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社保卡现能坐地铁消费吗
国内抄大多数地方不可以袭。有的地方的社保卡(带银行卡功能的),需先开通再充值,充过值就能坐公交地铁了如南京,无锡; 温州可用社保卡乘坐公交车; 总之,要先查证一下,或到地铁站咨询一下。
社保卡,也就是社会保障卡,具有社会保障的功能,不具备地铁刷卡的功能,不能在地铁使用。
社会保障卡作用:
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
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B. 社保卡能用来乘坐地铁还有公交车吗
可以的,只要抄在自己的社保卡里面充值公共交通支付电子现金,就可以。
苏州的社保卡开通了一卡通功能可以乘坐地铁和公交进行刷卡乘坐,也可以使用社保卡打的刷卡,前提是要先去在银行有atm市民卡一卡通充值服务的机器上充值就可以使用一卡通功能,另外苏州社保卡还可以开通园林一卡通功能,在进入园林景区时刷卡就可以进去参观
C. 中国银行社保卡刷卡乘地铁
上海乖地铁,扫码,都是大都会,至于中国银行卡是否可以扫码乖地铁,那你要去问一下是否可以!
D. 南京社保卡怎么才能当公交卡用
您到各区的劳动服务中心,将原有的旧卡换成蓝色的新卡就行了,里面包含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银行卡、公交卡等功能。换卡是免费的,记得带身份证、照片等,但当时您要申请一下开通这些功能。
E. 社保卡能当公交卡吗
社保卡是可以当公交卡的。
1、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一种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信息查询、养老金领取、医保购药住院、失业金申领、工伤保险金支付等多功能于一体(目前功能还未全部开通)的具有一定银行卡功能的IC卡。
2、公交卡是用于乘坐公交车刷卡付费的一种IC卡。
3、由于发卡隶属于不同部门,目前还没实现两种卡的相互支付功能,所以社保卡不可以当公交卡使用。
4、目前,各种卡的种类比较多,假以时日,应该将各种卡的功能归并到一个卡中,实现一卡走天下。此种会益处多多。(你看你是哪里的有些地方的社保卡好像可以当公交卡使用,是要到办社保卡的地方去开通此功能,不然就是无效卡)
F. 社保卡可以用作公交地铁卡吗
大部分地方的社保卡不可以,只有部分第三代社保卡试点城市可以作公交地铁卡。
第三代社保卡除了具有社会保障的应用功能外,同时还具备金融功能和个人身份验证等功能,可实现政务服务、公共服务、金融服务三大领域的“一卡通”。参保人持社保卡不仅可以领取养老金、看病报销,还可以用于公交车、地铁、加油、出租车付费等民生服务。
自2018年9月开始,相继成为试点的地区有武汉、成都、上海、山东本级和泰安,第三代社保卡将先在中心城区试点发行,2至3年内逐步推广到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北京地区也在积极筹备中。
(6)社保卡地铁卡扩展阅读:
武汉第三代社保卡等同“市民卡” 可乘坐公交地铁
全国首批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首发,标志着武汉市正式启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应用。据悉,该卡可广泛应用于全市各类政务、公共服务和金融领域。
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群众手中“卡”过多过滥烦恼,武汉市民卡以社保卡为基础打造,融合多种政务、公共服务应用。这意味着,第三代社保卡等同于市民卡,可替代诊疗卡、工会卡、老年卡、旅游卡等应用功能,实现一张社保卡直达各类政务服务。
在社会服务领域,目前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联网,持第三代社保卡可在武汉市人社部门、市民之家、公安交管部门、房管局、残联、市图书馆等31个部门使用。
主要包括在市民之家办理有关事项查询,市民服务大厅内的26个部门、46个对外服务窗口、101项并联审批项目均可持卡办理,交管部门的机动车定期检验、电动自行车上牌、简易程序事故处理等9项业务可凭卡办理。
在公共服务领域,通过加载“武汉通”应用,第三代社保卡可实现刷卡乘坐公交、地铁,租借公共自行车,借阅图书等各类小额快捷支付应用场景。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第三代社保卡来了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电视网-武汉第三代社保卡等同“市民卡” 可乘坐公交地铁
G. 南京社保卡怎么用作公交卡
应到南京的金陵通网点办理开通金陵通卡功能,其实你可到南京市民卡办理版点另申请一张市民卡的附卡即权金陵通,开能以后就可以用了,不一定要开通市民卡中的金陵通功能。
H. 南京的社保卡我看有人可以刷公交地铁,请问社保卡有市民卡功能吗地铁站里可以充值吗
南京地区的社保卡是有市民卡的功能的。
先到市民卡营业厅开通公交功能,功能开通后在任意的充值点都可以充值,包括地铁站里也是可以充值的,充值后就可以用社保卡乘坐地铁和公交。
I. 社保卡能当公交卡吗
社保卡不能当公交卡。
社保卡作用如下: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用于身份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第三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和部署社会保障卡的跨地区应用,实行跨地区应用接入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各地用卡环境的一致性和安全性检查,检查通过的予以接入。
第五条
社会保障卡应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领域。在保持主要功能不变、标准规范不变、密钥体系不变、管理主体不变的前提下,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可以搭载其他公共服务功能。
第六条
社会保障卡因损坏、遗失、到期等原因不再使用的,应列入失效名单。失效名单实行分级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管理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卡失效名单,并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