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怎么样
简介:一、中心简介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成立于2011年6月,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企业,承担着北京市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建设收购和运营管理的基本使命。中心注册资本金100亿元,是北京市一次性注资最大的国有企业。2011年,中心被评为“北京市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十二五”时期,北京将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其中公租房30万套,将最终实现住房保障方式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努力实现住有所居。成立市投资中心是北京市加强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建设收购和公租房运营管理的重大举措。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投资中心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市投资中心各项工作快速推进,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的工作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中心秉着“事业、亲人、家庭”,“正气、才气、锐气”,“团结、干事、廉洁”,“品质、一流、创新”的企业文化理念与核心价值观,致力于打造全国一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和运营管理平台,热忱欢迎您的加入,我们将向您提供施展才华、实现自我价值的机遇和空间,期待与您携手奋斗,为建设住房保障事业贡献力量。
二、中心组织架构
综合办公室 党群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
财务审计部 投融资管理部 前期管理部
建设管理部 合同预算部 运营管理部
资产管理部 安全质量技术部 规划发展部(法律事务部)
公租房管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金焱
成立日期:2011-06-27
注册资本:3610558.655487万元人民币
所属地区:北京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76880856J
经营状态:开业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人员规模:100-499人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6层
经营范围: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收购、租赁;组织保障性住房建设;经房屋管理部门批准后出售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Ⅱ 北京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
第五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第六条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第七条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
第八条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第九条 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2)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
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新加坡称为组屋。
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
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普通住宅。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
200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对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确定、交易管理、集资和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Ⅲ 北京建委395平台子公司怎么办离职
按照正常的离职手续,提前一个打辞职报告,交接工作,一个月后离职
Ⅳ 北京市住建委网站
网页链接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1、进入官网,点击信息公开栏内。
资料拓展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新加坡称为组屋。
Ⅳ 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在哪
没有“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
有的是“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隶属北京市建委管理,主要负责北京市对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开发管理工作。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5号
邮编:100055
电话:63958811
Ⅵ 哪些事项可以在北京市建委网上办理
北京市建委网全称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网址是: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
可以在北京市建委网上办理的事项有:
1.人员资格管理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初审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初审
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注册初审
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书
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初审
2.企业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外地房地产估价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核定
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机构备案
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许可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
中央及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
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备案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外省市及中央所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京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外省市监理单位进京承揽业务备案
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京承接业务备案
外省市招标代理机构在京设立分支机构(含中央在京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工程建设企业技术标准备案
3.工程建设管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
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夜间建筑施工许可
中央、军队在京(自有用地)建设项目备案通知书核发
中央、军队在京建设项目选址意见通知书核发
中央、军队在京建设项目征地计划通知书核发
中央、军队在京建设项目施工计划通知书核发
资格预审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备案
施工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建筑拆除工程备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备案
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备案
招标人自行招标条件备案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登记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施工人员备案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备案
合同备案
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外保温材料专项备案
4.房屋管理
房产测绘成果审核
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许可
房屋登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
商品住宅小区项目建设方案备案
普通地下室使用、租赁登记备案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批
商品房预售许可
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出售公有住房审批
使用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审批
国有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备案
5.其他管理事项
查询企业网上注册用户名及密码
建筑企业网上激活
物业评估监理机构抽取
交易权属系统用户管理(钥匙盘)
商品房销售机构备案
为资质下放出具接收函
商品房合同密码查询
在建工程抵押未预售情况查询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还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缴
为出京企业出具介绍信和诚信证明
Ⅶ 北京住建委成立了蛋壳公寓专办小组,这有何作用
解决了在蛋壳公寓中的一些租房纠纷,从而也保障了人们的合法权益。蛋壳出现的事情非常严峻,因此也应该早做整改。
Ⅷ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是什么单位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是市政府的内设机构,它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所以不属于行政单位。属于处级。
Ⅸ 北京市公租房政策
根据该办法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符合以上第(一)项条件的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算。
符合以上规定第(二)项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符合以上规定第(三)项条件的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按照本市现行的保障性住房“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执行。申请家庭住房、收入等情况的审核按照本市现行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执行。审核及公示时限按现行廉租住房审核及公示时限执行。