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与动迁组什么关系
你说的这几个地方都是互相牵制的。该办什么证就到哪里去办。
Ⅱ 住房保障管理所是什么单位主要负责干什么的
住房保障管理所隶搭竖属埋枝于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主要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申请资格的审核、申请资格证的发放、保障性住房的安置及后续管理弯枝敏等。
Ⅲ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归政府管吗
属于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为同级政府下设管理部门!
参考:住建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参考:住建部网络
http://ke..com/view/1870640.htm?fromtitle=住建部&fromid=88214&type=syn
Ⅳ 成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在那申请的去哪咨抄询了解,比如街道办事处,当地房产局。
廉租房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廉租房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Ⅳ 房屋证的印章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房地产管理局有什么区别
2015年3月1日开始,不动产统一登记,由国土部门登记,原已登记发证的依然有效,所以,两种印章没区别。
Ⅵ 房屋证的印章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房地产管理局有什么区别
房产管理局和房产管理所有什么不同;主要就是级别不同了。但性质差不多的。。。
一般是在县级以上的房管管理部门,都 属这产管理局了。只有一些乡镇上,如果有房管部门,就只有称呼叫管产管理所。
或者是县级以上的房产管理局的下属机构部门,也是称房产管理所。
所以是属级别不同的。
Ⅶ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wap.cdfgj.gov.cn
你在这里面没有用,最好去住建委官方网站查查
Ⅷ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应该是石景山房地局,你去试试吧
线路1: 从八宝山出发,乘坐337路(石景山-长椿街路口东),抵达八角. 约4.93公里
线路2: 从八宝山出发,乘坐728路(刘)(古城南街-通州刘庄),抵达八角. 约4.93公里
线路3: 从八宝山出发,乘坐728路(古城南街-武夷花园),抵达八角. 约4.86公里
线路4: 从八宝山出发,乘坐389路(八大处-玉泉路口西),抵达八角西街. 约4.94公里
线路5: 从八宝山出发,乘坐941路(坝房子-北京西站南广场),抵达八角. 约4.89公里
线路6: 从八宝山出发,乘坐小22路(玉海园东口-八大处),抵达八角西街. 约4.97公里
Ⅸ (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同一个部门吗两个部门都是干什么的,
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应该是一回事。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系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不过,各地对机构命名不一样。有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住建委),有的是“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管局)。
其主要职责主管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如组织拟订并实施住房保障、房产管理、房产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房出售、住房分配货币化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房产市场调控和房产经营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落实房产市场调控政策;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负责对房产中介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合同备案管理以及房产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房产市场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产交易和登记管理、房产测绘管理及房产档案管理工作等。
Ⅹ 房产管理局有哪些职能
房产管理局的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和依法开展全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拟订并实施住房保障、房产管理、房产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统筹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会同发改、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拟订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计划;
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需求(包括房屋数量、户型配置比例、装修基准造价等)确定、准入资格审核认定、房源调配管理、房源交付验收、房屋使用管理、补贴资金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
统筹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资产运营等综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房出售、住房分配货币化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住房资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房产市场调控和房产经营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落实房产市场调控政策;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负责对房产中介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合同备案管理以及房产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房产市场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
6、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产交易和产权管理、房产测绘管理及房产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和房产信息化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业务规范监管工作;负责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保修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工作;
负责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程;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
8、负责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房屋拆迁单位的管理和拆迁企业资质的审核;
按规定权限管理城市房屋拆除施工企业的资质,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各类房屋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私房、代管房产、宗教房产政策等房产政策;负责依法罚没、没收建筑物的接收处置工作。
10、负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管理、白蚁防治灭杀管理工作;参与防汛防台(雪)工作;指导、监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11、负责市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等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房屋功能扩建和整治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