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都缴纳社保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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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年度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养老40%,其他60%)为747.98元,个人缴纳部分为269.16元,每月共计1017.14元。与2017年相比,单位缴纳总额由687.79元增加到747.98元,
增加60.19元,个人由249.05元增加到269.16元,增加20.11元。
B. 2019年成都市社保月平均工资
到当地社保中心去咨询,他们那里有正确答案。
C. 2018年成都市社保最低基数缴费是多少
018年度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养老40%,其他60%)为747.98元,个人缴纳部分为269.16元,每月共计1017.14元。与2017年相比,单位缴纳总额由687.79元增加到747.98元,
增加60.19元,个人由249.05元增加到269.16元,增加20.11元。
D. 成都市平均工资2019及社保
领取的时候按退休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比如2019年领取的时回候按照2018社平工资答,2020年领取的时候按照2019年的社平工资,这里的年份不一定是一个自然年的,要按社保年度的,比如2018年7月1号到2019年6月30号是一个社保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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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成都市2018年上半年度社平工资是多少
四川省及成抄都市只会公布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不会公布半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每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一般在次年6月左右公布,现在是2018年7月份,2018年社会平均工资不可能统计出来。按规定社保当年的各项缴费及发放都是按上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2018年社保缴费,办理退休计发都是按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执行。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1631元,养老保险缴费、计发按此计算;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098元,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计发按此计算。
F. 2019年成都最低社保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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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①个版人缴费根据职工本权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G. 成都2019社保平均工资
领取的时候按退休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比如2019年领取的时候回按照答2018社平工资,2020年领取的时候按照2019年的社平工资,这里的年份不一定是一个自然年的,要按社保年度的,比如2018年7月1号到2019年6月30号是一个社保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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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2018成都社平工资是多少
2018年成都的社平工资是4600元。
1、有4.4%的人工资不超过2000元。
2、25.6%的人工资水平在2000至3000元之间。
3、19.2%的人工资水平在3000至4500之间。
4、21.4%的人工资在4500至6000元之间。
工资水平在6000元以上的人数不超过三成。
岗位工资排名前三的是UI设计师、销售经理和客户经理,平均工资分别为6498元、5832元、5582元。
(8)成都2018年社保基本工资扩展阅读:
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网消息,成都市政府发布《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结合成都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成都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
(二)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
二、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18.7元;
(二)每小时17.4元。
三、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80元(每日81.8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7元;
(二)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7.4元。
上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用人单位有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义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各区(市)县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落到实处。
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市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5〕1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