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泰安市岱岳区社保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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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地户籍没有单位的
通过版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办权理,个人完全承担费用。自由职业者缴纳城保基数的上、下限,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300%和60%之间确定。有些地区在缴费基数和比例上可以有不同档次供选择,养老和医疗是必须缴纳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不缴纳。
泰安的社报局地址:泰安市南关大街附近
2、外地户籍
只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保。也可以采取挂靠单位缴纳的名义,但原来应该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就全由个人来承担,负担还是比较重的。
Ⅱ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电话:67821165(局机关);67583518(局值班室);67812702(社保局);67812877(就业局);67801821(医保中心);67587136(人力资源市场);67831010(劳动监察大队);67817575(劳动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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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新疆石河子各社保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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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991)4685889邮编:830063地点: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34号新疆人才市场关于是否可以在石河子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的问题可以问一下他们,这样最好,免得跑冤枉路。
Ⅳ 社保局电话是多少啊
社保局服务热线电话为12333
社保的主要内容: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回退休后,从政府和社答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生育保险,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
Ⅳ 沙坪坝区社保局电话
沙坪坝区社会保险局
地 址: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139号—4号(雾都大厦四楼)
办公室电话:61719066 邮编:400030
Ⅵ 重庆九龙坡社保局咨询电话是多少
九龙坡区社会保险局
地 址: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1幢
办公室电话:86169279
邮编:400050
Ⅶ 北京社保局咨询电话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电话是:12333;办公电话是:63167877。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依法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组织拟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等。
(7)陶家社保局电话扩展阅读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务信息公开、外事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二)研究室。承担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
(三)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负责推进机关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有关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四)表彰任免处。承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按法定程序办理市政府授权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手续等。
Ⅷ 社保局电话多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是:12333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年3月30日举办“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其他事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部门拟订;在京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在京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
(二)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对劳动监察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由其所属的北京市劳动监察大队(市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处)承担。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参考展资料来源:网络-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