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安徽宁国1996年买的社保,50岁能不能退休
除非当事人参加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其为女工人身份方可在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目前法定退休年龄如下:
1、职工养老保险: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男女均为60周岁。
② 宁国社保局在哪
社会保险办来理流程源: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③ 宁国市社保查询个人账户
宁国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电话:0563-4022779劳动仲裁室电话:0563-4025463劳动监察室电话:0563-4025463养老保险电话:0563-4021532医疗保险电话:0563-0563-4022068、4033819失业保险科:0563-4022130劳动力市场:0563-4031967劳动保障事务代理:0563-4015460暂时没得网站,等建了网站在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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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位置
现在宁国的人事局和社保局还没有完全意义上合并,你可以在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北边的人事局窗口咨询相关问题。
⑤ 宁国社保中心在哪里
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转如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同意调出函件,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盖章。(可先电话咨询)
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如原单位有社保专管员,可将接受函交托办理。
3、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单”含姓名、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
4、持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各省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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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局长是谁
安徽省宁国市公安局局长:何琳
何琳,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安徽宣城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宁国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1988.09—1990.07安徽省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90.07—1993.09宣城行署公安处办事员
1993.09—2002.11宣城行署(市)公安处(公安局)国内(国家)安全保卫科科员
(其间:1996.03—1997.05参加安徽师范大学法律专业学习获大专学历)
2002.11—2006.03宣城市公安局国内(国家)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
2006.03—2010.06宣城市公安局国内(国家)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正科级)(其间:2007.08—2009.12参加安徽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获大学学历)
2010.06—2013.12宣城市公安局国内(国家)安全保卫支队 支队长(副县级)
2013.12—至今宁国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来源:http://220.179.251.198:2000/xxgkww/GovInfoOpen/web/GKinfo.aspx?id=003256001/201405-00015
⑦ 宁国医保中心电话号码
宁国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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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安徽省宁国市组织部抽调到社区卡点值班的工作人员有没有补助
到社区卡点值班的工作人员是有补贴的
⑨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会务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文档、印鉴管理、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宣传报道;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项目申报要件材料审查、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和办理结果的反馈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和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的日常工作。
(二)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贯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承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规划和管理全市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和发证等工作;负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技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组织工作;拟订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公务员管理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配套法规,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和公开选调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公务员奖励工作,组织实施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的具体事宜。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编制安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安置和有关服务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四)人才开发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市人才资源规划,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规划、引进和培养工作;建立健全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机制,构建人才资源需求平台,着力开发人才资源;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承担市重大专项人才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和监督有关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织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和选聘工作;承担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培训和人事调配工作。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审核、报批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初审工作。
(六)工资福利科。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和福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和高级专家延期退休的审批工作;推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
(七)社会保险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规划、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及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各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和运营的监督检查;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中违规、违纪案件;负责对各项社会缴费基数、保险待遇调整的核定;负责有关统计与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工伤认定工作。
(八)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科(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有关政策,负责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分配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办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
(九)劳动监察科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关政策制度;负责全市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工作;规范劳动保障执法检查,监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牵头协调处理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组织或参与重大案件查处;加强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建设,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