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开一个定制家具厂
1、定制家具的消费理念将日益普及,其市场地位将大幅提升
随着我国中产阶级的数量急剧增加,中高端消费群体逐渐涌现。国内越来越多的消费群体开始关注居家的整体生活艺术,旧式的成品家具已不能满足消费者对个性化生活的追求,人们更喜欢在居家生活中加入更多自主的创意与特色,这使得人们对全屋定制家具的需求呈现上升趋势。近年来,定制家具行业开始步入快速成长的发展阶段。
随着国内居民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升,80、90后适婚人群逐渐成为消费主力,对家居环境的自主设计意识将日益增强,同时随着包括保障性住房在内的小户型住宅增多,定制家具因兼顾了实用性与空间利用率,又能充分展现出消费者对个性、时尚、舒适的追求,从而走俏家具消费市场,市场份额及市场地位将不断提升。
2、全屋定制是定制家具行业的发展方向
定制家具的兴起,最初主要集中在定制橱柜、定制衣柜等领域,主要由于国外流行的整体厨房、壁柜移门的传入,以及厨房、衣柜对房屋空间利用的要求相对严格等原因形成的,随着家具企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和我国居民对家具消费理念的成熟,定制家具逐步拓展到卧室、书房、客厅、餐厅以及厨房等全屋家具领域。
定制模式是一种多方共赢的经营模式,对消费者来说,其具有可个性化设计、空间利用率高、充分考虑了对家居环境的诉求等优势,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对企业来说,减轻了企业库存,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定制模式有利于全行业实现按需生产,有效避免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减少木材浪费、有利于环境保护,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因此,实现全屋家具的定制是定制家具行业的发展方向,但全屋家具定制对企业的信息技术实力、工艺技术实力、柔性化生产能力等也具有较高的要求。
『贰』 如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去库存方面,2017年将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重点解决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过多问题,将去库存与促进一亿农业人口市民化、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住房租赁市场等更好地结合起来。例如,2017年住建部将继续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安排600万套棚改任务,确保完成棚改三年计划,并进一步做好公租房工作,推进公积金体制改革。
去杠杆方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在控制总杠杆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2017年,债转股将继续在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向上深入,推动落后产能的淘汰,降低企业杠杆,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条件。
降成本方面,2017年,我国将继续落实和完善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有效发挥减税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效应。同时,深化简政放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清理规范基金和收费,再取消、调整和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开中央和各地收费目录清单。
统筹推进五大任务,既要去旧又要育新。
在补短板方面,不是简单增加投资,而是切实从满足需要出发,增加有效供给。2017年将切实提高精准性和有效性,从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从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着手,既补硬短板也补软短板,既补发展短板也补制度短板,加大对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创新能力、生态文明、软硬基础设施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
以城乡统筹发展为例,2017年将努力促进“城市病”治理,新开工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加快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持续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快推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大力推进雾霾治理,狠抓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十项工程等。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终目的是满足需求,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根本途径是深化改革。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抓谋划、抓统筹、抓落实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定力,乘势而上,撸起袖子加油干,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叁』 落户天津有什么优势,好处
海河英才落的户口就是正式户口,可以直落到自己房子上,但是天津限购,所以都需要下落到集体户口,有了户口才能买房子,买了房子后把自己户口再迁到房子上。一般落集体户口的话,都是落第三个“单位所在区人才集体户”。
在天津以回津考生名义参加高考。回津考生:天津红印户口(正式户口),学籍未转到天津的考生(其实未占用天津教育资源,对天津来说是好事),在高考报名时,以回津考生的身份报名天津高考,在所在户籍区县教育部门报名及材料审核。在报考大学时,同普通高考生无区别。
目前两大问题需要注意:1、落户系统后续升级,可能接入“天津生活轨迹”数据。未在天津工作、租房、日常消费、看病上学的落户申请人,将不再受理落户申请。想获得天津户口,先在天津工作半年。
2、天津落户越来越严苛,已成定势。能办理天津户口的时候,尽快提交申请,别观望,别犹豫。办下来也就办下来了,办不下来,后续也别指望了,政策很难再继续宽松。
日常办理天津落户,其实可选的区并不是很多,类似和平、南开、静海、西青、北辰,蓟州、宝坻、都没人选,因为确实不好申请。
走的最多的,就是武清、滨海新区、河西、红桥、津南、河北、等七八个区。
『肆』 急啊~~~~~~~~有关住房保障的国内外法律政策对比资料!!(有表格的更好)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新建或收购的,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和特定用途的住房。它是我国在新形势下对多年以来各类政策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廉租房等)建设、分配、管理工作进行总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个全新概念。作为解决居民住房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种有效政策供给,社会保障性住房在发达工业国家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多层次供应体系和灵活高效的运作机制,对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我国,社会保障性住房正处于探索的初级发展阶段。因此,需要在立足本土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的模式来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应和管理体系。
今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规模或将高达1000万套,未来五年我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到“十二五”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从目前的7%到8%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但这一计划要想真正实现需要健全的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支撑。保障性住房本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的很有效地措施,20多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市住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但就现在来说大量的问题都致使保障性住房不能成为一项切实利民的政策。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甚至有人开始怀疑这项举措的推行。
保障性住房在国外也是困难家庭居住的第一选择,有很多国家的保障住房政策已经发展的相当完善。
以下是一些发达国家的保障性住房的主要政策在我国的适用度:
英国——“共有产权”模式:其方式就是先购买部分产权,然后逐步购买完全产权。英国的成功实践,让共有产权房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具有了一定的吸引力。目前在我国一线或二线城市,即便政府支付50%,很多居民家庭或许仍然难以负担剩余部分。所以,此举比较适合三线城市或者中等收入家庭。
韩国——10年内完成“百万户国民廉租房建设”:这种按照计划进度,有序提供廉租住房,并有执行程序和保障举措的方式,一方面可以逐步解决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另一方面给予市场良性的预期,即政府在住房供应中究竟起到多大的作用,从而有利于稳定居民的购房预期,减少对高房价的恐慌和炒房行为。相关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多方面的困难,这为我们今后解决困难是提供了一定的参照方法。
日本——政府建金融公库并提供超低息贷款:对于当前贫富差距较大打中国来说,区分不同收入群体,提供不同的住房解决方案,是一种理想的思路,但政策执行中容易出现道德风险。而且,廉租房比重4%左右,或许难以满足低收入阶层的要求。
新加坡——组屋和廉租房“双效保障”这一政策模型对于土地资源非常稀缺的中国而言,很有启发意义。因为它能够保障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可是,主要房屋由政府来解决,成本很大。对于中国这样人口众多,尚处于经济起飞阶段的国家而言,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美国——美国以全面的立法保障和发达的金融体系作为支撑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为实现“人人享有体面的住宅”的目标,美国采取金融支持、税收减免、租金控制、住房资助券等多样化措施,并在不同时期,根据居民居住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颁布相应的住房保障法律,通过法律强制达到住房保障目的。此外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大量、持续性的高额财政投入,是中低收入阶层住房状况得以解决的关键。对于法律体系还不完善的我国,美国的成功提示我们保障性住房实施的成功要以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发达的金融体系做后盾。所以,我们不单单要加大力度建设保障性住房,更要快速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完善法律体系。
国外的成功经验对我国保障房政策的启示:
1、组建独立的非营利性机构主管全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新加坡的建屋发展局是国家的法定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也不需要另外一个机构来审批。我国大陆地区可以参照其模式,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领导下,组建一个独立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与运营专门机构,在各省市设立分支机构,专门分管各城市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运营、维修。这样可以保障建设专项资金的高效运作、相关政策的真正落实和后期的运营维护。为了加快该机构的成立,可以考虑整合部分国有大中型房地产公司作为该机构的构成主体,让它们退出商品房开发领域,成为专门负责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管理、运营与维修主体。由于修建保障性住房不以盈利为目的,需要国家对其进行资金投入和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国有房地产企业还可以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从而体现国有经济在支柱产业中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2、建立与完善住房保障法律。住房保障实施有赖于完善的住房保障法规,对中低收入居民、特殊阶层、边缘化人群的住房保障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以法律要求并保障财政拨款计划、租金控制计划、税收减免计划、抵押贷款贴息计划等的实施;对各种计划所惠及的人群具有明确的准入条件和收入标准,同时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予以严惩。我国应借鉴美国住房保障的经验,尽快制定专门的住宅法和住房保障法,从立法层面对住房保障的实施计划、惠及对象、供应标准、资金运作方式、运作机构、保障措施进行法律界定。
3、住房保障体制的运作以维护市场机制为基础。西方国家将房地产市场中应由政府主导和有市场机制主导的两部分明确区分开来,大多数国家的住房保障的主要对象是中低收入者和无力为自己解决住房问题的特殊阶层,如刚毕业的大学生。住房保障只是住房市场机制的补充。
4、建立以住房储蓄为核心的保障性住房金融体系。无论是日本的官办的住房金融公库,德国的住房储蓄,还是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住房金融在住房保障政策实施过程中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应加以借鉴,尽快成立专门为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机构,建立财政担保、补贴和市场之间的调节和补偿机制。
5、完善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退出机制。实行土地出让与保障性住房供应挂钩的严格准入制度,在商品房土地出让过程中,严格规定并执行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完善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收入和成员结构等标准,住房面积标准以及相应的分级差价的标准。尽快建立经济适用房的退出机制,在收入标准、居住时限和分阶段租金水平上建立制度保障。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要更加明确应届大学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等中低收入人群保障性住房计划。
6、完善资格审查和惩罚制度。
国家需要制定出详细的相关规定以严格区分不同的收入群体,对不同的群体分别供应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在房屋的面积和价格上也要有所区分。在接受居民的申请后,要从多方面考察,杜绝弄虚作假。房屋的出租和出售要严格监管,严禁炒房,确保组屋政策的顺利实施。
7、动态调整。
住房保障的广度和深度是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 能力、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消费结构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住房保障应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相适应,保障的范围、方式也应随着社会的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惊醒调整
除了上述方面,我国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还可以从土地来源、融资渠道等多方面来考虑。
保障房政策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但由于各个国家国情不同,因此不能全盘照搬。最重要的是针对不同收入档次的人,设立不同的政策。与国外相比,我们面临的约束条件不同,主要体现在整体收入水平差异较大。我个人认为香港和新加坡的做法更值得借鉴。今后几年,随着我国对保障性住房财政支持力度的加大以及保障体系的逐渐完善,我国大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环境一定会得到很大的改善。
『伍』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作用
用途一抄贷款买房,贷款买房是公积金最为常见的用途,很多人选择用公积金来贷款买房,主要是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比较低,远低于商业贷款;
用途二提取买房,如果不用公积金来贷款买房的话,你可以提取公积金里的钱来作为房子的首付;如果不买房,也可以把公积金里的钱一次性给提取出来;
用途三房屋翻修、装修,房子翻修和装修都会花费不小的一笔钱,在这个时候公积金也能发挥不小的作用;
用途四用来付房租,只要公积金连续缴满3个月,租房的人就可以申请把公积金提现;
用途五支付大病医疗费,这个功能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拥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人,身患相关重大疾病时,个人和家属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疾病的治疗。
『陆』 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出来 是随便什么时候吗
各个地方政策不一样,我知道的是公积金可用于职工个人购买住房、装修等,当然也可以用于贷款(是有条件的),有的单位还可以用于职工大病贷款。具体的要看你所在的单位或是地区是怎么规定的了。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住房公积金的法律特点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住房消费提取:
1、职工在本市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且拥有全部或部分产权,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①、职工只能在购房合同签订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一次支取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②、支取额为支取日上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百位整数,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2、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未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须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①、住房公积金还贷必须正常还贷满一年后方可用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并且每一自然年度只能支取一次。
②、提前归还多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归还期限不得超过当年12月份。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并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4、职工符合住房消费提取条件的,可同时提取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额度应合并计算,不得超过规定额度。
二、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或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调离本市的。
5、失业一年以上且未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6、男职工达到50周岁、女职工达到40周岁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7、户口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籍)的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单位破产清算(单位主体不再存在)的全体职工。
9、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备注:
1、以上所指的“本市”是指三明市行政区域(含三明各县市)。
2、翻建住房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
3、大修住房指住房部分主体构件出现危及住户安全,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
4、职工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其账户下的住房公积金在其担保的贷款未还清前,不得支取、使用。
5、职工符合以上提取条件,但存在尚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本人和配偶及共有权人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