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在广东省两个市共买了十五年那怎么算呢
合并到一个市。
2. 同在广东省两个城市交社保可以吗
不行,同一个省只能有一个社保账号
3. 广东省内两个城市都买了社保怎么办可以合并的吗
目前各地政策不同,普遍采用的是,合并缴费,然后把其中一条缴费记录中的个人缴费部分退给你。
实际上,就只交一份而已。
具体你可以打打当地的12333,获得人社部门权威回复
4. 现在广东省内不同城市可以转社保吗
广东省内跨市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版证;
2、在权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个人可以同要转出地的社保局说明你需要办理社保转移的,然后带身份证复印件及这份缴费凭证去转入地社保局窗口办理就好,要填写一份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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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广东省内两个市里可以买两份社保吗
目前各市社保系统还没联网,可以同时在多个城市参保,但你退休时汇总在一起时肯定会发现-养老社保重叠的月份只能算一份。
6. 广东省内购买两份社保,一份是在广州,另外一份在广东的另一个城市。两个单位是否知道
可以买的,你听谁说不能买?
社会养老保险,俗称社保。
社保是属于内地方政府(县级为单位),每容个地区市的社保征收制度不一样,但是可以互相转化。
目前社保分为三种:
第一:公务员社保,
第二:普通公民社保,(包括普通劳动力社保,和个人社保)
第三:农村社保。
那么每种社保,又分为几个层次:比如A,B,C,每个价格不一样,退休后所得也不一样。
但一个人退休,只能选择一个地方,缴纳完这个地方15年以上的社保就可自动领取退休金。
打个比方:
你在中山,买的是A,1000块一个月,
你在广州,买的也是A,1500块一个月,
那么到你要把广州这个阶段的社保转回你当地中山的社保,那么期间同等级相差的这500块就会自动消失,然而你买广州B等级,比如800,转化到中山,只值600,那么你还需要缴纳相差的400,才够你那个等级的。
这样说你能明白了吗?社会养老保险,是全国通网的,可以互相转换,但期间的利弊,必须要自己考虑清楚哈。
7. 广东省社保可以跨市
1、省属公司购买省社保,市属公司购买市社保
2、购买险种不同
广东省社保:养老保内险、工伤容、生育
广州市社保: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
3、缴费基数不同,缴费比例不同:省社保养老保险,单位部分18%,广州市社保养老保险,单位部分12%
4、享受的待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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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广东省内过另一城市买社保是怎么算法的
现在不是全国联网,去不同的城市都要重新开户交,跟原来的没有关系,原来的没有作废,但是需要办理转移以后,才能合并在一起,不办转移,就是分开的,单独的
等你在广州这边重新开户交了,去广州社保中心申请接收函,再去深圳社保中心做转出,最后在广州这边做接续,省内异地转移还是比较麻烦
9. 广东省内跨市怎样办理社保
根据《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府办〔2008〕76号)、《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责任分担与转移基金管理办法》(粤劳社函〔2008〕2092号),广东省跨市社保办理操作规定如下:
第三条 参保人员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参保后,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的,应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索取参保凭证,并确认本人参保信息。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当场审核参保人信息,按初审、复核程序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以下简称《参保凭证》)交参保人员签名确认,社保机构和参保人员各留存一份。
参保人员来办理停保手续或其参保信息未核定的,待参保人员按规定办妥相关手续后,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参保凭证》。
第四条 《参保凭证》应完整记载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基金信息及缴费记录情况等三部分内容,具体包括:
参保人员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参加工作时间、当地统筹时间、个人首次缴费时间、本人建账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基金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储存额;历年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记账信息。
第五条 参保人员在现参保地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其本人或用人单位向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应提交《参保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附表2)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六条 现参保地社保机构业务部门收到参保人员转移申请后,应予当场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出具《受理回执》,并按初审、复核程序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在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业务部门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经审核不符合转移条件的,应当场按初审、复核程序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交参保人员或其用人单位签收。告知其不办理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如需补充提供材料的,应当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告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及时补齐。经办期限从补齐材料之日重新计算。
(9)广东省内两个城市买社保扩展阅读: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根据经参保人员确认的参保信息记录及基金到账情况在9个工作日内办妥转出手续:
(一)业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与留存的《参保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对。经审核无误的,按初审、复核程序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附表7),流转至财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二)财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基金信息,并以“一人一单”的汇款方式将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地方养老金总额实账划转至现参保地社保机构账户,汇款单须载明转移参保人员姓名和社会保障号。财务部门通过业务系统初审、复核程序将汇款单编号录入《信息表》后转回业务部门。
(三)业务部门在财务部门开出汇款单3个工作日内,打印《信息表》传送给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转来转移参保人员《信息表》及其转移基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基金流转和业务协调时间)完成转入接续工作:
(一)财务部门在接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转来参保人员转移基金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账确认。
(二)业务部门在参保人员转移基金确认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信息表》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告知参保人员办理情况,收回《受理回执》。相关材料由业务部门存档备案。
(三)现参保地社保机构对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核定的信息审核结论和转移基金金额予以认可,不再重新审核。
转移业务办理过程中,社保机构之间应加强协调联系,必要时可发出协调函。社保机构收到协调函5个工作日内给予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