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办理租房补贴需要哪些手续
一、申请租房补贴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市县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 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二、申请租房补贴的步骤:
第一步,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第二步,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领取区(县)房委办开具的《市县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第三步,自行到住房租赁市场租房,签订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四步,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申领租房补贴;
第五步,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领取市住保办为申请人开立的银行储蓄存折。
(1)住房补贴办理扩展阅读: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使用面积10平方米调整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相当于建筑面积15平方米)。
领取方式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通过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也就是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廉租住房保障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款,由其自行到房屋租赁市场租赁住房。
以往 市都采取按年度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款的方式,由符合条件的家庭到指定部门领取。 市相关部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并结合 市的实际,从今年下半年起,将采取为廉租户开设银行存折,按季度向符合条件的廉租户家庭划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款的方式。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须同时具备四条件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
(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❷ 办理住房补贴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住房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若夫妻关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内注明的,提供结婚证);
4、单身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共同盖章的单身证明材料;
5、职务、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复印件;
6、已享受过实物分房面积不足者,须提供原《公有住房买卖契约》或原《集资合作建房审核表》复印件。
一次性住房补贴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
2、单位审查。各单位对申请表和职工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状况,确定分配对象,计算补贴金额,报市房委办审核,其中职工工龄应由所在单位劳动工资部门审核;
3、市房委办审核。市房委办根据规定对补贴对象的资格、额度等进行审核。
二、如何提取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❸ 住房补贴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审批通过后,由市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权分管行政领导在《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单位与市中心另有约定的,双方法人代表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归集管理处登记 归集管理处在双方法人代表签订《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书》后,于3个工作日内,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在《单位住房补贴委托资金管理登记表》上签字,加盖部门业务专用章。 五:单位领取相关资料 (1) 归集管理处整理单位所需领取的资料,归档留存资料; (2) 通知单位领取资料; (3) 网站管理办公室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归集管理处将单位相关资料(包括协议、网站所需表格)移送网站管理办公室,网站管理办公室在审核后,确认单位已经付费并成为VIP会员后,打印《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加盖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机构受理章,并制作单位经办人登录的用户USBKEY,通知单位再次前来领取相关资料。 (4) 单位在领取资料后,由网站指导单位经办人如何操作住房补贴系统的个人开户和其它业务功能。 六:单位领取缴费卡 (1) 网站将单位开户信息传给建行主办行。 (2) 建行主办行给单位开卡。 (3) 建行主办行将缴费卡信息传给承办人,同时将缴费卡实卡交换到协办行。 (4) 建行协办行通知单位领卡。 (5) 单位携带《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到协办行领取缴费卡。 (6) 单位上网确认缴费卡,完成单位开户手续。
❹ 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若夫妻关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内注明的,提供结婚证);
4、单身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共同盖章的单身证明材料;
5、职务、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复印件;
6、已享受过实物分房面积不足者,须提供原《公有住房买卖契约》或原《集资合作建房审核表》复印件。
一次性住房补贴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
2、单位审查。各单位对申请表和职工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状况,确定分配对象,计算补贴金额,报市房委办审核,其中职工工龄应由所在单位劳动工资部门审核;
3、市房委办审核。市房委办根据规定对补贴对象的资格、额度等进行审核。
二、如何提取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❺ 关于住房补贴,具体怎么办理
申请范围:
未享受住房实物分配的职工和享受住房实物分配但住房面积没有达到标准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统一申请。
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持经房改及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实行住房补贴的相关手续,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取《长丰住房补贴单位登记表》(附表一)、《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鉴卡》。
2、单位将填妥的《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表》、《长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鉴卡》加盖公章交资金中心,资金中心审核无误后为其开立帐户。
住房补贴汇缴
汇缴要求:
单位应当按月足额为职工交存住房补贴,并在发薪日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到资金中心办理具体交存手续。
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一)无变动汇缴
1、单位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附表二)一式三联;
2、非市财政拨款单位需同时签发转帐支票。
(二)变动汇缴单位根据职工及其住房补贴变动情况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附表三)一式三份,并据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
单位交存总额变动的原因:
1、新增职工;
2、职工住房补贴标准发生变化;
3、单位因故暂不为个别职工交存住房补贴而对其进行封存;
4、单位对原封存的职工进行启封,重新为其交存住房补贴;
5、职工因离退休、出国出境定居、调离本市、死亡及不再具备获得住房补贴条件等原因引起销户的;
6、职工调出当单位发生职工调出时,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外,还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转移通知书》(附表四),交资金中心办理调出手续。
7、职工调入当单位发生职工调入时,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外,还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转移通知书》,办理调入手续。
住房补贴补缴
补缴条件:
1、新增职工未按时交存住房补贴;
2、职工住房补贴标准变化而未及时补足交存;
3、单位因故漏交部分职工住房补贴。
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和《长丰市住房补贴补交清册》(附表五)。到资金中心办理补交手续。
2、非市财政拨款单位还应据此签发转帐支票。
住房补贴缴存单位账户更名
申请条件:
单位因故发生名称变更,应对原单位住房补贴帐户及时办理更名手续。
受理地点: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项目变更表》(附表六)向资金中心提出更名的申请。并附相关更名的证明文件交资金中心审核。
2、资金中心对《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项目变更表》审核无误后,作单位更名处理。
3、单位应在资金中心重新留存住房补贴单位帐户的印鉴。
住房补贴缴存单位销户
申请条件:
单位因故被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时,应对原单位住房补贴帐户办理销户。
受理地点:长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应依据销户前单位名下所有职工个人帐户内的累计住房补贴余额,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销户审批表》(附表七)。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资金中心审核。
2、资金中心对《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销户审批表》审核无误后,办理有关销户手续。
❻ 申请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3.未享受过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
4.取得《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成员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893元)。
申请的流程: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已按要求填报好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或《长沙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以及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请人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家庭住房状况证明(以下简称《住房状况证明》。
3.申请人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经社区调查评议、街道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符合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条件的,由区民政部门出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