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社保的 如果我10月21日辞职,按公司规定,我到11月21日离职,公司说我11月份的社保只帮我买到11月21日,剩
没有这样的规定,可以看以下我摘自社保办事网的说明 :
所谓的转出就是公司停止为职工缴纳保险需要办理的手续。
城保转出申报操作指南
一.业务说明:
转出申报是指对与本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或调往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在其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单位所办理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操作。其中,对于发放当月工资的职工,单位仍应为职工代扣代缴当月的社会保险费,并在次月办理转出申报。
有很多惯例,是职工15号前离职则当月即停止为他缴纳社保,但严格意义来说这样也是不可以的。何况你是21号离职。你公司的规定不合法。
㈡ 入职已经半年,10月底提成的辞职,11月15号离职,那11月份的社保公司必须承担缴纳吗
应当承担,在公司工作够十五天的单位应当承担社保。
㈢ 我十月份上了八天班后离职了,十月份单位应不应该给我交社保
根据你公司给你开工资的月份,就能知道给不给你交保险了,如果是公司当月交保险的话,那就是能给你交,如果说是延后开工资,十月份开九月份的工资,那你就十月不能交纳养老保险了
㈣ 我11月离职,当月的社保公司已经缴纳。
公司不会以现金的方式发到你的工资里的,公司也不需要支付你社保金,因为你当月的社保已缴纳了。不用再搞事了,好好工作吧。
㈤ 在一单位工作11个月零7天,今年12月10号的辞工了,12月份的社保公司该不该支付。
你到社保局核实一下,社保到底交了多少,公司应交多少,员工自己应交多少,搞清楚比较好。
你的其他利益被用人单位侵害的地方还有很多。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还应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为你交了社保,这样至少你可以证明你在此工作过,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㈥ 请问我在原单位10月底离职开工资的时候扣除了我的社保费 那么11月份的社保谁来负责
你十一月份找到工作就有新单位负责缴费,没有工作可以找代缴社保的缴费,
㈦ 我10月10号交辞职信十一月十号正式离职请问十一月份的社保单位应该给交吗
劳动者劳动不够法定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后可以要求劳动者自己承担未工作时间的社保费用。
㈧ 我10月分已离职申请停交社保,但11月份公司说没申请成功又帮多交了一个月的社保钱 我要不要还钱呢
这个问题显然比较有争议,毕竟你是受益人,但是你并没有委托企业帮你参保11月份,纯属企业工作上的失职造成的后果。
可能通过正当法律途径去解决,结果会更好一些,但是前提是有这个时间和精力去跟企业纠缠此事。
㈨ 10月末离职,11月10日发10月的工资,那十一月份公司给我交公积金和社保吗,交的是几月份的啊
一般情况是只交到10月份,十一月份的不会给交的,应为你在职不在11月份了,交金都是到月才交的
㈩ 我10份辞职!11月底离职!公司为什么要我全款交12月份的社保!我要求停保,他说要提前申请
【社保】
养老要交15年才可以在退休时享有退休金,中间断了不影响,只要在退休前交足15年(180个月)。
医疗断3个月以上就不能享有医疗保险了,断了不能补交,南京户口建议补起来。连续交6个月后才可有住院报销。否则只能刷社保卡买药。
生育必须在单位交;女职工生育前连续交10个月才可享有,生育前不能断
失业缴满1年享有2月失业金(单位辞退或合同到期未续,个人提出解除合同不能领)
工伤不交就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