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被上一个单位欠费是不是新单位就不能正常缴纳了
不补缴有关社保的所有业务你都办不了。社保停了是可以续交的。社保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没有单位暂时不能缴纳,也可以找单位挂靠,费用要由职工自己缴纳,年限是属于累计计算的,不能低于15年
⑵ 你好,请问单位社保显示欠费是什么个情况
单位就是没给你们交社保,断交了,可以要求单位补上
⑶ 单位欠费一年如何能查到单位欠费社保总金额
社保缴费分二部分,即公司缴纳和个人缴纳。你可以不用去查询单位的欠费社保总金额,只需要查询单位应该帮你交费而还欠交的费额即可。
一、查询个人的,用以下三种方法都可以查询到个人的保险缴费年限:
1、可以持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查询打印缴费清单。
2、可以打当地社保局咨询电话(12333)查询个人保险金缴费情况。
3、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局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查询个人社会保险金缴费情况。
二、查询单位应该帮你交费而还欠交的费额
公司缴纳的费用社保局统一计入社会统筹账户,在社保去是难以查询到的。这个只有在公司交费部门去查询,即公司的财务部门或人事部门去查询。单位里只要交了就是要立即做账的。
⑷ 个人单位社保怎么补交欠费的
补缴资料:
劳动者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与社保卡号码给其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其单位即可调出其资料,继续为其缴纳社保。
注:可以自己缴纳社保,但是需要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缴纳,并且之前由单位承担的社保费也由本人承担。
在外地只能挂靠单位缴纳。
⑸ 社保单位欠费9个月
这种确实很麻烦。单位整体欠费情况下不允许个别人补完转出的初衷是防止有内些企业领导人把自己偷偷补上然容后转出,留一堆老百姓在欠费户里。你去找一下社保的领导,说一下具体情况,请求个人补上转出。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⑹ 公司社保欠费怎么处理
公司社保欠费,员工可申请劳务仲裁或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6)社保单位欠费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⑺ 原单位在社保欠费,社保关系转不出来怎么办
原单位在社保欠费,社保关系转不出来先要中断原工作单位的社保关系。即凭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社保部门办理中断,发还《养老保险缴费手册》。然后到机关(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凭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手册、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到社保部门办理续保。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7)社保单位欠费扩展阅读:
办理社保转移步骤:
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转如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同意调出函件,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盖章;
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如原单位有社保专管员,可将接受函交托办理;
3、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单”含姓名、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
4、持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