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生产工人的工资不是最后要计入产品成本吗那为什么生产工人的社保又计入管理费用社保不是工资的一部
按规定工人社保单位负担部分,是允许计入生产成本的,个人负担部分不计入成本,因为已在工资中计入了。
⑵ 请问 应付职工薪酬中个人承担的社保和个人所得税是不能进费用 但是为什么计提工资时都计入了
个人承担部分和企业承担部分区别就在于:个人承担的部分是从应得的工资中扣除的,而企业承担部门要计入管理费用的。
(1)工资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
……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工资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医疗(个人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失业(个人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个人负担部分)
……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实际发放部分)
(3) 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时:
A:先提企业负担部分到应付职工薪酬
借:管理费用-社保-各社保明细
销售费用-社保-各社保明细
……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养老(企业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失业(企业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医疗(企业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工伤(企业负担部分)
……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企业负担部分)
B:缴纳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医疗(个人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失业(个人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养老(个人负担部分)
……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养老(企业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失业(企业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医疗(企业负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工伤(企业负担部分)
……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企业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2)没有社保就不能按发放工资列入成本费用吗扩展阅读:
一、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三、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⑶ 确定了员工在其他的公司缴纳了社保,我公司不好缴纳,那么只发工资并算入成本费用,这样算违法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是违法的,有人诉讼是要追责的。
其次可以与员工协商,将社保金以工资形式发给员工,工资单标明社保缴纳金,让员工自己去缴纳。
⑷ 请问兼职人员没有缴纳社保,它的工资能入工资表做费用可以直接入劳务费么
1)原来是有劳务工支付工资不超过800之说的,而且入账钱还得在税务方面办理相关的认定手续呢,专但是在2009年被取消了属
2)按照现行的招聘录用规定,兼职人员也是单位的员工,其工资当然是入工资单的咯,老会计的讲法落伍了(好多年过60岁的老会计都是老观念了,知识没有更新)。
3)但是你必须让他出示另有单位为他缴纳社保的证明,同时也不要忘了:必须将他纳入每个月个人所得税申报的范畴的
4)现行的用工制度是:全日制、非全日制二种,所以,做半天、或者是小时工的人员就是非全日制人员,他们的工资也是工资呀!!
5)只有那些为了某个特定的事项(比如,零时性修理、搬运等)而招用短期的用工才是劳务工,像固定来打扫卫生的阿姨也是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也是进入工资单的
⑸ 按应发工资计提工资的话 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 不就直接进企业费用扣除了吗
个人承担的部分不入抄管理费用,入其他应付款里
请看账务处理
支付社保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社保、公积金 (个人)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积金(公司)
贷:银行存款
发工资: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等
借:管理费用-社保 、公积金(公司)
借:其他应收款 (个人)
贷: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 (个人)
贷:应交税费-个税
⑹ 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工资能作为成本入账吗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一、员工工资计入成本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否则不能作为成本入账,现在社保要地税代收,就是要把这个跟成本税收等挂钩起来,确保员工的社保问题得到落实。
二、下述5项原则虽没有提及给员工缴纳社保,但可能各地的税务机关对如何确定“单位员工”的判定标准上也许有不同的掌握,因此建议必须咨询负责你单位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来确定所在地区对这项政策的执行情况。
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同时将工资薪金支出进一步界定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6)没有社保就不能按发放工资列入成本费用吗扩展阅读:
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关系
(一)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铂略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例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二)税法协调原则: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三)税法空白原则: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例如,关于劳保支出,目前只是规定了具体的扣除明细范围,但是没有扣除标准,那么企业就可以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的规定计算。
⑺ 员工不交社保,工资是否以到公司成本里
需要按本人工资来缴纳;
如果本人工资低于了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按照当地最低的社保缴费基数缴纳;
如果本人工资高于了当地最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按照当地最高社保缴费基数缴纳;
也就是说,在最高和最低限制中间,依据本人工资缴纳,所以1800元工资,就应该按1800元缴纳,对于缴纳基数有异议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或社保中心投诉该用人单位。
⑻ 如果公司未帮员工买社保,能把该员工的工资记入工资表内作为成本吗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没有社保就不能按发放工资列入成本费用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要求规定:
1、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3、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⑼ 关于会计问题 没有计提工资跟社保费用 怎么做账
社会保险金每月15日之前交的是当月的,而职工工资是月末计提,当月发放,所以,根据这业务性质应回该企业先代交,再扣答回。
会计做账如下:
交款时
借:管理费用-五险(单位承担部分)
其它应收款-代交员工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扣款在计提工资时直接代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它应收款-代交员工五险
⑽ 对于非全日制的员工没有缴纳社保,怎么入账它的工资能入工资表做费用可以直接入劳务费么
只能进劳务费进行做账,企业同时每月申报税款时按雇工的劳务费总额减去800元后按20%代扣个税。做账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没有缴纳五险的临时雇工,属于支付劳动报酬,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 税率为20% 。
例如: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个税; 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 = 800 元个税。
3、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4、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
5、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10)没有社保就不能按发放工资列入成本费用吗扩展阅读:
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并不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劳务费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注意,不是工资标准,如计税工资标准等)内,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