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疆哈密的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是多少呢
单位: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失业保险2%,生育保险1%,工伤保险视企业情况而定,一般1%较多。
个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
B. 谁知道哈密前进路社保局做伤残鉴定的电话,秋季做伤残鉴定的时间
社保局进行伤残鉴定应该是指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的劳动能力鉴定,是属于工伤鉴定的范畴。员工可以拨打12333进行咨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电话。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 〔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C. 查询哈密个人社保问题是怎么查询的呢
不论来是哪里,不论企业职工还是个自人,只要是参保者,都可以持身份证到当地社保机构具体咨询查询个人参保缴费信息,也可以上班时间拨打12333电话咨询查询或者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另外。目前各地纷纷推出自己的APP,你也可以手机端查询或者微信查询的。
欢迎追问
D. 哈密社保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哈密社保办理的条件是什么?据了解,哈密地区社保办理的对象有个人和单位,其中,哈密个人办理社保的条件为办理的个人必须是本地区的户籍人员或长期居住人员,且从未参保过任何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险制度。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全国社保医保申办报销流程!
个人办理的条件
1、哈密市的户籍人员或长期居住人员。
2、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中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对于养老金教育金等收益保险问题,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收益率最高的8款养老和教育金榜单
单位办理的条件
哈密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以及哈密市管辖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办理地点
哈密市人事局
地址:广东路2
电话:0902-2231300
哈密地区人事局
地址:建国南路19
电话:0902-2234904
保哥提示:哈密社保办理的条件是什么?从上可知,哈密单位办理社保的条件为办理的单位必须具有本地区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且是在本地区的管辖下;个人办理社保的条件为办理的个人必须是本地区的户籍人员或长期居住人员,且从未参保过任何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险制度。
E. 哈密社保局周末上班吗
一同保:周末社保局应该都不上班吧。
F. 新疆哈密社保啥时候发工资
你这种的话社保正常的情况下,全部办理完以后就会发工资。
G. 新疆哈密社保在线查询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回到哈密就可以工作吗?那应该不用,直接续交就可以了,但你还是打个电话.0991-4680669,问一下
H. 新疆哈密市社保最低基数
单位: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失业保险2%,生育保险1%,工伤保险视企业情况而定,一般1%较多。
个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
希望对你有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I. 在哈密办的社保,只要在新疆范围内都能查到吗
1、可以查询的:当事人可以到社保卡定点代理银行各营业网点,凭本人的身份证和社保卡,通过工作人员查询(打印)医保缴费记录及余额;
2、当事人也可能通过发卡银行各营业网点的自动存取设备,根据页面的提示,查询该项;
3、当事人还可以带上本人的社保卡、身份证、手机等,去医保关系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联系方式备案并手机短信提醒服务;
4、还可以通过医保定点的相关机构的POS机,按提示进行查询,或者致电参保地的社保办,进行人工查询;
5、根据(人社部令第14号)文件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还可以由本人的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经办机构(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查询社保缴费明细及余额;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
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应当设立专门窗口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需要书面查询结果或者出具本人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书面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
参保用人单位凭有效证明文件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查询本单位缴费情况,以及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涉及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