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青岛市最低工资是多少
5月3日,青岛市人社局发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版七区1910元,三市1730元;小时最权低工资标准:七区19.1元,三市17.3元。新标准将于6月1日起执行。
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8〕80号),自2018年6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910元、1730元、15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1元、17.3元、15.5元。
⑵ 青岛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3〕39号),调高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全市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由1240元、1100元调整为1380元、12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由13元、11元调整为14.5元、12.5元。 月最低工资:六区1380元 四市1220元 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从3月1日起,驻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40元调整为1380元,增幅为11.3%。 驻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调整为1220元,增幅为10.9%。 小时最低工资:六区14.5元 四市12.5元 此外,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一同出炉:驻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的用人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元调整为14.5元,增幅为11.5%;驻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用人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元调整为12.5元,增幅为13.6%。 根据相关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者。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相关解读: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哪些项目? 根据《关于最低工资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劳社函【2006】387号)第六条规定:“下列各项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⑴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⑵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 哪些企业可以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具有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不能将此作为工资发放的标准。 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应履行哪些程序?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征得本企业工会同意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执行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工资管理权限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⑴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因、期限、涉及职工人数。⑵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意见。驻市内三区中央、省、市属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其他企业向所在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企业需延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按上述要求重新报告。 企业擅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履行报告制度的,如何处理? 企业擅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履行报告制度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200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188号),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⑶ 青岛市投保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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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
1、缴纳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内基数下容限青岛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为青岛市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2、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单位按缴纳基数的32.4%—33.5%缴纳,职工个人按缴纳基数的11%缴纳,各项保险缴纳比例分别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纳基数的20%缴纳,职工个人按缴纳基数的8%缴纳;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纳基数的9%缴纳,职工个人按缴纳基数的2%缴纳;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纳基数的2%缴纳,职工个人按缴纳基数的1%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按缴纳基数的0.5%—1.6%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缴纳基数的0.9%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二、住房公积金
1、缴纳基数
住房公积金均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青岛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为青岛市社会平均工资的500%。
2、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缴纳基数的7-20%缴纳。
⑷ 青岛市职工最低基本工资是多少
青岛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市内7区调整为760元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08年上调,市内七区最低工资调整为760元、五市最低工资为620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新华社1月15日报道,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职工工资的),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收入。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08年上调,市内七区最低工资由610元调整为760元、五市最低工资由540元调整为620元。
14日,青岛市劳动保障局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青岛实际,公布了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驻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的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610元调整为760元;驻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用人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540元调整为620元。
驻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的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7元调整为7.5元;驻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的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8元调整为6.5元。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上述最低工资标准。
中央、省、部队驻青用人单位和外省、市驻青用人单位执行用工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⑸ 社保的最低标准是多少
先说一下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定合同约定的工版作时间内权,付出正常劳动,由用人单位付出的最低劳动报酬。分为日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是根据当地物价指数和供养系数来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再说社保缴费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以保证劳动者在失去工作能力后,获得一定程度收入补偿,以保证正常生活的措施。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确定为本地区(以市地为单位)上年度职工资收入平均值,范围为60%-300%。而60%就是最低缴费。举例说明:如果上年度本区职工平均工资为4000元/月,再乘以60%就是2400元/月,这个数据就是社保最低缴费工资标准。
因为二者保障的目的不一样,所以计算方法也不一样。
⑹ 青岛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2015青岛社保基数调整与青岛社保缴费基数
缴纳社保不仅是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用人单位也必须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根据青岛社保条例规定,青岛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青岛市参保个人和缴费单位对于2015青岛社保基数与2015青岛社保缴费基数都十分关注。 青岛社保缴费基数怎么样?青岛社保比例和青岛社保缴费比例怎么样?
2015青岛社保基数调整参考2014青岛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8%,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
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六区”);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7%,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四市”);
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个人按缴费工资的0.5%(农业户口个人不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分别为0.7%、1.2%、1.9%,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按青岛社保缴费基数的1%,个人不缴纳。
2015青岛社保基数调整最新消息,青岛市政府近日下发通知,对2015青岛社保基数进行调整,提高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补贴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提高补贴标准所需资金按照现行财政分担体制解决,市与各区按5∶5分担,四市自行负担。更多2015青岛社保基数调整新政策,青岛社保缴费基数,青岛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敬请咨询青岛社保局。
2015青岛社保基数调整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青岛社保缴费基数,其中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可选择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三个档次。在市统计局未公布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前,仍按前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根据青岛社保缴费比例来计算2015青岛社保基数。市统计局一般每年5月份公布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因而产生滞后性,因此需要补缴差额。
⑺ 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
七区底线610元五市底线540元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回指劳动者在答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报酬。
任何用工单位和任何劳动关系之间,均不得违反执行。按照新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青岛市七区由从去年元月1日起执行的每月530元上调为610元;五市由从去年元月1日起执行的每月470元上调为540元。此外,非全日制的小时工资标准,将由该市自行确定。
⑻ 青岛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380,但是公益性岗位实际只有580,外加50元的全勤奖励,最低标准包括社会保险吗
最低工资标准是针对劳动用工而言,你是属于劳务用工,发的是劳务工资,无从谈起最内低工容资标准,劳务用工的标准是超过800都得交税,劳动用工的超3500才交税。
至于你的有没有交社保得看工资条,如果有必然会写上去的,因为你交少部分,公司给你交大部分,例如你有交社保,可能你实际到手的部分只有不到1000,但公司可能为你花费了1500左右。(社保也是按比例来的,你的工资标准交不了“好几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