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波哪几个银行可以办理职工医保卡
医保卡在哪个银行办理,各个地区的办理规定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部版门会指定特定的几权家合作的银行,社保缴费人可以在指定几家银行选择办理医保卡。医保卡具备两项功能,一是可以像一般的银行卡进行存款取款,二是具备社保的结算功能。
2. 宁波社保卡上的建行原始密码多少
修改密码方法有三种:
社保应用初始密码为“123456”,可以拔打“12333”更改初始密专码并牢记。修改密属码的方法是:拔打“12333”并接通后按“2”键:社保卡业务-按“2”键:社保卡修改密码-输入社保卡卡号(除字母外),以“#”键结束-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以“#”键结束-输入身份证号码,以“#”键结束-输入六位新密码,以“#”键结束-再次输入新密码,以“#”键结束;
社保信息查询初始密码为个人社保卡卡号后六位,可登录“武汉市劳动保障公众信息网”修改密码。请在首页点击“社保信息查询”-“重新设置查询密码”-输入身份证、姓名、个人编号后六位(请找用人单位提供);
银行密码请在社保卡所属银行网点设置。
3. 宁波市社会保障卡能取钱么
社保卡里有两种功能,一是社会保障功能,这部分的钱(养老金、医保之类的)是取不出来的。第二部分是普通银行卡功能,这部分钱相当于电子钱包一类的,应该可以取。具体你可以去社保中心或者相关银行问问。
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应追回被挪用的医疗保险基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医疗保险基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社保卡是将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集成在一张卡上,持卡人确实可以把社保卡当银行借记卡使用,但是专门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项目,不得提取现金;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建立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报销。
(3)宁波社保卡银行扩展阅读:
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处罚:
(一)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
(二)将患重症的人员临时挂靠,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
(三)采取欺骗、虚构事实、伪造单据(证明)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待遇或者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
(四)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对违反第(三)、(四)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第(一)、(二)、(五)项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暂停其3至6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本人的医疗保险凭证供他人就医、购药的;
(二)冒用他人医疗保险凭证就医、购药的;
(三)符合出院条件,医疗机构开具出院通知书后,拒绝出院的;
(四)医疗保险凭证遗失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
(五)采取欺骗、虚构事实、伪造证明(单据)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
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上述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期间,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可改变其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对拒绝接受调查的,可暂停其医疗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并视情节停止6个月以下的医疗保险服务费用结算;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暂停或取消其定点资格,并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处罚:
(一)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将未确定收费标准和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
(二)采用挂名住院或将本院有条件诊治的病人借故推诿给其他医疗机构的;
(三)诊治过程中不验证或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或者将未参保人员的医疗费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
(四)不因病施治,超量开药,分解门诊或住院人次,串换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连接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或为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
(六)其他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追回,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
(二)擅自更改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
(三)不按规定执行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四)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牟取私利的;
(五)其他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应追回被挪用的医疗保险基金;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医疗保险基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对于举报骗取医疗保险待遇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单独列支,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4. 宁波社保连哪个银行好
这个无所谓,看你哪个银行方便呗,我用的中国银行,没什么不好,也没什么特别好
5. 宁波社保卡上的银行卡号的余额如何查询
汉口银行和社保中心绑定的那个卡,可以作为银行卡用。但不用作为社保卡。内我也有一容张的。
只能查询你社保和医保。有时看不到最近几个月。
我是持社保局的单子在银行开的,你自己设密码。当时就开通了网上银行。在网上银行操作时可以看到自己的社保和医保缴费年份。
至于新出来的社保卡是不是和汉口银行绑定。我还不清楚。
是的话,应该是和原来的医保卡的原始密码是一样的。还需要到银行激活才能用,,可以到药店和医院刷卡消息。也可以存款取款,应该是银行卡和社保卡双账户的社保卡。
6. 宁波怎么办理社保卡
社保卡是要到社保局或者乡镇社保所办的呀。
本地的带上身份证户口本之类的,外地的要凭劳动就业合同吧
7. 宁波市社保卡业务转移至合作银行指定网点办理什么意思
为方便参保人员休息日也能办理社保卡业务,推动公共服务社会化,2017年6月30日起,市本级社保卡申领、补换等业务转至各合作银行指定网点办理,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社保大厦一楼大厅的社保卡服务窗口同时撤销。
市本级参保单位新增参保人员申领社保卡原则上以个人办理为主,单位应告知其在医保待遇享受前申领社保卡。如单位统一申领的,单位经办人至对应银行指定网点办理。
6月30日前市本级参保单位已在市社保大厅进行社保卡申请但尚未领卡的,到市社保卡中心(解放南路257号505室)领取。
社保卡合作银行指定网点
社保卡合作银行
指定服务网点
地址
工商银行
东门支行
海曙区江厦街43号
建设银行
市分行营业部
海曙区广济街31号
中国银行
市分行营业部
海曙区药行街139号
农业银行
市分行营业部
宁波市彩虹北路88号
邮储银行
鼓楼支行
海曙区中山西路128号
宁波市市区农村
信用合作联社
慈城信用社
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137号
江北信用社
江北区西草马路155号
宁波银行
汇通支行
宁波市中山东路289号
哪些业务转移至合作银行?
市本级单位申领业务及个人申领、挂失、解挂、非关键信息修改、补卡、换卡、关键信息修改、照片更换等业务调整至合作银行指定网点办理。
其中补卡、换卡、关键信息修改、照片更换个人业务需至本人社保卡关联银行的指定网点办理。
如:持工商银行社保卡的个人遗失社保卡后,需去工商银行指定网点办理挂失、补卡。持建设银行社保卡的市本级个人关键信息变更,需去建设银行指定网点办理。
除合作银行外,个人业务还可在哪些渠道办理?
个人业务在大市内其它社保卡经办机构服务大厅仍可就近办理,社保卡将同步增加网上申领渠道(具体申领方式待系统完成测试后提供)。
市本级单位业务如何办理?
市本级参保单位如需统一办理的,可至合作银行指定网点办理社保卡的申领。提醒单位,同一批次申领表中选择多家合作银行的,需将申领表提交至不同合作银行指定网点办理。如:甲公司本批次新增10人,申领表选择银行为工商银行3人,建设银行3人,中国银行4人,则该单位经办人需分别将表格提交至对应的三家银行。
市本级参保单位人员新增数量大,如大型劳务派遣机构、高校等,可由市社保卡中心(解放南路257号505室)办理。
办理社保卡相关业务所需材料是否改变?
银行指定网点经办社保卡业务仍执行现有社保卡业务办理规范。
8. 宁波新的社保卡,绑定银行的,以后里面的钱可以取出来么
社保卡现在主要的功能是作为医保卡在宁波地区的各医院和定点药店使用。(原来专的医保卡只能在县级使用,不属是整个宁波地区,像我们余姚的卡,只能在余姚使用,到宁波市区看病的话需要在医院办理就医卡)。社保卡的话现在在整个宁波地区可以直接在医院刷卡看病了。 社保卡可以当银行卡使用,但是你需要带上身份证到你卡对应的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开通设密。你要想取钱的话首先你要把钱存到你的卡里,才有钱可以取出来。你个人交的养老保险和医保是不可以取出来的, 以后社保卡相应的功能应该会逐步的加以完善,看病的范围也会扩大,当然,这个就要等以后的政策咯。。
9. 工行宁波社保卡怎么销卡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必须注销宁波市社会保障卡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卡专片至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属心社保窗口办理社保账户销户,并至工行驻点柜口办理金融账户销户;如因个人主观原因需要更换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挂靠银行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卡片至工行网点办理金融账户销户,后至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社保窗口办理社保账户销户。以上内容供您参考,具体请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