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没工作了可以自己去交社保吗
不少没有固定就业单位的朋友都不了解要如何自缴社保,其实自缴社保和户口有很大的关联。我整理了一份社保自缴攻略,还没缴纳社保的朋友不妨看看:社保有什么用?细说社保的续保与自缴
大部分地区要求个人在当地自缴社保需要有当地的户口,小部分地区也允许持有当地居住证的朋友在该地自缴社保,不过具体还是要以各地政策为准。
如果有当地户口的朋友想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那就好办了。
符合参保职工社保的朋友在当地工商局登记相关的信息后,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凭证到社保局指定的机构进行申请就可以了。自己承担公司和个人的全部费用,缴费比例由各地社保局来定,交的越多享有的福利也越好。
我以灵活就业人员为例,为各位准备了灵活就业人员的自缴社保攻略,不妨看看: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五险吗?怎么缴纳最划算?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感觉缴职工社保会有点经济压力的朋友,也可以居民社保,一年一缴费,买一年保一年,养老保险费用有几个档位可选择,医疗保险的费用也较低。
有些地区允许没有本地户口的朋友凭当地居住证缴纳当地的职工社保,这时候我们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机构参保啦。
我们也可以回到户口所在地参保社保,缴费标准由当地社保局规定。
如果还没缴纳社保的朋友,我收集了有关医保、城镇保险等相关的福利参与攻略,不妨看看:社保、医保、新农合、城镇保险有什么区别?哪个划算?
望采纳!
全网同号:学霸说保险,欢迎搜索!
资料来源:学霸说保险官网
⑵ 离职后没有工作单位,还可以继续交保险吗
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在你退休前永远不会作废。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今年7月1日起可以实施。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⑶ 刚毕业还没开始工作,可以自己先交社保吗
工资不会多的,提前交社保是为了多累计你的养老保险年限,以后退休可以多领一些养老金,另外就是提前享受医疗保险。
如果没工作又想交的话,只能回你的户籍地社保部门办理。
⑷ 没有工作的人可以买社保吗
可以
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者社保办理自谋职业缴纳社保两险(养老和医疗)。
如果当地回允许答银行代缴的话,到协议银行办理自谋职业参保两险。
如果当地不能办理自谋职业两险,那么只有通过当地社保中心办理代缴五险。
具体方法如下:
参保居民需出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彩色登记照(持有第二代身份证的居民不提供彩色登记照),自行确定并携带一张用于缴费的银行卡。
以下三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低保对象需出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低收入家庭老人需提交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证明。
⑸ 我以前在公司上班购买了社保,现在没工作了还能购买社保吗
可以啊,社保分职工和城镇居民两种
职工那种交的少赔得多,城镇居民那种自己交的少,但是因为没有公司帮你再交一部分所以赔的少。
⑹ 如果没有上班的话,还需要去交社保吗
只要累计超过十五年之后是可以不需要交的。
如果说自己累计缴费年限已经满版足15周年,并权且个人经济条件一般,不能够承受这个灵活就业社保的一个交费压力的话,那么选择暂时停止交纳自己的社保也是完全可以的。
⑺ 没工作了可以自己交社保吗
1、你是厦门城镇户口,可以自己办理社保缴纳,带上身份证、户专口本、离职证明到你户属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一般包含养老和医疗两项,一般按照最低的缴费基数来缴纳,有些地区也会不同缴费档次供你选择。
2、到上海工作后,单位会帮你在上海重新开设社保帐户缴纳社保。这和厦门社保不冲突,但不要同时两地都缴纳社保,因为如果重复交费将来合并也只能算作一份。到上海工作后,厦门社保就放在那不动。
3、目前政策,社保异地转移要求你是城镇户口,外地社保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转移,但目前仅限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其它保险暂时不可以。该问题很普遍,国家正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以后异地社保合并续接政策条件应该会更好。
4、退休金只能在一个地方领取,你在某地缴纳养老保险满最低年限一般是15年(当然包含外地合并后的缴纳养老保险年限),并在该地办理退休,就可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提醒的是: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费多领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