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省内换工作社保怎么办理
社会保险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办理流程,社会保险分为省内转移和省外转移。
省内社保回转答移流程:
1、社保规定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迁移社保不需要花钱办理的)
2、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建议复印一份)
3、将迁移的凭证带回户籍地,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帐户,然后再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合并到现在新的帐户内即可。
4、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纳年限。
跨省社保转移流程:
1、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
3、办理流程: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参保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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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异地换工作后社保卡需要重新办理吗
不需要重新办理,只需要办理社保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2)省内换工作地点换社保卡扩展阅读
相关法律《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办理社保转出需要携带的材料
1、企业需携带《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已办退工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
2、机关、事业单位需携带《商调函》、辞职批文。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保转移Ⅲ 换地方工作了医保和社保怎么办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3、再由本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3)省内换工作地点换社保卡扩展阅读
参保人在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无论参保人流动到哪个地区就业参保,即使中间有中断,缴费年限都可以相加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就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在社保转移接续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省内省外不一样,社保转移分为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两种,对应的流程手续不同。
●五险只能转两险,其中能转走的只有医保和养老个人账户的金额和缴纳年限,如果是跨省转移,还可以转走养老统筹账户的大部分金额。如果是省内转移,就不涉及统筹部分了。
●五险中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都是无法转移的。
●特殊要求:两个城市能否顺利转移,还得看转入城市是否愿意接收你的社保,是否有特殊的政策要求。
Ⅳ 工作地点更换需要换社保卡吗
如果是本市内的工作变化,不需要更换社保卡的,新单位应接续当事人以往的社保账户继续为其参保缴费。
但如果前后工作单位不在同一个市,那么其参保机构就不一样,因为除了养老保险外的其余四险为市级统筹,除了参保地外其他社保没有办法查阅到当事人的参保缴费信息,因此需要更换为新参保地社保卡。
社保是对保障未来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不是简单的投入多少,享受多少的问题。因为生活中存在的太多不可抗拒因素,有的人经常生病或者生了大病,那么医保对他就非常重要;有的人寿命长,那么他领的养老金就远远超过他的缴费金额。
(4)省内换工作地点换社保卡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个人参加社保能够得到社会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
个人参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项: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
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
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
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6、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
7、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Ⅳ 换一个地方上班,社保卡需要转到新地方吗
你问的应该不是社保卡转移,而是社保关系转移。深圳转到广州,属于省内转保,具版体步骤如下:权
1、本人持身份证到深圳社保局打印一份《缴费凭证》,
2、持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广州社保局申请接收,广州社保局同意接收后就会主动跟深圳这边联系了,不用你来回跑。
到了广州参保后,你再重新办理一张新的广州社保卡就可以了。
Ⅵ 换地方工作社保卡可以重新办理吗0.0
如果是本市内的工作变化,不需要更换社保卡的,新单位应接续当事人以往的社保账户继续为其参保缴费。
但如果前后工作单位不在同一个市,那么其参保机构就不一样,因为除了养老保险外的其余四险为市级统筹,除了参保地外其他社保没有办法查阅到当事人的参保缴费信息,因此需要更换为新参保地社保卡。
社保是对保障未来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不是简单的投入多少,享受多少的问题。因为生活中存在的太多不可抗拒因素,有的人经常生病或者生了大病,那么医保对他就非常重要;有的人寿命长,那么他领的养老金就远远超过他的缴费金额。
(6)省内换工作地点换社保卡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个人参加社保能够得到社会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
个人参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项: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
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
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
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6、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
7、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Ⅶ 省内换工作 社保卡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社会保险关系在省内跨市转移不需要换发专社保卡,只属需要办理信息重置手续。办理时持社保卡到新参保地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重置卡内社保信息后方可使用,卡的金融信息不变。
各地手续有所差异,你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一步咨询。
Ⅷ 换工作地方后,之前的社保卡怎么办
这里分二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辞职是为了到新的单位去上班。
这种情况就需要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如果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办理)。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金融社保卡,你可以自己到当地开展此业务的银行个人申报社保卡。
个人办理社保卡要带上身份证和近期数码相片回执。
Ⅸ 异地换工作后社保卡需要重新办理吗
不用重新办理,进行转移就行。
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需要的材料:
1、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登记证;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表格填报说明: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表格填报说明: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