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异地可以办理社保卡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医保卡是可以异地适用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所以,想要异地使用医保卡的,需要办理转移后才可以使用,即使用上还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而且,医保卡是不能境外使用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保卡的使用流程: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Ⅱ 在异地怎样办理社保卡
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带上以下办理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A4);
2、2张1寸白底、深色衣服冲洗的彩色免冠照片;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各一张(A4);
4、到本市相关联银行(凭本人18位身份证去银行办理),在借记卡中存入足额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
Ⅲ 社保卡异地办理有什么条件
既然有可以试试社保异地转移
步骤如下:
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社保卡(如果还没有,先补办),并确保有余额、离职证明,并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处于“停用”状态、个人身份证
第二步: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区办理社保转出业务。
第三步:进入社保局后,不需要拿号排队,可直接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根据提示办理。
第四步:在自助终端机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两个凭证在一张纸上,并且已经盖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
第五步:最后,持盖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的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即可。
(3)异地申办社保卡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基数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养老保险
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Ⅳ 外地人申请办理社保卡
不同抄地区对于社保卡异地办理规定不一,以南京为例,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前往该市、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填报省卡申请表单,工作人员受理、审核,满足条件的准予办理,领卡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申请网点进行领取。具体以当地社保局政策为准,如需咨询可拔打12333。
Ⅳ 社保卡在异地怎么办理
无需注销原来的社保卡,重新办理。省内异地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只要本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答到我市原办卡银行网点进行激活,再到参保地社保局社保卡部关联参保信息,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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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社保卡可以异地办理吗
社保卡时可以异地补办的。
社保卡挂失补办方法:
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专失后,可属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
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或直接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及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进行预挂失;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
挂失人确定丢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
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简称:《领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办理正式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
Ⅶ 外地人怎么办社保卡
非本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参保。外地户口需与当地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保,或属于个体工商户的情况下才可办理参保手续,不能进行个人参保。
员工可以在社保缴纳地直接使用社保卡,和员工是否本地户口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是外地社保卡就需要申请异地就医,在出院一个月内回社保缴纳地办理报销。
以用人单位形式参加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如下参保人员可申办长期异地就医:
(一)单位退休人员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二)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常驻境内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一)参保单位经办人持单位证明,或申办人凭医保卡到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申领或在广州市医疗保险网上下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
(二)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按规定在同一居住地选择1~3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无定点医疗机构的地区可选当地公立医院),并经选定的异地医
疗机构(需注明医疗机构等级)和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异地就医记录册》审核盖章后,携带下述资料到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
1、.属长期异地居住的应提供:
(1)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有关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地属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2)在职员工在异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的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属长期异地工作、学习的应提供:
(1)基本资料: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申报名册表》(即《广州市社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
(2)或单位外派学习的证明及有关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视情况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