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市光明新区社保局在哪里
光明大街152
❷ 社保局在公明什么地方
光明分局公明管理站
办公电话: 27155138
邮政编码: 518107
办公地址:
光明新区公明风景北回路社保大厦
光明分答局
办公电话: 27400518
邮政编码: 518107
办公地址:
光明新区光明大街社保大楼
❸ 深圳市社保局咨询电话号码是多少
深圳市社保局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号码是12333。
深圳市社保局各科室联系方式:
一、办公室
办公电话:咨询投诉电话12333;工作联系电话88123815。
邮政编码:51804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5楼。
二、社会保险业务处
办公电话:咨询投诉电话12333;工作联系电话88123908。
邮政编码:51804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5楼。
三、社会保险关系处
办公电话:咨询投诉电话12333、工作联系电话88123927。
邮政编码:51804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5楼。
(3)光明社保局扩展阅读
深圳市社保局内设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综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社会保险业务处 拟订社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工作计划、经办规程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协助做好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工作;负责工伤定点机构评审和准入;承担工伤医疗目录维护管理。
❹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镇劳动局电话是多少
办公电话:27155138
光明分局公明管理站
邮政编码:518106
办公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风景北路65号
光明分局公明管理站岗位职责:
1、承担社会保险(含养老、工伤、失业及其补充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2、承担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
3、做好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
光明分局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及计划。
(二)拟订辖区社会保险(含养老、工伤、失业及其补充保险,下同)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扩面、个人权益记录,及相关待遇的审核支付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四)承担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认定、待遇核准及丧葬费、抚恤金、遗属困难补助核准工作。
(五)承担行业统筹企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保险行业营销人员等特殊人员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及相关待遇的审核支付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对工伤保险定点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参保单位因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七)负责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参保人及供养对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八)负责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
(九)承担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及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❺ 深圳社保个人服务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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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社保征收点均可办理
罗湖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1楼、2楼、11楼
联系电话:8222963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福田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8297874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南山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原南山法院)
联系电话:2607916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南山分局华侨城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012号华侨城集团指挥部1楼东侧
联系电话:2660119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南山分局西丽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北路52号丽新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2662800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南山分局蛇口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临园大厦附楼一楼
联系电话:2662800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盐田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14、15楼
联系电话:2535292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宝安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5号社保大楼(区武装部旁)
联系电话:2788025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宝安分局福永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华路北110号
联系电话:2960539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宝安分局沙井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企安路4号企业大厦A栋1-3楼
联系电话:2768682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宝安分局石岩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北环路坑尾路口社保大楼
联系电话:2900336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宝安分局松岗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罗路(基督教松岗堂斜对面、松岗水厂正对面)
联系电话:2709432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宝安分局西乡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流塘新村路4号西乡村委旁
联系电话:2794446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宝安分局新安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34区雅然居一栋二楼
联系电话:2767152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龙岗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
联系电话:2892151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龙岗分局坂田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和成世纪名园3栋A座5楼
联系电话:8933123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龙岗分局南湾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康桥花园1期A6栋首层
联系电话:8953481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龙岗分局龙岗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鹏达路164号龙运通大厦4楼
联系电话:2830709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龙岗分局坪地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49号
联系电话:84091244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龙岗分局布吉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深惠路知春里大厦3楼
联系电话:2853377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龙岗分局平湖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顺昌街96号
联系电话:2884129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龙岗分局横岗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心愉街16号
联系电话:2869886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龙岗分局龙城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长兴南路与龙福路交界处尚景华园1栋2楼
联系电话:2892794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光明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街社保大楼
联系电话:2740051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光明分局公明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风景北路社保大厦
联系电话:2715513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坪山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中路23号
联系电话:8413125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坪山分局驻坪山区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
联系电话:8413125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龙华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泗黎路大布巷路口
联系电话:2802441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龙华分局大浪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工业西路龙华中学斜对面
联系电话:2815768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龙华分局龙华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与油松路交汇处天汇大厦1-2楼
联系电话:2916052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龙华分局民治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和民宝路交汇处新景大厦6、7楼(民治交警中队)
联系电话:2314605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大鹏分局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办事处葵新北路86号
联系电话:8420622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大鹏分局南澳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人民路17号2楼
联系电话:8440254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大鹏分局大鹏管理站征收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青年路51号二楼
联系电话:8430239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❻ 深圳光明社保局报销
光明社保分局电子地图明社保分局地址:光明新区光明大街光明社保分局电话:27409099</SPAN></p>附近回公交站点答:光明社保分局公交路线:光明街道办</SPAN></p>周边建筑:光明街道办周边道路:光明大街光明社保站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管理站(简称:光明社保站)地址:光明街道办光明大道社保大楼1楼电话:27407686</SPAN></p>附近公交站点:公明镇公交路线:光明街道办</SPAN></p>周边建筑:光明街道办公明社保站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明管理站(简称:公明社保站)地址:深圳光明区公明街道红花北路社保大楼三楼电话:27156905附近公交站点:公明镇公交路线:310-315环线,668路,869路,周边建筑:红花山公园-公明街道办-公明镇政府周边道路:红花北路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❼ 深圳光明新区社保局在那里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光明管理站
地址:光明新区光明大街光明社保分局
❽ 深圳光明新区社保局地址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光明社保分局电子地图明社保分局地址:光明新区光明大街光明社保分局电话:27409099</SPAN></p>附近公交站点:光明社保分局公交路线:光明街道办</SPAN></p>周边建筑:光明街道办周边道路:光明大街光明社保站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光明管理站(简称:光明社保站)地址:光明街道办光明大道社保大楼1楼电话:27407686</SPAN></p>附近公交站点:公明镇公交路线:光明街道办</SPAN></p>周边建筑:光明街道办公明社保站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明管理站(简称:公明社保站)地址:深圳光明区公明街道红花北路社保大楼三楼电话:27156905附近公交站点:公明镇公交路线:310-315环线,668路,869路,周边建筑:红花山公园-公明街道办-公明镇政府周边道路:红花北路
❾ 深圳市光明新区劳动局在那儿
劳动局已经更名为社保局,地址如下: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152号社保大楼
办事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邮编:518107
(9)光明社保局扩展阅读:
深圳市人社局的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 承担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的责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四) 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公职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监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
(五)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开展区域劳务合作。
(七)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九)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位管理和公务员、职员、雇员管理;综合管理政府奖励。
(十) 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退休、退职工作。
(十一) 负责国(境)外专家和其他国(境)外人员、留学人员来深就业创业以及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中方雇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引进海外智力、出国(境)培训、有关国际交流工作。
(十二) 承担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各项基金的责任。
(十三) 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