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问一下 现在大学里面办的是医保卡还是社保卡
社保卡和医保卡不是同一张卡;只有社保卡是全国通用的。社会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专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属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医疗保险卡(简称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② 在校大学生如何办理社保卡
参保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6岁以下没有身份证可提供户口本);
2、参保人数码照片回执(之前办过社会保障卡的可不提供);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证明(参保人出生证明或参保人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开具的监护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到当地社保局或居民社区进行办理;
经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在册学生和幼儿;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2)大学统一办的社保卡扩展阅读:
大学生社保卡激活方法:
1、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功能。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时,只需正常办理门诊或住院挂号登记业务,即可直接启用社保功能。
2、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时,插入原医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后,即可启用社保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保卡
③ 大学给学生办社保卡吗
1.学生不用办社保,社保是针对居民或职工的,
2.办理社保每月都要缴纳一定的社保费
3.社保费用一般是公司和员工共同负担,一般员工每月要缴纳600~2000元
一、针对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的疾病、就医等,可以通过社保卡报销一部分。社会保障卡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就医、购药而办理的用于验明身份,记录、储存个人帐户资金及使用情况的电子信息卡片。学生办社保卡主要是指医保卡。
一、针对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的疾病、就医等,可以通过社保卡报销一部分。社会保障卡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就医、购药而办理的用于验明身份,记录、储存个人帐户资金及使用情况的电子信息卡片。学生办社保卡主要是指医保卡。
二、学生社保卡办理流程
1、费用。首次申办及换卡免收社会保障卡工本费(20元/张),丢失补办不免。
2、办理时间。每年10月下旬起办理,因不同银行系统改造的差异,开通少儿大学生办理金融社会保障卡的具体时间需要咨询各银行。
3、办理地点。具备资格的各银行窗口。
(3)大学统一办的社保卡扩展阅读
报销
学生应在治愈后及时凭下列证明、资料到校计财处填写理赔申请书,委托办理申请给付保险金手续:
1、保险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医院收费专用统一据);
2、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
3、本人学生复印件一份。
4、保险公司在结案后,会把赔付金转到学校账上,计财处便在校收发室旁宣传栏内发布通知,见通知后学生应及时带身份证(学生证)到计财处领取保险金。
5、学生住院治疗期间,如预支住院治疗费有困难,可先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替学生向学校预借医药费,金额由校医院根据病人病情予以确定并在申请单上签名,再到计财处转账。
6、学生门诊及住院治疗应在校医院进行,如病情需转往校外医院治疗,应取得校医院开出的转诊单,否则学生只能申请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不能享受校公费医疗报销。
7、学校公费医疗报销时,门诊医药费用由校医院安排每学年统一报销一次,实行定额包干制,住院医药费用按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余额,在填写公费医疗报销单,凭校医院转诊单,经校医院院长审批签字后,由计财处按规定给予报销付款。
④ 大学发的社保卡有什么用
学校发的社保是看病用的,持卡就医实时结算门诊650以上的部分报50%最多报2000元住院650元以上的部分报70%最多报17万。交费是按年交每年的9月份交下一年的保费每年交100元享受低保的不需交钱只需复印低保证交学校就可以享受。
学生是享受国家教育部补贴的所以给你办学生社会保障卡有一些优惠政策这只是针对学生的。学生毕业后,原学生医保卡功能自动注销,要另外购买城镇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如果工作单位和学校是在同一城市,可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社保中心领取密码后才能上网激活使用,如果不在同一城市就要重新办理了,因为目前社保还没全国联网,新的社保卡有银联标志的,可以当银行卡使用,如需使用,也要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卡上标注的银行激活。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截至2016年底,我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9.72亿人,2017年,社保卡还将基本实现全国一卡通。
社会保障卡从持卡人类型来看,可以分为两类,即: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我国劳动保障部有关卡规划和规范的重点为社会保障(个人)卡,各地区实际发放的也多集中于个人卡,所以我们所说的社会保障卡,就是指社会保障(个人)卡。
资源来源:网络-社会保障卡
⑤ 大学时期学校统一办理了社保卡 没有激活 大学毕业换了城市 问题有点多哈
大学办理的是医保卡,不具有社保功能。
异地工作可以重新开户缴纳社保,不要用大学的那个账号。
⑥ 大学里发的社保卡要怎么用
校发的社保卡目前只有医保功能,只能看病时减免药费,其他费用(治疗费,注射费)都要自费的,学生毕业后,原学生医保卡功能自动注销,要另外购买城镇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工作单位和学校是在同一城市,可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社保中心领取密码后才能上网激活使用,如果不在同一城市就要重新办理了,因为目前社保还没全国联网,新的社保卡有银联标志的,可以当银行卡使用,如需使用,也要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卡上标注的银行激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截至2016年底,我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9.72亿人,2017年,社保卡还将基本实现全国一卡通。
社会保障卡从持卡人类型来看,可以分为两类,即: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我国劳动保障部有关卡规划和规范的重点为社会保障(个人)卡,各地区实际发放的也多集中于个人卡,所以我们所说的社会保障卡,就是指社会保障(个人)卡。
⑦ 学校统一办理的社保卡毕业后能不能用
学校统一办理的社保卡,毕业后不能使用了。
要另外购买城镇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工作单位和学校是在同一城市,可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社保中心领取密码后才能上网激活使用。
如果不在同一城市就要重新办理了,因为目前社保还没全国联网,新的社保卡有银联标志的,可以当银行卡使用,如需使用,也要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卡上标注的银行激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四章 应用管理
第一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各业务领域的应用。对于暂不具备用卡条件的业务,须做好预留。对于需要借助金融功能开展的业务,应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搭载金融功能的方式实现。
第二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保障持卡人查询、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权利,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依法使用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确保社会保障卡的安全使用。
第三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7)大学统一办的社保卡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二章 发行管理
第一条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可发行社会保障卡。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均不得发行社会保障卡。
第二条
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以下简称发卡地区)应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流程,各项业务间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性,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的有效应用。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技术条件:
(一)建立为社会保障卡应用提供后台支持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库和适于用卡方式的信息网络;
(二)具备支持社会保障卡管理和应用的技术力量,包括人员、设备等,能够快速完成社会保障卡应用的系统布局;
(三)制定规范可行的实施方案,包括应用设计方案、费用解决方案、信息采集方案和具体发行方案等;
(四)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内部控制程序,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申请发行社会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二)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
(三)符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
(四)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
(五)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四条
社会保障卡的注册审批程序:
(一)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行社会保障卡,需将申请发行材料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统一为被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分配社会保障卡发行机构标识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IC卡注册中心备案。
(四)发卡地区若变更社会保障卡卡面、卡内文件结构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审批。若变更供卡厂商和产品、扩大发卡人群、增加拟发卡数量等,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