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承担的社保及公积金要计入福利费吗
【解答】会计处理: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财企[2009]242号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因此会计上应当作为工资总额核算。
税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
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即税法上规定社保费和公积金既不属于工资薪金总额(不作为计算福利费限额的依据),也不属于福利费范围,而是直接在所得税前按实列支的。
Ⅱ 请问社保的账务处理,社保属于福利费吗
社保不是福利费,而是应付职工的薪酬的一部分。福利费支出有严格的限定,如单位主办的幼儿园费用。
社保费支付的时候,区分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单位部分需要做一笔计提费用,贷方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个人部分则直接挂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借方,待支付工资时从工资内代扣,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贷方。
Ⅲ 社保费算工资及福利费吗
【解答】会计处理: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因此会计上应当作为工资总额核算。税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即税法上规定社保费和公积金既不属于工资薪金总额(不作为计算福利费限额的依据),也不属于福利费范围,而是直接在所得税前按实列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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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福利费能否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改善和提高职工集体福利待遇,单位可依据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14%)计提一项专门用于职工福利的款项,称作职工福利费。这笔费用可用于补助职工及其家属和举办计提福利事业的费用,如生活困难补贴、交通费补助、探亲往返车船费补贴、幼儿入托费补贴、房贴、取暖费、清凉饮料以及疗养费等。至于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或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基数,是按规定依据职工工资性收入确定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福利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也不应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另外,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Ⅳ 社保是应付福利费还是管理费用-福利费。
计入管理费用,不抄应该计入袭应付福利费。
相关规定:
1、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税务机关要求是计税工资总额)的14%提取;
2、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等。
另外,所得税上有应付福利费按照工资总额的14%可以扣除。给职工的保险计入的话,占用单位福利费用,是很大一部分,再加上付给职工的福利,那么最终单位一定得做所得税纳税调整。就是不应该在这个科目列。
公司缴纳的部分做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等公司部分
然后合并一起缴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等
贷:银行存款
Ⅵ 公司承担的社保费公积金是否计入福利费
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因此会计上应当作为工资总额核算。 税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即税法上规定社保费和公积金既不属于工资薪金总额(不作为计算福利费限额的依据),也不属于福利费范围,而是直接在所得税前按实列支的。
Ⅶ 社保是不是进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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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不是福利费,而是应付职工的薪酬的一部分。福利费支出有严格的限定,如单位主办的幼儿园费用。
社保费支付的时候,区分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单位部分需要做一笔计提费用,贷方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个人部分则直接挂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借方,待支付工资时从工资内代扣,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贷方。
Ⅷ 福利费属于社保缴纳基数范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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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为了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改善和提高职工集体福利待遇,单位可依据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14%)计提一项专门用于职工福利的款项,称作职工福利费。这笔费用可用于补助职工及其家属和举办计提福利事业的费用,如生活困难补贴、交通费补助、探亲往返车船费补贴、幼儿入托费补贴、房贴、取暖费、清凉饮料以及疗养费等。至于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或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基数,是按规定依据职工工资性收入确定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福利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也不应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另外,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Ⅸ 公司购买的社保属于福利待遇吗
公司参保的社保,不属于福利待遇,而是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在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延伸才是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是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新公司购买社保流程:
新成立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地税关系所在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属非纳税单位可不出示);盖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工伤保险单位行业风险分类和费类确定表》;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处审核资料,办理单位新参保登记手续,并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单位新参保登记后,再办理职工新参保登记,次月起按月到所属的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