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以前买的社保,个人社保号是302729812和现在买的社保,770943014可不可以合并
嗯嗯,如果就是说一个账号正常缴费的话,另一个就是嗯,以前也是属于你的,嗯,我觉得应该是可以的,嗯,因为本身都是你这个自己缴费的,还有就是嗯到时跟你个人所有的账户,它这个应该可以合并起来的。具体的话我建议你到当地的那个那个人,把那个社社区大厅里面去咨询一下这个相关的人员,让他们帮你就说回答一下这个专业的问题,嗯,应该是没问题的,我更加的应该可以就是合并的
Ⅱ 二十年前的社保怎么和现在的合并
如果是同一个城市,不存在合并的问题,因为社保账户在同一统筹区是唯一的。如果不同城市可以办理迁移合并。
Ⅲ 我以前是买城镇社保的,但现在更改在单位买,之前的社保卡能和现在的合并吗
可以合并的,如果在同一个城市,自动合并的。
Ⅳ 四五年前的医保卡可以和现在的社保卡合并吗
可以的,你在全国各地缴费的信息都可以合并到一张卡上的,你也可以等到退休时合并
Ⅳ 我以前买过社保现在停了,又在另一个地方重新买了一份,可以以后再合并在一起吗
可以将你的在各地的养老保险转入一起合并计算你的缴费年限的。
Ⅵ 目前是两地交社保以后怎么合并
两地同时交社保,无法合并,只能保留其中一个社保关系,另外一个社保账户中个人余额会退还给本人。
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187号)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70号)第十条规定: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具体条件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Ⅶ 社保账号和以前的账号能不能合并到一起去
可以将原来的社保转到现在的社保账号下。
转社保需要通过所在地的社保基金中心。
最好等等,国家不是要出台省级社保统一账户。
Ⅷ 以前的和现在的社保能合并在一起吗怎么合并。
同一地区自动合,不同的要办个转接手续
Ⅸ 二十年前买了中国人寿保险,和现在的社保能合并吗
不能,中国人寿的是商业险,社保的是社保局的,属于政府的。两者完全属于不同的机构,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