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工资能作为成本入账吗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一、员工工资计入成本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否则不能作为成本入账,现在社保要地税代收,就是要把这个跟成本税收等挂钩起来,确保员工的社保问题得到落实。
二、下述5项原则虽没有提及给员工缴纳社保,但可能各地的税务机关对如何确定“单位员工”的判定标准上也许有不同的掌握,因此建议必须咨询负责你单位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来确定所在地区对这项政策的执行情况。
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同时将工资薪金支出进一步界定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1)工资社保入账扩展阅读:
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关系
(一)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铂略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例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二)税法协调原则: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三)税法空白原则: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例如,关于劳保支出,目前只是规定了具体的扣除明细范围,但是没有扣除标准,那么企业就可以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的规定计算。
『贰』 对于非全日制的员工没有缴纳社保,怎么入账它的工资能入工资表做费用可以直接入劳务费么
只能进劳务费进行做账,企业同时每月申报税款时按雇工的劳务费总额减去800元后按20%代扣个税。做账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没有缴纳五险的临时雇工,属于支付劳动报酬,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 税率为20% 。
例如: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个税; 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 = 800 元个税。
3、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4、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00。
5、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2)工资社保入账扩展阅读:
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并不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劳务费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注意,不是工资标准,如计税工资标准等)内,据实扣除。
『叁』 做账支付上月工资时的个人社保是按上月的还是当月缴纳的金额入账
按实际发生的货币数额入账
『肆』 工资发放缴纳社保和税务扣的数不一致怎么做账啊
你好楼主,作为会计记账有一个首要原则你忽略了,就是真实性原则,这个是会计记账的最根本的一条,你单位由于社保年审提交数据超时,是社保局提升了你单位社保缴纳的工资基数,而不是税务局。提升缴费工资基数以后,这个钱你们应该按照社保局核定的工资基数缴纳,而你记账就应该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入账。这个原则确定以后,你肯定是要按提升以后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进行计提,至于跟工资的不一致并不影响你的税务报表和纳税申报,如果查账你只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社保局提升你单位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望采纳!
『伍』 发工资时社保的账务处理方法
一、计提工资(所谓计提,就是将工资金额计入工资产生月份的成本费用中)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根据员工所属部门确定)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0
二、代扣个人负担社保、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 200
三、代扣个税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1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
四、计提公司负担的社保公积金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根据员工所属部门确定)4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 400
二、应付职工薪酬:
1、工资明细科目还有贷方余额:1000(计提的工资)-100(扣除个人负担的社保)-100(扣除个人负担的公积金)-10(扣除个人所得税)=790元(扣除后还应该发的工资额)
2、社保公积金贷方余额为:200(个人负担的社保和公积金)+(300+100)(公司负担的社保公积金)=600元
将这些负债偿还,即发放工资和交纳社保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790
贷:库存现金 790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 600
贷:银行存款 600
然后再将代扣的个税申报缴纳
借:应交税费-个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工资,社保公积金,个税已交,对应的成本费用也计入了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业务就满完成了。
『陆』 工资、社保、个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如下处理正确吗
1、计提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研发支出
制造费用
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生育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
『柒』 社保从工资中扣除,如何做会计分录如何操作
一、假设工资为5000,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5000
管理费用--社保费 900
贷:应付内职工薪酬容--工资 5000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900
二、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900
其他应付款--扣个人社保 300
贷:银行存款 1200
三、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000
贷:银行存款 4700
其他应付款--扣个人社保 300
账务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捌』 公司员工没有工资但是交了社保可以吗,怎么做账呢
如没停薪留职的文件,这种情况基本上是存在法律风险的,员工事后可以有权进行权益追诉的。所以在工薪、工作内容上的约定是关键。至于帐面也是基于这些约定按实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