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个人交一部分公司交多少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例: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12%=720元; 450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1)社保总公司交扩展阅读:
我国原有的保障制度,是企业保障制度。在这种制度之下,一切保障费用均由企业自行筹措和负担,而各个企业发生风险的人数有多有少,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的比例有高有低,发生的风险的程度有大有小,因而在保障费用的负担上畸轻畸重。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可能平等竞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卸掉包袱、轻装上阵,为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
同时,实行社会保障制度,企业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障费用的费率是统一的,这就均衡了各个企业社会保障费用的负担,为企业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条件。
此外,竞争必然导致优胜劣汰,通过社会保障能使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从而为企业竞争和资源优化组合配置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经济的发展。
Ⅱ 社保在母公司交,子公司该如何做账
社保在母公司交,月末的时候计提社会,缴费时,就当是母公司拔款下来入帐再支出就可以了。
Ⅲ 我公司是分公司,总公司的部分员工是挂名在我们分公司的,工资由总公司发放,社保是我们分公司缴纳。
员工是分公司的,在分公司发工资,可能分公司没有办理社保登记,也不想在分公司有税收业务发生,就在总公司给他交个税和保险,理论上工资,个税和保险要一地统一,总公司要给做工资。
1、扣缴义务人的确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之规定。
另,据国税函1996602号规定第三条,对扣缴义务人按以下标准认定:
关于扣缴义务人的认定
扣缴义务人的认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由于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与取得所得的人之间有多重支付的现象,有时难以确定扣缴义务人。为保证全国执行的统一,现将认定标准规定为:凡税务机关认定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地点的确定。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
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据此,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其所在地缴纳代扣之税款。
3、结论:应在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而扣缴义务人的确定,还需要税务机关的认定。因此,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为扣缴义务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分公司的法律地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它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分公司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法律上,都不具有独立性。分公司的非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二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其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遵守总公司的章程;
三是分公司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授权进行业务活动;
四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并作为总公司的资产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基于上述特性,《公司法》第14条明确规定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即: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部门登记,分公司在登记后应当领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Ⅳ 分公司独立核算,职工保险由总公司代缴,每月要把单位和个人要交的社保划给总公司,会计分录怎么做
总公司的分录:
1、代缴分公司养老金时,借:其他应收款(代缴分公司养老金)
贷:银行存款
2、收回分公司养老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代缴分公司养老金)
分公司的分录:
1、提取职工共养老金时,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应缴职工养老金)
2、交给总公司时, 借:其他应付款(应缴职工养老金)
贷:银行存款
需要说明的是,职工个人负担部分也要同时代扣代缴的。
Ⅳ 社保一直在总公司交,转分公司交影响工龄吗
不影响工龄,因为你们是一个系统的,你的保险还是总公司交,只要分公司不独立就行了。
Ⅵ 社保由公司交和个人交之间有什么区别
个人最多只有养老和医疗。
单位缴费,含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
Ⅶ 社保是公司交还是自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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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单位缴和个人交不一样,单位按照你的工资基数来缴;而个人只能按照几个档来缴;个人缴费少于单位缴费,因此建议单位交,这样你退休时领的也多。企业应该叫22%或12%,个人交8%;从你说的情况看,单位交的少了。退休时按照你缴的总额和年限给你计算社保。15年后若果没有退休,继续交到退休。这样你退休时领的就多。
Ⅷ 与分公司签劳动合同,社保该由分公司交,工资由总公司发行吗
分公司和总公司同属于一个法人主体,所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分公司缴纳本地社保,工资由总公司发是可以的。而且只要用人单位按时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不违反法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8)社保总公司交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