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每个月几号交时间是怎么算
㈡ 社保每个月几号交时间是怎么算
社保缴费时间各省规定不同,具体需要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以下是广州、深圳和北京的社保每月缴费的时间供参考:
(1)广州:缴费单位当月的参保人员没有增减变化,应在当月15日前申报缴纳社保费;如果逾期即未在当月15日前申报缴费,主管地税机关一般按缴费单位的上月应征数据进行分次批扣,批扣时间直至当月底,这种情况下,缴费单位必须自行负责关注批扣是否成功,如果批扣不成功,需前往所属区主管地税局办税厅进行申报缴纳社保费。
(2)深圳:社保规定扣款的日期是每个月的23号--25号,如果需要查询个人明细最好是在月底的时候查询。单位如签订了银行代扣协议,一般都是15号之前扣款。具体可以向深圳社保局咨询。
(3)北京:一般社保的结算时间是每月25号,建议你最好往前赶,越临近月底办业务的人就越多,还有下午的4点前可以现金支付,4点后就只能用借记卡、信用卡支付了,它那里也接受支票(但具体要求不清楚),具体还请咨询北京12333社保经办机构落实。
(2)公司交社保一般几号交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2、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3、第八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4、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5、社会保险登记证件不得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样式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6、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网络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网络
㈢ 单位缴纳社保正常是几号
社保缴费时间各省规定不同,具体需要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以下是广州、深圳和北京的社保每月缴费的时间供参考:
(1)广州:缴费单位当月的参保人员没有增减变化,应在当月15日前申报缴纳社保费;如果逾期即未在当月15日前申报缴费,主管地税机关一般按缴费单位的上月应征数据进行分次批扣,批扣时间直至当月底,这种情况下,缴费单位必须自行负责关注批扣是否成功,如果批扣不成功,需前往所属区主管地税局办税厅进行申报缴纳社保费。
(2)深圳:社保规定扣款的日期是每个月的23号--25号,如果需要查询个人明细最好是在月底的时候查询。单位如签订了银行代扣协议,一般都是15号之前扣款。具体可以向深圳社保局咨询。
(3)北京:一般社保的结算时间是每月25号,建议你最好往前赶,越临近月底办业务的人就越多,还有下午的4点前可以现金支付,4点后就只能用借记卡、信用卡支付了,它那里也接受支票(但具体要求不清楚),具体还请咨询北京12333社保经办机构落实。所以具体的情况还是应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以当地的官方回答为准。
㈣ 社保每个月几号交啊,要提前吗
社保费一般都是在20号以后缴纳,但社保缴费时间各省规定不同,具体需要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社保在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
缴费单位若有人员增减变化,须在当月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年年度申报当月不受理人员增减,当月新增单位除外)。每月10号,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出当月数据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般录用新员工的单位,在当月15日以前报到的,则按整月缴纳;16日以后报到的,则发半个月工资,合同则从下月初作为起始日,企业以此规避单位多缴纳一个月社保基金(单位缴纳占了大头)的费用。因此,企业每月缴纳社保基金的日期,大都定在20日以后。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4)公司交社保一般几号交扩展阅读:
社保一般是月底做申报,月初进行缴费,月中进行扣费。每月1-10日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
单位给交社保,一般先要在网上进行申报并自助缴费。一般的,社保局会在每个月的19号锁定公司社保台账,19号前缴纳当月的社保费用,19号以后只能办理下个月的社保。社保局对于每月20日以后申报的数据,视为下月申报数据处理。
一般社保局在锁定公司台账后,会在20号统一从各个公司社保专户里扣去各个员工的社保费用。26号之后或者下个月初员工就能查到自己的社保帐户缴费明细,20-25号是社保扣费后的一个刷新时间段。单位当月交的社保扣费成功后,员工下个月1号起就能使用社保卡了。
个人交社保,一般是委托银行扣款,而每月的21—26日为社保费托收时间。另外,个人交社保一般只有当地户口才可以交,否则只能找社保代缴机构,这点需要注意。
㈤ 公司给员工交社保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职日,所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进行社保缴纳申报,那么企业最晚应在员工入职30日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比如员工5号入职,那么在他入职后的下个月5号之前,必须办理社保申报。
相关法律规定
1、《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5)公司交社保一般几号交扩展阅读:
只要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开始用工,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毫无疑问,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在“用工”,此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㈥ 公司社保有规定每个月几号之前交吗
社保局上班时间每月5-25号,理论上这个时间都可以办的,不知道你以前在当地办过社保没,办社保需要提供一些资料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1寸照片等等,再填个人信息登记表。20号去当月也来得及。
其实到底是什么时候交你问问你公司不就知道了吗?
生育保险只有本地员工才可以办理,
外地员工无法办理,你看你是什么户口性质?如果是外地员工想享受生育保险,可以办理商保,跟保险公司联系。
㈦ 当月社保公司几号交
我是江汉区的单位社保经办人,原来我也搞不清楚是不是当月回交当月的。今年7月1日统一答变更社保缴费基数,我7月1号到社保处下载的社保缴费明细就是当月的,7月5号到税务局拿回的税票就是当月变更基数后的金额。所以,武汉社保处都应该是当月收取当月费用。
但是各个单位扣取职工个人费用就说不准了。
在硚口的原单位,也没有错,你四月份离职,其实4月份的社保税票在3月底就形成了(单位不得不交),原单位在4月1~20日办理减员,4月底形成的5月份税票里就没有了你的费用。
在江岸的新单位,也没有错,你7月份到新公司,1~20日办理社保增员,7月底才形成8月份的税票,当然是8月份帮你交社保咧!!
补充~~~~职工个人应缴部分是否当月扣缴,这得看各个单位财务部门自己的理解与规定了。一般不会漏交的。你已经办理了新单位续保,就说明先前是不欠费的,再有欠费的话,就是整个单位的所有职工的欠费了。不要担心!!!不会漏的!
2011年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㈧ 社保公司每月几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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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社保每月5号之前缴纳,这个应该是全国一样,个人缴纳社保医保截止每月底27日。每个公司不同的。
以我们公司为例:我们单位是每月15号,15号之前入职、15号之后离职的这个月都给交。所以你如果换单位的话,可以再本月15号之后离职,下个月15号之前入职,一个月的时间调整。这样就不会断。北京要求社保连续五年才能享受一些待遇,其他地方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要求。如果没有,断了也没事儿。而且有些单位断了,只要在一年之内是可以补得。自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