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社保怎么做工资申报
企业参保网上登记申报
一、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一)办理流程新参保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点击首页“在线办事”项目,在“企业网上申报”一栏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点击“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须知”页面上的“同意”→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申请登记”→再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保存”→点击“网上申报”→点击“打印登记表”→点击“打印申报表”→点击“首选项”→点击“横项”→点击“确定”→点击“打印”。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打印好的《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公章)及以下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3、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5、企业社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二)参加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受理时间1、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前到社保窗口申报的属当月登记,15日后申报的属次月登记。2、企业申报登记后,于当月16日(含当日)前通过互联网申报本月社会保险变动数据,社保征收部门于17日(含当日)前处理企业网上申报的有关数据,企业于19日(含当日)前核对本月申报数据处理情况,发现有误的,属操作权限以内的可直接更改,操作权限以外的应立即到社保征收部门前台申报。20日以后申报的数据,视为次月申报数据处理。二、已登记企业网上申报业务(一)开通网上申报业务须提供的资料1、通过网上登记的企业可直接进行网上申报业务,不需重新申请。2、不是通过网上登记的企业首次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须提供:(1)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申请表》;(2)签定《网上服务协议》(一式两份);(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4)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5)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6)社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7)若需申请网上自助缴费的企业,必须申请数字证书(CA认证)。(二)企业网上服务操作权限1、申报业务(1)个人档案新增:没有在深圳参加过社保,没有电脑号,录入身份证号码;(2)个人档案调入:已在深圳参加过社保,已有电脑号,录入电脑号;(3)个人停交处理:停交员工社保;(4)个人工资修改:修改员工工资;(5)个人档案修改:修改员工工资、修改员工参保险种、修改员工户口性质(市外改为市内)、补办社会保障卡、恢复员工参保(把缴费状态改为“正常”);(6)申请社会保障卡号:办理社会保障卡(注:此选项将会刷新医疗证号,以前保障卡作废);(7)社会保障卡挂失:可挂失本企业员工的保障卡;(8)打印社会保障卡清单:申报社会保障卡后,且通过社保部门审核,可打印出制卡清单,连同数码照片回执与身份证复印件递交到社保部门办卡2、打印(1)打印《单位每月台帐单》、《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单》、《个人历史工资单》等各种参保资料;(2)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制卡清单。3、查询员工及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4、网上自助缴费企业可生成或预算本单位当月应缴费金额,可直接发出缴费指令到银行实时缴费,可直接审核已申报数据使其即时生效等等。(三)企业网上服务的有关规定1、时间规定当月16日(含当日)前通过互联网申报本月社会保险变动数据,社保征收部门于17日(含当日)前处理企业网上申报的有关数据,企业于19日(含当日)前核对本月申报数据处理情况,发现有误的,属操作权限以内的可直接更改,操作权限以外的应立即到社保征收部门前台申报。20日以后申报的数据,视为次月申报数据处理。2、书面报表报送规定(1)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每月台帐后变动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连同参保员工有关资料每季度末10日内报送一次社保征收部门存档,否则停止网上申报资格。参保员工有关资料指首次参保员工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调令或毕业生介绍信或招工表复印件(验原件);(2)对网上操作权限以外的业务,企业需于当月15日前到征收部门前台申报。(四)企业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1、“本月申报数据”必须经“确认”操作后,社保征收部门才给予审核处理,未经“确认”操作的申报,社保征收部门不予审核。申报企业可更改或删除未“确认”操作的申报数据。2、从“本月申报数据”项可查看已提交且未经社保征收部门审核处理的申报数据。3、从“本月未通过审核数据”项可查看经社保工作人员审核处理后未通过的申报数据。企业对未通过的申报数据应查出原因,及时申报处理。4、“个人档案调入”是指原已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并有社会保险电脑号的员工从其他单位调入本单位参保。5、只做工资变更或停交处理的员工,尽量避免使用“个人档案修改”操作。6、查询员工是否已参保,通过员工身份证,使用“电脑号查询”项进行查询操作。7、为已参保员工制作社会保障卡,在“个人档案修改”操作中,在“是否制医疗证”选“需制证”。8、“医疗证挂失”操作不需要社保征收部门审核处理即可生效,其他操作必须经社保征收部门处理后才生效。企业在“在册人员”看到的数据为有效数据。9、“档案上传”是指在本地计算机通过“离线程序”处理完成的申报数据导出到一个文件里,然后将该文件通过互联网上传到社保局来完成申报。10、在网上直接操作提交的申报记录,不再需要使用“档案上传”操作,“提交”后做“确认”操作即可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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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企业支付职工工资表是指什么
就是你交社保的基数的记录,这是在社保中心留下的记录
③ 社保月平均缴费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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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费基数:个人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纳比例: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20%,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纳比例×12。
④ 社保申报工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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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流程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地税登记证;(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二、表格填报说明:1、社会保险登记表“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⑤ 社保和工资不在一个单位可以吗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5)社保部门工资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十七条个人账户基金按照下列规定按月划入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中;其中,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按月划入本人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户。
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的,职工个人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分年龄段按照不同比例按月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第十八条 可以提取用于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在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未建立前,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按月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⑥ 没有社保工资如何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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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社保缴纳计算:
社保分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个人8%,外资单位20%,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
医疗险单位7%,个人2%。
失业险单位0.2%,个人0.1%。
工伤单位0.4%,生育单位0.85%。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一、养老保险
(一)征缴范围:
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自由职业者。
(二)征缴比例: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本市城镇户口人员。
(1)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以上部分不计征。每年七月进行调整。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
从2010年7月1日起,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为450元/月。缴纳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标准调整为225元/月。
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财政资金分担按照《印发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伤保险
(一)征缴范围:
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建筑施工和矿山行业工作的农村户口职工,在新参保和续保时,可以选择只参加工伤保险,暂不参加其他险种。
(二)征缴比例:
工伤保险基金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每年七月根据单位上年度工伤费用收支情况实行浮动费率制度。
注:(1)收支率=单位当年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当年缴纳的工伤保险费;(2)增减率:在现标准缴费率的基础上增减;
三、生育保险
(一)征缴范围:
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目前先在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中实行。
(二)征缴比例: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个人不缴费。
四、失业保险
(一)征缴范围:
在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事业、城镇个体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中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征缴比例: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城镇户口职工按1%缴纳,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费。
五、基本医疗保险
(一)征缴范围
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
(二)征缴比例
1、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个人按2%缴纳。
2、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单位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缴纳。
3、重大疾病补助金: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由单位缴纳,目前标准为5元/人·月。
⑦ 我们单位去年的社保全部在个人的工资上面扣了,该怎么办
如果这是这样,那你有坚决地进行举报,并要求给予赔偿,这个举报单位是当地社保局,
⑧ 社会保险在职人员工资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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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是具体注意的:
1、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表内各栏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2、提供本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地税登记证附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法人身份复印件。
3、将本单位参保人员按(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各栏要求填写准确。(一式二份)。
4、养老保险征收比例:从2004年元月份开始施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单位缴费
比例由23%下调至22%,个人缴费比例由6%调高至7%。总的缴费比例不变。外企、私营企业、
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0%,个人缴费比例由6%调高至7%。外来务工人员,总的缴费比例仍为20%。
个体流动人员个人缴费比例由6%调高至7%,总的缴费比例仍为20%。
5、缴费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及各类补助),职工缴费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
60%按60%缴费,高于社平工资60%按实际工资缴费。缴费工资最高封顶数为社平工资三倍。
6、根据单位填报,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产生单位编号、个人编号、应收应付帐。
7、养老金发放,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银行或邮局统一发放。
8、养老征收由所在地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征收时间在每月初。
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1---20日办理各项异动业务。
10、参保单位人员如有变动,必须在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每月1至20日)及时办理手
续。增加减少人员需填写“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减少人员必须出示本人辞职报告并鉴
章。
11、每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月初)到所在地税部门缴纳养老保险金,否则不能办理调动、停
保、转移、等劳动关系业务。
12、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每年七月根据武汉统计局公布的社平工资进行调整。
13、200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1719元,月平均工资为976.6元2004年养老保险缴费工资
最低数为586元,最高封顶数为2929.8元。
14、参保单位应在每年二月份到参保地领取缴费工资申报表。
⑨ 社保年度申报工资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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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网上申报月工资时填错了,可以携带公司的营业回执照、组答织机构代码、公章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要求工作人员更改过来。
公司也可以登录当地的社保部门,输入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社保部门的界面以后,按照相关的操作流程进行修改。
⑩ 社保的工资低与实际工资,单位能补
单位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举报可以匿名。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单位的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稽核,存在违法行为的,应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处罚。
《中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