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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不同城市续买社保需要转吗

发布时间:2021-02-09 08:34:49

㈠ 广东省内跨市转社保需要办什么手续

现行的社抄保转移接续政策是退休年龄之前,全国范围内都可以办理转移。只要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缴纳最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

跨省社保转移手续如下:所需资料:
①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办理流程:①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我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②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如下手续两地的社保局自己处理,不用本人办理的,不用担心:即转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给原来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钱汇入现在社保局的账户就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了)。

㈡ 广东省社保卡不同市是否可转

我是在东莞上班,现在要转到深圳或中山,是否可以,需要什么程序?

这是社保转移事宜,需要将以前交纳情况,比如养老保险本本,医保卡等信息提供给新单位即可续交.

㈢ 现广东省内不同市单位社保缴纳需要转移么

需要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㈣ 同一个省的不同城市的养老保险需要转吗

在同一个省的不同地市买过社保,可以办理转移合并。
沃服网为您整理同城转移社保流程:
社保现在不用转移,只要原来的单位,把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现在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异地转移社保的流程: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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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不同城市的社保怎么转

第一步,在新的就业地进行养老保险的关系确定以及费用的办理;

第二步,由用人单位或者参保本人向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第三步,新的参保单位会在15个工作日之内对你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第四步,原所在地就针对接收函办理相应的转移手续。

拓展资料:

从2016年9月起,参保人员只要在跨省流动就业前开具《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就业参保后,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缴费凭证》和《转移申请》,其他的事情就可以全部交给各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办理了。

地区间的社保经办机构在全国统一的经办规程下,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人信息的审核、建立和社保基金的转移,为参保人完成社保的转移接续工作。

㈥ 广东省内跨市怎样办理社保

根据《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府办〔2008〕76号)、《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责任分担与转移基金管理办法》(粤劳社函〔2008〕2092号),广东省跨市社保办理操作规定如下:

第三条 参保人员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参保后,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的,应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索取参保凭证,并确认本人参保信息。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当场审核参保人信息,按初审、复核程序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以下简称《参保凭证》)交参保人员签名确认,社保机构和参保人员各留存一份。

参保人员来办理停保手续或其参保信息未核定的,待参保人员按规定办妥相关手续后,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参保凭证》。

第四条 《参保凭证》应完整记载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基金信息及缴费记录情况等三部分内容,具体包括:

参保人员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参加工作时间、当地统筹时间、个人首次缴费时间、本人建账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基金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储存额;历年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记账信息。

第五条 参保人员在现参保地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其本人或用人单位向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应提交《参保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附表2)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六条 现参保地社保机构业务部门收到参保人员转移申请后,应予当场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出具《受理回执》,并按初审、复核程序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在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业务部门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经审核不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当场按初审、复核程序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交参保人员或其用人单位签收。告知其不办理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如需补充提供材料的,应当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告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及时补齐。经办期限从补齐材料之日重新计算。

(6)广东不同城市续买社保需要转吗扩展阅读: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根据经参保人员确认的参保信息记录及基金到账情况在9个工作日内办妥转出手续:

(一)业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与留存的《参保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对。经审核无误的,按初审、复核程序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附表7),流转至财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二)财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基金信息,并以“一人一单”的汇款方式将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总额实账划转至现参保地社保机构账户,汇款单须载明转移参保人员姓名和社会保障号。财务部门通过业务系统初审、复核程序将汇款单编号录入《信息表》后转回业务部门。

(三)业务部门在财务部门开出汇款单3个工作日内,打印《信息表》传送给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转来转移参保人员《信息表》及其转移基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基金流转和业务协调时间)完成转入接续工作:

(一)财务部门在接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转来参保人员转移基金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账确认。

(二)业务部门在参保人员转移基金确认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信息表》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告知参保人员办理情况,收回《受理回执》。相关材料由业务部门存档备案。

(三)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对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核定的信息审核结论和转移基金金额予以认可,不再重新审核。

转移业务办理过程中,社保机构之间应加强协调联系,必要时可发出协调函。社保机构收到协调函5个工作日内给予函复。

㈦ 广东省内社保跨市怎么转移

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广州市为例: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同时提交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加盖公章且近期打印《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2. 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信息至广东省转移平台。

3、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省转移平台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信息审核无误,且转移基金到账后,为申请人完成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业务。

4.申请人可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并打印《广州市社会保险转入确认表》,或可通过社保网查询转移业务的办理情况

(7)广东不同城市续买社保需要转吗扩展阅读

1.跨省转入: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已联网的地区要求同时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信息至劳动部转移平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接续业务。

2.省内转入: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信息上传至广东省转移平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广东省转移平台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信息审核无误,以及转移基金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参考来源: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㈧ 不同城市的社保一定要转移吗

社保是异地不能缴纳的。在异地缴纳必须要办理转移。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1.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㈨ 广东省内跨市转社保需要办什么手续

现行的抄社保转移接续政策是退休年龄之前,全国范围内都可以办理转移。只要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缴纳最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

跨省社保转移手续如下:所需资料:
①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办理流程:①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我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②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如下手续两地的社保局自己处理,不用本人办理的,不用担心:即转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给原来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钱汇入现在社保局的账户就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了)。

㈩ 关于在广东省不同城市的社保转办要哪些手续

在原单位开离职证明(转保证明),盖单位公章,然后到单位当地的社保局,带上身份证与离职证明就可以去社保局转社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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