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可以跨区购买社保吗以后会有影响吗
参保人在哪里参保缴费社保都没有问题的,社保是可以随人工作地转换而迁移合并的,不影响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
B. 怎么退社保,又怎么跨区办理社保
我在原籍已交完社保,到异地又交了一份社保如果我在异地辞职怎么办理社保?
是这内样的,本地户口容,可以通过户口所在地社保局或单位交纳社保;而非本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参保了。
所以你在异地,就只能转移关系到新单位续交才可以的。
社保重复能办理吗?
针对你的情况,可以再办理的,必须通过单位方式。
将来再把异地社保申请转移关系回原籍合并帐户一起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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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现在可以跨区缴纳社保吗
不可以转移之后抄可袭以交纳。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D. 社保可以个人跨区缴纳吗
不可以,转移之后可以交纳。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专本养老属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 社保跨区域怎么缴纳
如果跨区域还在原地域缴纳,就在原地域银行开一个社保代扣账户借记卡,在外地存款就可以代扣了。
F. 怎么退社保,又怎么跨区办理社保!
养老保险一复般情况是无法退制还,养老保险在重庆主城区是可以跨区转移关系,比如你先在渝北区缴了3年,
现在江北工作又要在江北新缴养老保险,这样就可把现在的江北办理的养老保险证和工作合同带往渝北社保局办理转移关系到江北社保局就行了,同样累计缴费年限。
G. 跨区社保怎么办
找你原单位,确认他们给你办理了社保的停交减员手续,再到社保所开具社保转移单拿到现在的单位办理社保的转移续保。
H. 如何办理跨区社保帐户转移手续
1.带着社会保险登记证,去朝阳社保登记处(二楼)领取《社会保险撤版销申请表》。2.填写好权申请表,先去财务处2号和3号办理医保和四险是否有欠费记录,如果没有工作人员会签字盖章。如果欠费就需要补交所欠人员的费用了。3.拿着盖好的申请表,再回到登记处填写四份《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1-1),盖章后交给工作人员,没有问题会给你三张表1-1及一张《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区转移证明》。4.在规定日期去海淀办理转入手续。
I. 跨区如何转公司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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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的来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2、具体的时间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3转移的账户金额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