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用期3个月,单位没有给我交社保,我该如何要求赔偿
赔偿员工双倍工资,员工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包括社会保险权在内的所有劳动权利,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此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下约定免缴社会保险,还是用人单位以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都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1)公司试用期不给交社保扩展阅读:
单位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
缴纳的金额按如下方法计算:
1、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月工资×8% ,用人单位则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缴费比例缴纳。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7%、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
3、失业保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4、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 如果试用期单位不给缴纳社保,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劳动仲裁。入职之后务必要签劳动合同,保存上下班打卡记录、保存好每日工作、保存和公司领导同事的对话记录,特别是任务分配记录。这些能防止公司污蔑你不是本公司员工或者没有工作记录。然后拿着这些记录和社保信息到当地劳动局进行仲裁。
3. 试用期单位可以不给员工缴纳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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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相关劳动法律规定,试用期间包括在劳动期限内,在这段时间内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已建立实际上的劳动关系,并且在建立劳动关系后满一个月后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实际上成立的劳动关系,试用期间的劳动者享受员工福利待遇,比如五险一金。但是,现实中很多公司因为试用期间的员工不是正式的员工,就拒绝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2、实际上,公司的在试用期间不给员工买五险一金的行为违法,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公司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不交、过后补交社保都是违法的。
3、即使说是员工要求不必购买的,工作单位也不能免责。因为社保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员工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4、若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公司没有自己购买社会保险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
5、在现实中,要是发现公司没有在试用期间给自己购买社保,试用期过后也没有买,或是在自己换了工作之后要求转移社保的时候有所拖延的,建议最好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像那种公司没买社保,而自己在工作中受伤后无法认定工伤,造成较重的损失,特别是在承担医疗费用上,那么员工可以找个专业的劳动法方向律师,为自己解决工伤问题。
4. 试用期内不给缴纳社保怎么要求赔偿
可以要求单位补交。入职一个月单位应该参保,直接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
超过一个月不缴纳社保,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可以按工作年限要求补偿金,工作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 试用期不买社保可以告公司吗
试用期不缴纳社保违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从以上规定可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1、如果试用期单位不给你缴纳社保的,你可以先与其协商处理,如果不行则可以向社保中心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可以在员工转正后为其补交,以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6. 试用期公司不给员工交保险,转正后公司是否应该补交试用期的社保呢
转正后公司是否应该补交试用期的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足额缴费社会保险费,这个与员工试用期没有关系。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6)公司试用期不给交社保扩展阅读:
社保的缴纳方式是:
1、如果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可以要求公司为你缴纳社保,缴纳的比例按照用人单位和员工各自承担的比例来缴纳。
2、如果劳动者是个体工商户或者自由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选择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是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缴纳社保的资料: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
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一般公司的试用期在2个月,缓2个月交社保其实影响并不大,只要公司按时予以了补缴,就没有任何问题,但是需要关注的一点是,一些城市有约定医保不能断交超过3个月,一旦超过3个月,那要重新享受医保待遇需等到重新交医保6个月之后。
单位应该在入职一个月内办理社保参保,包括试用期在内都应该缴纳社保,只是单位不缴纳社保问题,直接拿身份证、劳动合同到参保的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要求补交入职后未缴纳社保。
所以作为劳动者还是要关注医保的断交情况,不能因为这个影响了医保待遇享受。试用期不交社保的公司,一定是不合规的,作为劳动者还是需要抵制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7. 试用期公司不给交社保,能自己交吗
在中国,缴纳社保必须通过单位,个人是无法直接缴纳社保的。
所以,你需要同公司协商,如果公司不愿意承担费用,你可以请求由自己承担费用,公司负责办理相应手续。
如果公司拒绝配合,可以找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为你缴纳社保,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