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苏州社保卡怎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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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社保卡当然是您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但内目前苏州是容市民卡一卡通,市民卡可以兼有医疗公积金和苏州居住证明。还具有电子钱包功能,充值后可以刷公交地铁,购物坐出租,租用公共自行车等功能。
Ⅱ 苏州办理个人社保流程,急!
个人自己交社保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只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费。退休前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分为5个档次,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一档;由此核定的5档月缴费额分别为425.8元、496.6元、567.6元、638.6元、709.6元。(每年会根据公布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缴费基数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由此核定月缴费额为177.4元,加上大病统筹金9元,合计医疗保险月缴费额为186.4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不建立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流程
一、申报。
已参保个人持①《养老保险手册》
②《医疗保险手册》等资料,到个人缴费申报窗口申请缴费。
新参保人员持①《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
②《个人初次参保缴费通知单》
③《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基本信息情况表》,到缴费申报窗口申请缴费。
④新参保人员要带三张一寸近照。
二、核定征缴计划。缴费申报窗口审核材料①②③,作出个人征缴计划。
三、打印发票。缴费个人到发票打印窗口按本人姓名领取《社会保险费征收发票》。
三、交款。缴费个人持《社会保险费征收发票》到指定银行窗口交款,领取《现金交款单》或《进帐单》。
四、基金结算。参保个人交款后持《社会保险费征收发票》、《现金交款单》或《进帐单》到基金结算窗口盖。
五、基金记账。基金结算窗口将到位基金及时入帐。
Ⅲ 苏州市区社保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步骤如下
1、单位没有社保历史欠款(含当月)。
2、把单位中的所有人做参保减少。(专在社保局填属减少表就可以了)
3、带相关材料:a、工商或地税注销证明的复印件;
b、填写《参保企业暂停、结户审批表》(此表在社保局领)
c、带上单位的《社保登记证》正本。
按以上步骤到所属社保局即可办理。
Ⅳ 苏州社保卡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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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两个月的!为什么第一次交社保非得交两个月的?
这个可能就是为了防止有人离职造成只缴纳一个月的情况故意这么做的。
一次性交了两个月社保后,本人就离职了,市民卡也没有拿到手!社保号也不知道!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再到其它公司上班的话社保要怎么办?
到其它公司上班社保可以续缴。
还有就是如果没有市民卡,知道社保号的话,到其它公司可以再接着交吗?
市民卡是看病用的,知道社保号就可已续缴社保。
续缴后也可以办理市民卡。
Ⅳ 苏州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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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二、报送材料三、办理程序
一、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①社会保险登记
一、登记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二、报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四、注意事项
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苏州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②缴费基数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
二、报送材料
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及盘片;
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三、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购领盘片。
2.缴费单位根据盘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后,与盘片一起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并按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
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工资基数,月缴费工资基数按年缴费工资基数的月平均数确定。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每一结算年度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基数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
2.逾期未申报者,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
3.首次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由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
----③申报、结算和缴费
一、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供属等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的有关材料和报表。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5日进行结算,确定当月应收应付项目及金额,生成《结算表》,并于6日完成数据核对。缴费单位可于每月7日起至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结算表》。
3.企业缴费单位于每月25日前,按《结算表》上确定的应缴金额解缴至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
机关事业缴费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缴纳,或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二、有关规定
1.从2004年5月1日起,市区缴费单位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
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备注
基本养老保险20%8%
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9%2%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1%——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不参加
失业保险2%1%外地户口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1%——
生育保险1%——
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各项社会保险费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其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发放养老金时直接扣缴。
三、注意事项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的,除按规定收取利息外,另按欠缴额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
----④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
一、申报期限
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人员增减、变更情况。
二、参保人员的增加
缴费单位新录用人员后,须填写《苏州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或《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从起薪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
1.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其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2张,并填写《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审核登记并生成个人编号后,单位至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购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等参保证卡。
2.市区统筹范围内续保人员:须附报《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其中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进编审批表和经市区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套改表。
3.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须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并提供职工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1992年后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及1996年后个人帐户情况,以及医疗保险首次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情况等;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人员,还须提供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基金到帐证明等。
4.视同缴费人员:对复退转军人,须提供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有关证明,其中转业到企业工作、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须提供军队开具的《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资金转移凭证》;对从未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须提供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有关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按规定不参保证明,其中流动到企业、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人员须提供人事、财政部门核准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人员补贴发放核准表》。
5.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须提供外国人、华侨的有效护照和《外国人就业证》、《华侨回国就业证》,台港澳人员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6.原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人员:须提供经转出地农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苏州市农村向城镇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换算表》,并先到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进行转移基金的到帐确认。
三、参保人员的减少
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发生减少,缴费单位须填写《苏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携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其中:
1.因终止解除合同减少人员:单位须提供退工证明等材料。
2.因死亡减少人员:单位须附报其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并持《社会保险卡》对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进行清算。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以及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付丧葬费及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中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先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纳部分余额中列支。丧葬费、抚恤费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并公布。
四、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
参保人员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人员属性、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类型等需要更正或发生变化的,单位须于月底前持《社会保险卡》,填写《苏州市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或《苏州市区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分别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Ⅵ 苏州社保卡怎么申请表
保险来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自在线答疑。
苏州社保卡当然是您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但目前苏州是市民卡一卡通,市民卡可以兼有医疗公积金和苏州居住证明。还具有电子钱包功能,充值后可以刷公交地铁,购物坐出租,租用公共自行车等功能。
Ⅶ 苏州如何申请个人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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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苏州图书馆设有许多分馆,实行通借通还的政策,可以在分馆办理借书卡
借书卡免收工本费,押金50元
二、市民卡发放对象是16周岁以上,具有苏州市户籍的本市市民;
符合市民卡申领的市民:可持本人有效证件至市民卡中心大厅、各营业厅、服务点办理申领手续。代理时需提供双方有效证件,没有第二代身份证的还需要重新拍照。
只要有一张市民卡,就可以直接在苏州图书馆的所有服务网点享受图书馆的各项服务啦。
1.持有市民A卡的读者不用办理任何手续,市民卡自动开通借阅功能,包括市民A卡成人(16周岁及以上)和市民A卡少儿(16周岁以下)。满16周岁的读者市民A卡少儿将自动转换成市民A卡成人。
2.持有市民B卡的市民需带好身份证或户口本到苏州图书馆和各分馆开通借阅功能,市民B卡成人需交纳50元押金,市民B卡少儿需交纳30元押金。市民B卡少儿转为市民B卡成人需满16周岁后到苏州图书馆和各分馆办理。对于既有读者证又有市民卡的读者,可以同时保留两张卡,也可以将读者证注销。
三、社保卡发放对象是在苏州有稳定工作并已参加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非苏人员。
苏州市民A卡已经取代了社保卡的功能。凡是在定点机构使用过市民卡后,原医保IC卡随即作废。截止今年年底,原有的社保卡自动失效。如果尚未领到市民卡,需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制卡状态,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市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三香路188号办理领卡。
苏州图书馆读者证的种类
苏州图书馆读者证分为苏州图书馆读者证,苏州图书馆少儿卡两种。
办证提示:(本证为苏州图书馆借阅卡,总馆与各分馆通用)
办证时间
办理新证全年每天9:00-16:00;办理存款、续卡、挂失等手续9:00-19:00。
苏州图书馆读者证办理办法
1.读者证、少儿卡申请条件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均可申请办理苏州图书馆读者证。
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均可申请办理苏州图书馆少儿卡。
2.读者证和少儿卡办理手续
申请办理苏州图书馆读者证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填写《苏州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交纳押金50元。办证半年后可退证。
申请办理少儿卡时,请携带户口本,填写《苏州图书馆少儿卡申请表》,交纳押金30元。办证半年后可退证。
Ⅷ 苏州吴中社保办理流程及所需要填写什么表格
您好!苏州吴中社保办理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社保“新人员加入”专和“人员退出”两个方面的属内容:
一、新人员加入:
如员工以前没交过保险,则携带人员增加表、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去社保局相关窗口办理人员加入。如员工以前交过保险,则需要以前公司所在地区社保中心提供缴费凭证,拿此凭证和人员增加表、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去社保局窗口办理人员加入。
二、人员退出:
如公司人员社保关系有进有出(进*退*),经办人需携带参保人员增加表和退保人员减少表、退工表、就业登记证、辞职报告等去办理。如公司人员社保关系无进有出,经办人则需带参保人员减少表去劳动就业管理指导中心签章,否则社保局不予办理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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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苏州自己怎么交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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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丢失或被盗后,持卡人应立即申请挂失。挂失分为口头(临时)挂失和书面(正式)挂失。
1、口头(临时)挂失,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网点、“12333”电话、网上服务渠道办理,也可通过合作商业银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办理。
2、书面(正式)挂失,须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网点、合作商业银行网点分别办理。
社保卡补办条件:
1、持卡人不慎遗失社保卡;
2、社保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
3、社保卡不能在读卡设备上正常读写。
补办资料:
1、身份证;
2、数码相片回执(已提供相片回执的则无需提供);
3、《社会保障卡补办(挂失)申请表》;
4、原来社保卡(满足条件2、3需提供)。
补办流程:
方式一:参保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或社保合作银行办理补办手续即可。
方式二:单位登录企业非CA认证系统后,在“社会保障卡业务”中的“单笔申请制卡”页面申请新的卡号后,再进入“打印制卡清单”页面打印制证清单,再连同数码相片回执、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至制卡窗口补办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