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鲁班奖是什么
“鲁班奖”全称为“建筑工程鲁班奖”,1987年由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1993年移交中国建筑业协会。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普遍提高。目前,这项标志着中国建筑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由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
“鲁班奖”是行业性荣誉奖,属于民间性质。1996年7月,根据建设部“两奖合一”的决定,将1981年政府设立并组织实施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与“建筑工程鲁班奖”合并,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现为每年8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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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班奖的由来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具体负责。由省建筑业协会推荐,施工单位(或业主)负责申报。申报鲁班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建在城市规划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2、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包括土建设备安装)优良,达到国内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3、建设单位已经对工程进行验收。
4、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
5、工业、交通工程除符合以上的各款条件外,其各项技术和经济效益指标应达到本专业国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