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异地的社保卡该怎样转回本地
方法如下:1、携带身份证到之前所工作过的城市,找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回局】服务窗口打印一份文件;答2、回到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给两份表格;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外)转申请表。3、第一份填上基本信息就可以;4、第二份需要盖在给你买社保的那个公司的公章;5、印一份身份证,加上前三份一共4份表,交给你当地的社全保险基金管理局,三个月后在网上可以查询结果。
❷ 外地的社保怎么转回来啊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❸ 在外地打工社保卡能转回家吗
异地转移接续。
请将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带到转入地社保局即可。之后手续由社保部门之间协调办理:转入地社保局审核符合转入条件后,转入地社保局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联系函,转出地社保局收到联系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
❹ 我是外地的社保卡需要转回本地吗
您好!
您可来以参考办理转移自手续:
1、发凭证。当你要离开这个城市,且肯定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你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
2、办手续。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
3、转移资金。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前面讲到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整个社保转移流程就完成了。
希望对您有帮助!
❺ 异地工作社保能转回原来的社保卡吗
不是转移回你的社保卡上使用,而是把广州社保账户转移至东莞合并。 如果你是东莞本地常住户口,就允许你把广州社保转移至东莞合并,不是不可以。 社会劳动保障法规定,社保只允许转移至户口所在地,非户口所在地社保局,不接受非本地常住户口人员社保落户。
目前你只能在广州再办卡使用。
❻ 异地社保卡怎样转回本地
异地参保要转回本省需要在离开原单位时,到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在本省参保之地的社保机构出具原参保地开具的凭证,等待社保局的审核。
转移社保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一般情况下,三个流程都走完就可以办好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最多一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办理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转移需要出具很多资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原单位参保明细、缴费记录等,所以在转移社保关系之前就要提前备好所有的东西,至于转移手续、基金划转、就由转出方和接收方的社保机构恰接了。
❼ 我在外地交的社保能转回来吗
个人社保全国可以异地互转。社保随着工作地点的变动是可以转移,回但并非所有险种答都可以一起转。目前只能转养老保险跟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是不能转移的,其中跨省转移还可以转移养老账户的统筹金额,省内就只能转个人部分。
1、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
2、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3、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个人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是不会作废的。在外地交的社保是可以转回本地的,首先必须是外地交的社保不满10年,那么最后会自动将养老金申领地转移回户籍所在地。但是外地交社保已经满10年或10年以上,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仍然在外地,这时候其他城市交的社保都会转移到这个城市,用户只能在这个城市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退休金。
❽ 异地的社保卡怎样转回本地
根据国务院66号文件关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规定:参保人员在异地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异地社保卡转回本地的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退休人员可在参保满10年地区领养老金。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