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北京大兴社保中心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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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参保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4、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事流程
办事步骤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
办事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
办事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事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② 大兴社保中心 在哪
大兴区社保中心
地址:大兴区兴丰南大街138号
电话:69224507
公交换乘路线:大兴区社保中心附近只有901路经过。因此,可从三元桥乘730、830、957支线或特8,到玉泉营换乘901即可。
③ 北京大兴区社保中心业务电话是多少
010-69243028
④ 大兴社保中心咨询电话是81296620或69236925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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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兴区永华南里甲14号
电话:(010)81296821
最好打12333咨询。固定电话一般无人接。
⑤ 大兴劳动局电话地址
我有工人几十个,在大兴区做雄安到北京的机场路隧道,我们过年初6来的到目前为止有3,4个月了,老板也不给工资怎么办
⑥ 北京市各区的社保中心的上班时间是怎样的
您好!北京市各区的社保中心的上班时间都是周一至周五的9:00至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谢谢阅读!
⑦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大兴区社保中心吗
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路永华南里甲14号
⑧ 北京大兴区大张本的劳动局在什么位置
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永华路永华南里甲14号
⑨ 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保障局电话
【单位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大兴区兴丰南大街54号
【联系电话】(010)69243028
办公室(信息中心):69292484
法制科:69269936
就业培训科:9292474
劳动工资科:69243051
社会保险一科:69253029
社会保险二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69266270
劳动争议仲裁科:69252555
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科:69253289
劳动监察大队:69241320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69235400
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69260350
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69222622
劳动服务管理中心:69253452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69296659
职业技术学校:69252868
职业技能鉴定所:69252722
⑩ 大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大兴区社保局是一个意思吗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社保局不是同一个意思。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民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提高保险基金征缴率。
2.严格按政策规定支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保费用,具体实施本级统筹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3.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运营和拨付。4.依法开展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业务,对困难人群实施医疗救助,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5.审查参保单位虚报冒领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检查、监督、考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的情况。
6.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营、保值增值。
7.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的宣传、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8.制定市区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流程、规范和标准,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县级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9.建立、维护市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保证参保单位及人员数据完整准确,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综合管理,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预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