缴费信息化程度低、HR专业知识的缺乏等,都使得企业内部的社保管理面临巨大的挑战;同时,这也是促使企业选择将社保工作外包的重要原因。
首先,全国经营常态化。根据《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6》,在受访的众多企业中,49.05%的企业存在跨地区经营的情况,即使是50人以下的小企业,也有25.93%面临员工全国化的问题。
到了2017年,跨地区经营的企业比例已经达到54%,其中,50-100人的企业跨地区经营的比例首次突破50%,达到了52.2%。也就是说,在我国,50人以上的企业已经全面进入全国经营常态化阶段。这就需要企业HR了解各个地区的社保政策,以满足企业中来自全国各地的员工的社保缴纳需求。
而由于在设计社保制度时借鉴和糅合了多种经验,并且,一些创新型的社保政策也会选择不同的城市进行试点,因此导致社保政策碎片化,各地社保政策差异性较大。这样一来,HR的社保工作难度也就大大提升。
与此同时,社保缴费信息化程度低,也是HR们进行社保工作时难度较大的重要原因。有调查显示,在进行企业内部社保缴费核算时,77.5%的企业仍然采用excel手工计算的方式,不仅效率低下,而且比较容易出错。
除此之外,HR专业知识的缺乏也是影响社保缴纳工作有效进行的重要因素。社保政策的复杂性,导致大多数HR很难理清其中的关系。以现行的养老金计算办法为例,有数据显示,仅有9.2%的HR可以完全解释清楚,43.8%的HR表示略知一二,而14.1%的HR则表示完全不懂。在这样的情况下,HR很难做好员工的社保管理工作。
综合多种因素来看,企业内部的社保管理方式亟待变革。而考虑到企业运营成本、业务执行优化、企业长远发展等问题,将社保管理业务进行外包已然成为一种趋势。选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对于企业而言,无疑是降本增效的最好办法。金柚网作为全国首家全流程在线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可以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解决方案。
华建英才还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40多家分公司,服务范围覆盖全国,真正实现“一地签约、全国服务”,避免了传统人力资源服务需要多次转包而造成员工信息泄露、资金安全等问题出现。
总之,将社保管理工作进行外包,是企业综合各种因素之后的必然选择。将专业的事儿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准没错!
详细社保政策咨询看名字
⑷ 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全部抵税吗
一、可以抵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512号)文件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三、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单位根据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为全体雇员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失业保险费,可按税法规定扣除。即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扣除。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基金机构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进、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缴付的部分,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的当期工薪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同时还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薪收入,并按章纳税。
四、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补充医疗保险金、补充公积金等,属于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从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
(4)公司社保免税扩展阅读: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工资的扣除。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
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
(3)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2%、14%、1.5%),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
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3%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5)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交际应酬费用。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
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扣除: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含1500万元),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但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3‰;全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足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2‰;
全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部分,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1‰。营业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其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
(6)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9)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⑸ 有限公司的社保有没有减免
因为根 据国家法律规定,与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公司委托第三方劳务 公司缴纳社保是公司和其之间的协议,只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就不算违法,只不过将保险业务外包而已。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法律允许第三方代缴社会保险费。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帐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通知单。
⑹ 企业社保费减免单位缴纳,直接减免还是先缴后返
符合疫情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企业,在申报时直接享受减免政策,不需要先缴后返。
⑺ 本次社保免征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享受吗
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第二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