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单位没有交社保,辞职后能要求赔偿吗
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和补缴社保费。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称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② 公司没买社保,辞工可以获得赔偿吗
公司没有买社保辞工是可以补偿的,建议向劳动局举报。
③ 未交社保,离职了能拿到赔偿吗
未交社保,离职了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单位会面临被罚款。
《回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答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④ 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辞职后可以要求赔偿吗
单位未抄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袭,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⑤ 公司一直没交社保,离职后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保条例的规定
没有签合同和交社保的
公司必须从08年2月到12月,给你支付双倍工资,你现在已经视同跟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能随意的跟你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你打算以公司没有交社保为由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说公司打算跟你解除劳动关系(无论什么情况,你不要自己主动辞职,这样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那么除了双倍工资外,公司还需要支付你1.5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这个计算的时间是从08年开始,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1年也是1个月,不满半年是半个月,金额是你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还要给你从工作之月起补交社保,如果要现金补偿,那是你跟公司协商的结果,劳动仲裁之类的一律都是补交
08年之前的那属于劳动法管,劳动法没有明确该怎么补偿,只说要补偿,所以,可以跟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定
工资条是最好最重要的证明,此外,工作证、考勤记录和证人证明都可以,证据肯定是越充分越好
⑥ 公司不买社保,辞职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分不多,求帮忙
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按照2800计算)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三、建议你就补缴社会保险、工资、经济补偿事项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⑦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请问公司未签合同,未购买社保,可以申请二倍工资吗在职两年
双倍工资过仲裁时效了,可以申请,但是单位可以不支付
双倍工资是入职一个月没合同,第2-12个月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仲裁最晚入职24个月内申请
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这个和单位协商不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⑧ 公司没买社保,辞职后能否索要赔偿
这是双方责任,第一公司与你签订的是一年合同,之后在就没有签署,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属定,这属于合同延期,也是默许,这一点法律是支持的。第二,在你没有与上一家公司解决合同时,你与另外一家签署了劳动合同,这是违法行为,属于你违约在先,上一家公司可以对你提起诉讼和劳动仲裁。第三,上一家公司没有给你在第二年签署合同有没有其他原因?如果没有,照常发工资,这就属于承认第一次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长可转变为无固定期用工。所以还是谨慎处理为好。
⑨ 辞职原因写公司因为没交社保,仲裁能获得1倍的经济补偿还是2倍的
个人辞职与违法辞退概念是不同的,如果你的书面离职原因是以单位未交内社保被迫辞职为容理由的,可以要求补偿金,即工作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存在有2倍的经济补偿。如果你的书面是因个人原因辞职,过后以单位未交社保为由被迫辞职申请仲裁要求补偿金的,法律不支持。
⑩ 如果和公司没有争议,就因为没签合同,没交社保,可以申请仲裁二倍工资和补偿金吗
只要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就回应当答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已经支付一倍工资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上述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
公司未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而你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但你必须能证明你是以公司未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辞职的,而不是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