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2017年度社保月均工资收入申报填多少呀 最低的
根据《关于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显示,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最低缴费基数为308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3118元。
2017-2018年北京社保缴费比例,基数说明
一、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下限为3082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 585.58元,个人 246.56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4392.42元 ,个人1849.44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9%,雇工8%;
二、医疗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 462.4元,个人95.48元;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311.8元,个人465.36元;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10%,雇工2%+3元;
三、失业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为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082元;
2、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84.944元,个人46.236元;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0.2%;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雇工0.2%;
四、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6.992元,个人免缴;
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 184.944元,个人免缴;
4、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
5、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8% ,雇工不用缴费;
五、工伤保险:
1、缴费基数上限:23118元;缴费基数下限:4624元;
2、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缴费费率,个人免缴。
3、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缴费费率:0.5-2%之间;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业主0.5-2%,雇工不用缴费;
2017-2018北京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表
(1)北京社保月均工资收入扩展阅读: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6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7]112号)文件,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706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394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24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082元。
六、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541.2元、失业保险费92.47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924.8元、失业保险费55.49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16.4元、失业保险费36.98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84.92元、失业保险费6.16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77.58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53.94元。
2. 2019年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是要去社保中心打印吗具体流程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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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新参保
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模块录入新参保职工信息。
2.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职工新参保业务后,可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是否符合新参保条件。
3.参保单位提交的职工新参保业务,医疗及四险均显示导入成功后,从“业务报表查询”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中的“业务类型”选择“新参保”后,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携带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职工新参保审核手续。
相关材料包括:
(1)两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照片具体要求如下: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照片一定要清晰;②要求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部)拍摄冲洗的,不能扫描打印、不能人工修片,相纸表面光滑无纹路;③应为近期免冠、正面、有肩部、白底、标准彩色1寸照片,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长头发的参保人员要把头发梳到头后、露出两个耳朵和眉毛;④要求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⑤要求照片上无划痕、斑点、瑕疵、钢印、印墨和胶水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照片背面不要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免造成凸起;⑥照片尺寸:26mm(宽)×32mm(高),头像不能超大,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
(2)本市城镇、本市农村、外埠农村人员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若仍持有一代身份证的参保人,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及变更页复印件一份)。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复印证件要求:
(1)《居民身份证》需在一张A4纸上复印正反面,横向居中摆放,纵向复印在A4纸上;(如图1)
(2)《户口簿》需在一张A4纸上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横向居中摆放,纵向复印在A4纸上;(如图2)
(3)《户口簿》本人页如有变更的,需在一张A4纸上复印本人页及变更页,横向居中摆放,纵向复印在A4纸上。(如图3)
(4)复印件要清晰,不能有污损。
4.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操作五险职工新参保增员的,在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审核时,成功办理完医疗保险新参保审核手续后才能办理四险的新参保审核手续。上报信息若与所提交材料不相符,则审核不通过,需重新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业务。
5.参保单位应将审核通过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与其它相关材料一同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
1.当月导入成功符合新参保条件的人员,如当月25日前未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职工新参保审核手续或审核未通过的,则当月新参保职工未增加上。
2.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
(二)参保人员转入
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模块录入转入职工信息。
2.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普通增员业务后,可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反馈人员转入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入人员的审核手续,但需从“业务报表查询”中将《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中的“业务类型”选择“普通增员”后,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单位留存备查。
3.没有领卡证明或社会保障卡的城镇及农村劳动力职工,医疗保险增员成功后,参保单位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领取《领卡证明》。
特别提示:
1.每月5至25日之间,没有《领卡证明》或《社会保障卡》的城镇及农村劳动力职工,医疗保险增员成功后,参保单位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领取《领卡证明》,以便为参保职工办理社会保障卡。
2.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
3.网上申报系统不能操作特殊情况的增员业务,如:医疗应按转入,四险应按新参保;或医疗应按新参保,四险应按转入。参保单位如遇历史原因造成的此类特殊增员情况,只能通过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操作,再携带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五险征缴业务岗现场办理该职工的增员手续。
二、网上申报人员减少
(一)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普通减员”模块录入减少职工信息。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普通减员业务后,可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网上申报系统反馈人员转出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出人员的审核手续,但需从“业务报表查询”中将本月成功转出的人员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单位留存备查。
(二)参保单位一次办理的人员减少业务较多时,可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批量减少”模块通过勾选的方式,批量操作多人的减少业务。申报后,可通过“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申报职工医疗与四险是否导入成功。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网上申报系统反馈人员转出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出人员的审核手续。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批量减少”模块中显示的是参保单位截止到上月月底的人员名单,如果要操作当月参保的人员减少业务,只能通过“普通减员”模块操作。
特别提示:
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反馈成功后,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出审核手续。减少原因不是转往外(本)区的特殊减员业务,需携带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万寿路工作部五险征缴业务岗现场办理减员手续。
三、网上申报信息变更
(一)单位信息变更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单位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单位简称、单位电话、单位经营(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姓名、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支付业务经办人姓名、单位支付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单位支付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法人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
1.参保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录入单位变更的信息。
2.参保单位提交业务后,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反馈结果,反馈单位信息变更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单位信息变更的审核手续,但需从“业务报表查询”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单位留存备查。
3.除上述变更信息外,其他信息发生变更仍需持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现场办理变更手续。
(二)个人信息变更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个人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文化程度、居住地(联系)地址、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帐单地址、参保人联系电话、参保人手机、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个人身份、委托代发基金银行名称、委托代发基金银行行号、委托代发基金银行账号。
1.参保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录入个人变更的信息。
2.参保单位提交业务后,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询反馈结果,反馈个人信息变更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的审核手续,但需从“业务报表查询”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单位留存备查。
3.除上述变更信息外,其他信息发生变更仍需持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现场办理变更手续。
(三)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1.参保单位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模块录入变更医院的信息。
2.参保单位提交业务的两小时后,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看反馈结果,反馈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变更的审核手续。
特别提示:
1.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成功后,
(1)已有《社会保障卡》的职工,参保单位无需再到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任何手续;
(2)已有《领卡证明》的职工,参保单位需持原领卡证明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重新打印领卡证明(同时原《领卡证明》收回),以便职工持证就医。
(3)仍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无《领卡证明》或《社会保障卡》)的职工,参保单位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领取《领卡证明》。
2.操作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时,要完整地录入参保人选择的全部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未变更项与变更项。
四、网上申报基本业务操作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5日至22日的6:00至22:00。
2.参保单位对同一参保人员每天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只能办理一种业务类型。
3.参保单位办理单位整体跨区转移过程中不可办理网上申报业务。
4.网上申报业务状态为“处理成功或处理失败”时,代表业务已经处理完毕。当每月社保结账(25日)前仍有处理中(已提交待处理、处理中)业务时,请各参保单位及时持报盘文件、报表及相关材料于当月25日前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部分缴费工资申报业务
参保单位可于每年1月5日到4月20日通过“申报业务管理”中的“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模块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单位一年一度的缴费工资申报业务。提交业务的两个小时后,单位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管理”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模块查看反馈结果。业务反馈成功后,参保单位需打印出办理成功人员的《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于每年3月5日至4月20日之间报送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万寿路工作部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缴费工资申报业务的审核手续。
特别提示:
1.三月份操作完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后,当月又操作职工新参保或人员转入业务的,需于四月进入“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模块,将操作完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后又成功增加的人员核定新年度缴费工资基数。
2.四月份增加的人员,以增员基数作为新一年度缴费基数,无需进行缴费工资申报。
3. 社保申报月均工资收入
根据《关于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显示,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最低缴费基数为308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3118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4. 北京社会保险网上申报里的月均工资收入最少填多少
就算你填最低工资1260元,养老和失业保险还是按1869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还是按2803做,社保系统默认低于这两个底限就按这两个数做。其他只要高于这两个最低就按实际做就行。
5. 2019年北京社保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最晚申报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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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也是这个问题,解决方案:先进入北京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申报业务管理,点开职工上年人均月工资收入申报,打开后在请选择查询条件处找到已提交成功的记录,点旁边的查询。就会出现你自己申报的那张表,看看本单位需要申报的多少人,截止目前未申报多少人,如果未申报人是0,那说明你的申报成功了,还有一种方法你也可以看一下下边表里已申报四险和医疗是否有数字,如果有数字,说明也成功了,不知对你是否有帮助!
6. 社保月均工资收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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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7. 北京2019年社保让填写 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申报填多少最低的!
一、养复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制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二、医疗保险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三、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四、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五、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8. 北京社保每年的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怎么算月平均工资!用数字证书能申报吗!
月均工资申报是在每年的4月份,月均工资是员工上一年的平均工资,也有单位是按照一个标准来上~~每年到三月份的时候,你用数字证书登陆,就可以申报了;点申报月均工资会有你们单位员工的名字,你在后面把相对应的工资改一下就好了,最后提交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