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卡没激活就丢失了怎么办
补办即可。
社保卡补办流程如下:
1、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专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属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
2、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办理正式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
B. 我的社保卡未激活就丢了,应该到哪儿去补办需要挂失吗
补办即可。
社保卡补办流程如下:
1、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
2、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办理正式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三章 制作管理
第一条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的卡面样式,正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持卡人照片、发卡单位等信息。
第二条
社会保障卡卡内文件结构划分、控制密钥加载、卡面印刷、个性化信息写入等制作工作,由省级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省级不具备集中制作条件的,可交由发卡地市或第三方机构承办。
第三条
发卡地区选定的承办社会保障卡制作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的安全生产环境,在数据存放、传输、使用以及卡片运输过程中具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数据和密钥的安全。
第四条
初次制卡、更换供卡厂商和产品等情况下,均须通过正式制卡环境先行制作测试卡,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标准符合性审核、安全性审核和跨地区通用性测试后,方可正式制作、发放。
第五条
发卡地区要按照方便持卡人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发放流程,便捷地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持卡人手中。
C. 新版社保卡尚未激活丢失了,别人捡到能用吗
不能。
参保人在领取到社会保障卡需要在半年内办理激活,否则原医疗保险卡将限版制使用。以下权大家保为你提供激活社保卡的方法。
一、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
二、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功能。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时,只需正常办理门诊或住院挂号登记业务,即可直接启用社保功能。
三、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时,插入原医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后,即可启用社保卡。
D. 我的社保卡没有激活过但是到发卡银行挂失了这样是为了能够让自己养老金所以想
那就说明你的社保卡丢失了,既然挂失了,那就等补了新卡后,直接激活就可以了,这个银行卡和社保卡虽然是一体的,但是互不影响的。
E. 社保卡未激活丢失了能再补办吗
社保卡未激活就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不知道号码可以由本人持身份证去网点查询号码办理挂失。
F. 社保卡所捆绑的银行卡未激活过丢失后用挂失吗
最后还是去挂失一下吧。否则你名下始终有这张银行卡,无法再申请新的银行卡。
现在银行有规定,每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同类只能有一个银行账号。
G. 社保卡没有激活要挂失吗
社保卡遗失后挂失一般有2种方式: 1、电话挂失。可以先拨打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制卡部门进行挂失(或打当地统一的客服电话12333)。不过电话挂失后还是要去经办机构去办理具体挂失和重办手续。 2、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本人身份证进行挂失和重办申领手续。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同时遗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如需临时证,4天左右可以拿到,收费40元/证。
H. 社保卡一直在交费.但没有激活,现在想用社保卡可发现被临时挂失了,怎么办
社保卡一直在交费.但没有激活,现在想用社保卡可发现被临时挂失了,而如果确定社保卡还在那就把挂失取消,如果真丢了就重新办。
I. 社保卡未激活就丢了,怎么办
补办即可。
社保卡补办流程如下:
1、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
2、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办理正式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三章 制作管理
第一条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的卡面样式,正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持卡人照片、发卡单位等信息。
第二条
社会保障卡卡内文件结构划分、控制密钥加载、卡面印刷、个性化信息写入等制作工作,由省级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省级不具备集中制作条件的,可交由发卡地市或第三方机构承办。
第三条
发卡地区选定的承办社会保障卡制作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的安全生产环境,在数据存放、传输、使用以及卡片运输过程中具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数据和密钥的安全。
第四条
初次制卡、更换供卡厂商和产品等情况下,均须通过正式制卡环境先行制作测试卡,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标准符合性审核、安全性审核和跨地区通用性测试后,方可正式制作、发放。
第五条
发卡地区要按照方便持卡人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发放流程,便捷地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持卡人手中。
(9)未激活社保卡是否能挂失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六章 产品管理
第一条
社会保障卡芯片实行备案制度。发卡地区拟选用的芯片,应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才能在社会保障卡中采用。
第二条
发卡地区拟选用的芯片,应从具备以下条件的芯片厂商所提供的产品中选择:
(一)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二)具有国家密码管理部门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和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证书,至少有一款集成电路卡(IC卡)芯片产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通用准则评估保证级别4+(EAL4+)的信息安全认证;
(三)企业管理规范,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取得相应证书。
第三条
社会保障卡的芯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为硬掩膜工艺加工制造的智能卡(CPU卡)芯片,存储器应由随机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组成,不包含其他类型的存储器;
(二)支持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认可的加密算法,具有国家密码管理部门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
(三)提供芯片的厂商对该芯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第四条
发卡地区应选择具有自主开发能力的厂商提供的社会保障卡卡内操作系统(COS)和读写机具,其选定的上述产品均需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卡规范要求。
第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已投入使用的社会保障卡产品质量和标准符合性等进行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